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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劫難喚良知(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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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六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月一日上午,四川省黑水縣法院對陸智勇非法庭審。中間歷經約一個小時的休庭,於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庭審結束。律師從憲法、法律、證據等方面為陸智勇做了無罪辯護,指出陸智勇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對陸智勇的指控不能成立。陸智勇本人也當庭否認了對他的指控。律師希望並懇請法庭充份考慮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秉持法律的公正,依法宣告陸智勇無罪。

所謂「庭審」於上午九點二十開始,包括陸智勇妻子和其年逾七旬的白髮老母在內的約三十人參加了旁聽。檢方指控陸智勇的事實僅僅是黑水當局有人收到有關法輪功真相的一些郵件,檢方稱,這些郵件是陸智勇投寄的。在質證過程中,律師指出控方證據不充份,建議法官不予採信;於是,法官宣布休庭;約一小時後,即十一點二十,繼續開庭質證、以及後面的法庭辯論。

律師:對陸智勇的控罪違憲,且證據不足,不能定案

1.信仰、言論自由

在接下來的法庭辯論中,律師先從憲法、法律等方面對陸智勇進行了辯護,強調了「思想(信仰)無罪,言論自由,不應當僅僅因為一個人信仰某種宗教或者其他意識形態並予以宣揚就予以懲治。」同時,「法律和任何世俗權力都無權對宗教信仰做出評價,並予以懲處。」換言之,用來給陸智勇定罪的《刑法》第300條以及兩高的司法解釋等,違背了憲法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不能作為本案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

2.證據不足,指控不能成立

同時,律師指出本案證據明顯不足,因此,指控不能成立。有的是取證違反法律程序,例如,在扣押相關信件(即本案的主要證據)時,未按法定程序簽發扣押通知書,由此取得的證據不具有證據合法性,不能作為定罪依據;

有的證據本身無證據能力,對事實無證明力。如在扣押郵件時開具的移交清單,沒有依據法律規定對信件的數量、內容、特徵等等進行描述,與檢方提交的照片中的信件無關聯性;再有如鑑定書上的兩名鑑定人只有一名提交了鑑定資格證,因此鑑定結論無證據資格。那麼這些證據都不能作為定罪依據。

也就是說,即使拋開憲法以及信仰自由等普世原則不說,就檢方提供的證據而言,嚴重不足,根本無法形成證據鏈條,當然指控不能成立。

陸智勇:憲法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隱私權

曾就讀於成都某政法學院,並被評為黑水縣「十佳優秀警察」的森林警察陸智勇本人也在法庭上為自己做了辯護,在對部份證據予以否認之後,陸智勇表示自己沒有任何違法的行為,當然更不構成犯罪。他強調說,憲法明確規定,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隱私權,那麼無論那些信件是否是他寄的,都不違法。更何況,法輪功的真相資料,比如說,檢方作為證據的郵件中有一份資料《善心呼喚》,都是勸人修心向善,啟發人們的善心、善念;郵寄這樣的資料,怎麼會違法、甚至犯罪呢?這種行為,對社會沒有造成任何危害性;相反,只會有益於社會和民眾啊!

十年曆劫為信仰 再度蒙難喚良知

陸智勇是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被黑水縣警察跟蹤綁架,並當場被毆打致昏。當時他正在從都江堰母親家回新津的路上。

此次被綁架,距其二零零八年二月被新華勞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僅一年半的時間。


陸智勇和母親在迫害前的照片


十年迫害,陸智勇的老母親備受煎熬,白髮蒼蒼。

自九九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陸智勇及其一家一直遭受著人們無法想像的慘烈迫害;十年間,他被迫長期與家人分離,長期與令人髮指的酷刑、折磨相隨;但在慘烈的迫害中,陸智勇所表現出的浩然正氣與大善大忍更是感動天地。

陸智勇原來是黑水縣林區公安局森林警察,曾獲「最佳優秀警察」稱號。修煉法輪功以後,他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上不僅兢兢業業,其無私無畏的浩然正氣更是使其在單位上備受尊敬。有一次,林區裏有人盜運木材,在檢查關口處,司機加快速度強行衝關,危急關頭,其他警察都閃到了一邊。這時,陸智勇挺身而出,攔到了馬路中間。車上的司機震驚了,慌忙剎車,汽車停在了陸智勇面前。面對陸智勇的勇敢和正氣,司機豎起了大拇指說:「服了,像你這樣勇敢的人,我真的服了,以後我再也不敢幹這樣的事了。」

據說,九九年對法輪功迫害開始時,其領導正準備將他提為副局長;然而,一場血腥殘酷的迫害從天而降,一切似乎也就因此改變。

就是這樣的一位有口皆碑的好警察、好公民,卻因為其對「真、善、忍」的信仰,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一直反覆遭受著慘烈的迫害與折磨,二次被非法勞教近五年時間,並多次被迫害致生命危險。多次被單位送到偏遠山區管制奴役勞動,被開除,長期與家人分離。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林業公安人員周彬、陳愛國和縣局一科警察陳某某以學習為名將其騙至新華勞教所,對其非法勞教一年半。陸智勇訴述了其所受的迫害說,「我在勞教所中受盡酷刑折磨;包夾在警察的指使下,罰我站,早晨六點鐘起床一直站到晚上十二點;包夾還長期擊打我胸部,很多次打得我說不出話,一說話胸部就痛,起床也非常艱難,一動胸部就痛。惡警在短短十幾天內就綁我八次,電擊從一根電棒升到四根電棒,用狼牙棒打我。包夾與勞教人員強迫我磨廁所,我不從,就被按在尿槽裏,等等。」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陸智勇在黑水縣盧花街上被黑水縣公安科科長三郎等六名警察綁架到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再次被非法勞教三年。陸智勇訴述道:「我在新華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遭受到藥物摧殘和酷刑折磨。他們在我茶杯裏放藥,在飯碗裏放藥,輸液時放毒,灌食時放藥,對我身體傷害最大,他們使用的迫害方法讓受害人有生不如死的感覺。

「二零零七年元月十日左右,我被包夾抬進醫院,七個包夾把我按在床上,強行給我穿上約束衣,使我身體和四肢都無法動。包夾把我頭部按住,又是姓余的中隊長和姓榮的護士把食管插進我的鼻腔,插進我的胃,痛得我淚水直流,嗆得我難以忍受。

「穿上約束衣綁在床上,全身動不了,沒有多久全身肌肉發麻,酸痛,心發慌難受,四肢顫抖,整夜痛苦難眠,第二天臉冒出油汗,身體明顯消瘦,他們連續幾天這樣綁著我。加之插到胃裏的管子發出異味和異物在體內的折磨,那種痛苦真是讓人難以忍受。每天強行給我輸三千毫升液。天底下沒有共產邪黨幹不出來的惡毒事,只有人們想不到的。」

這次陸智勇又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綿陽新華勞教所害怕承擔死人的責任,才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將其放回,住在都江堰市黑水幹休所他母親家。

陸智勇有一個女兒,叫陸瑛昊。去年高考前,黑水縣蒲陽社區找到她以升學相威脅,威逼她和爸爸劃清關係。小瑛昊毅然對他們寫道:我有一個好爸爸,是「真、善、忍」的忠實信徒,卻被非法關押……

十年的慘烈迫害,以及迫害中對善良的堅守,難道還不足以令任何一個有良知與正義感的人觸動和震撼嗎?不要讓類似的冤獄、類似的慘劇再發生了,不要讓這位真正的優秀警察再遭受不應該的磨難了。黑水的公檢法人員們,他是那麼優秀的昔日同行啊!黑水的同胞們,請伸出援手,讓我們共同用心去呵護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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