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丹陽,男,五十一歲,曾在依蘭縣公安局派出所、政保科、國保大隊任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他受中共邪黨的欺騙宣傳,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十分仇恨,多次主動參與迫害,使十幾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拘、勞教、判刑。僅舉一例: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依蘭縣護林鄉葦子溝村法輪功學員李軍被國保大隊劉丹陽、三道崗鎮派出所陳喜文、劉繼彬等多名警察綁架,家中只剩下他的妻子和四個未成年正在上學的孩子,還有一位將近七旬的老人。由於家庭經濟困難,孩子多次提出休學,在老師和家長多次勸說下,她們才同意了繼續讀書。李軍被非法抓捕,無疑給原本並不富裕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痛苦。由於李軍的被抓,李軍的母親突然間病倒了,出現了腦血栓症狀,生活不能自理。李軍的妻子既要照顧近七旬病重的老人,又要照顧四個未成年的孩子,還要侍弄四垧多地,生活舉步維艱。李軍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本地法輪功學員為了救度這個被邪黨毒害的生命,給劉丹陽的親屬、本人打電話、發短信、郵真相資料,告訴他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劉丹陽不但不聽,還口出狂言,要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
因他喪良心迫害好人,迫害法輪功學員,污衊法輪功創始人,最終招致上天懲罰,得了肝癌。期間遭了無數的罪,花了很多錢。他怕法輪功學員知道自己因參與迫害遭惡報,千方百計掩蓋自己得肝癌的消息。最後終因癡迷邪黨,不知悔悟,遭惡報死亡。
真心奉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不要迫害好人,及早和中共邪黨劃清界限。同時也希望那些至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警惡人,一定要以劉丹陽為戒,否則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如果劉丹陽的妻子、孩子、兄弟姐妹及親朋,能早日規勸他,讓他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他也就不會有今天的可悲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