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惠民,男,五十多歲,河南南樂縣公安局警察。從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葛惠民積極參加迫害法輪功學員,經常打罵法輪功學員,並用惡毒語言污衊法輪大法及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二年,葛惠民揪住一法輪功學員的頭髮用勁往窗戶玻璃上撞,直到揪下一綹頭髮,才鬆手。葛惠民看見法輪功學員恨得咬牙切齒,好像與他有深仇大恨似的。法輪功學員向他講真相,他根本聽不進去。
葛惠民迫害善良的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應了古話「惡有惡報」。二零零四年,葛惠民被單位開除,二零零九年,患腦幹出血,現在已成植物人。
齊齊哈爾市富區看守所所長王春江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發正念,他就指使手下人給法輪功學員戴上幾十斤重的腳鐐,手戴上鐵銬,手腳串在一起,酷刑虐待。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綁架,王春江指使刑事犯野蠻灌食,往苞米麵糊裏加上大劑量的食鹽,以致造成法輪功學員鈉中毒。更有甚者,王春江將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畫像打上叉,寫著誹謗的語言,倒掛在走廊上。
他的倒行逆施給自己換來了惡果。王春江後因貪污被判刑,自己蹲進了大牢。
劉峰,原蒼溪縣商業局局長,從二零零零年以後,積極參與誹謗大法,開除商業局主辦會計師法輪功學員曾玉賢,並參與迫害、抓捕大法學員。
二零零二年,劉峰擔任經貿委主任時,配合「六一零」惡徒和國安惡警,大量綁架法輪功學員,集中關押到黨校洗腦,迫害。
劉峰整天迷戀在酒色之中,後因酒精中毒,命歸黃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