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零口供、零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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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有很多同修曾遇到過警察上門問詢,或被叫到居委會和派出所問詢所謂案情,或被非法抓捕刑訊逼供。其中大都被問到是否認識某某同修、是否與某某同修有來往、是否知道某某同修參與了甚麼事情等等一些與其他同修相關的問題。有些同修會因為事情來的突然而出現慌亂,那就容易被邪惡鑽了空子;也有可能因為怕心或否定不了刑訊逼供之苦,而違心說出同修和一些事情。這裏根據本地發生多起因同修的口供筆錄而被邪惡利用來互相指證加重迫害的慘痛教訓,與大家切磋一些這方面的認識。

大法弟子的「牢獄之災」是舊勢力安排的。以前有明慧文章提到,一同修被非法判刑的理由是:邪惡根據筆錄內容判的刑,同修在筆錄中承認了非法抄家的東西。所以同修在文章中提醒大家說,零口供、零簽字,非常重要,這是在否定舊勢力安排的迫害時,常人層面必須做到的。

我們不但要通過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的邪靈干擾,也要清醒的認識到邪惡警察來找你、逼你的目地是為了維持和加劇迫害,那麼我們在人這一層面也要做好,不被鑽空子,真正做到大道無形有整體,才能抑制和減少迫害,有穩定的環境才能更好的救度眾生。

不配合邪惡,不向邪惡提供任何信息,除了講清真相外甚麼都不說,在法理上來說是我們大法弟子不承認舊勢力的迫害,不給邪惡迫害我們的把柄。在常人的法律角度來看,儘管在錯誤的大前提下邪惡可以借所謂依法辦案的藉口迫害大法弟子,但是不給其提供任何字面上的所謂口供,邪惡的進一步迫害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所謂的勞教、判刑等也就無法實施。若再強行實施,中共惡黨就會更徹底的曝光自己的邪惡,更能讓世人看清其本質。同時,惡黨「610」一邊發「機密」文件、搞口頭傳達等刻意掩蓋迫害證據、假借法律名義實施迫害的勾當,一面在無口供、無簽字的情況下「依法」辦事,這不是迫害證據嗎?每一個無口供、無簽字的迫害案例,都是無可辯駁的迫害見證!

關於不幸遭迫害時,在常人層面必須做到零口供、零簽字這一點,正反兩方面的例子已經很多了。某地區有一位學員被邪惡的國安特務綁架到洗腦班,由於和善而意志堅定的不配合邪惡,在法上的正念正行,造成零口供事實,並且始終絕食抗議對修「真善忍」的好人的迫害,儘管在邪惡掌握了很多所謂的事實的情況之下,在被非法關押了29天後無條件釋放回家。

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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