Advertisement


四川優秀警察被非法判刑四年(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黑水縣森林警察陸智勇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曾獲得「最佳優秀警察」的稱號。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駱智勇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被中共操控的黑水縣法庭非法判刑四年。陸智勇提出上訴,法院在沒有證據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維持原判。

陸智勇和母親以前的照片
陸智勇和母親以前的照片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陸智勇到都江堰市看望母親後,返回途中在新津縣迎賓大道被尾隨的黑水縣警察攔路綁架,陸智勇當場被毆打致昏迷,兩天後才甦醒。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黑水縣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陸智勇,來自北京和成都的兩名律師為陸智勇從思想(信仰)無罪,言論自由、證據等方面做了有理有力的無罪辯護。在超過法定審理期限約一個月後,黑水縣法院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證據的情況下,對陸智勇非法判刑四年。

陸智勇提出上訴。阿壩州法院又於五月二十日在黑水縣法院對陸智勇的上訴案開庭,法庭上,同樣有正義律師為陸智勇作了無罪辯護。在開庭後時過一個多月,中共操控的阿壩州及黑水縣法院再次無視法律,同樣在沒有任何證據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進行所謂的「公開宣判」:維持原判。

多才多藝的陸智勇當過教師、藥劑師、之後又考入西南民院政法系成為了一名森林警察。他的父親曾任醫院院長,母親是一名醫生,唯一的缺憾就是他從小體弱多病。97年考入民院的他開始修煉法輪功,「真、善、忍」的法理,從小落下的各種病消失,真正感受到健康、美好。他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上不僅兢兢業業,獲「最佳優秀警察」稱號。

陸智勇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一直反覆遭受著慘烈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陸智勇的妻子饒瓊被非法勞教三年,陸智勇也被再次非法勞教三年。陸智勇在新華勞教所受到藥物和酷刑的摧殘,水杯、飯裏、強行輸液時、強行灌食都被投入毒藥。二零零八年二月被新華勞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後才放回家。

目前,因陸智勇被長期非法關押,遭受各種迫害,健康狀況極差,被監獄拒收。在這樣的情況下,黑水縣公安仍不放駱智勇回家,故陸智勇仍被非法關押在黑水縣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