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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近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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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二日】(明慧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以前關押的都是判重刑的刑事犯人(死緩和無期徒刑和外籍犯人)。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十年多來,在雲南省內被「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國安局綁架、秘密判刑的數百名女法輪功學員,全都被送到女子第二監獄關押迫害。女子第二監獄在集訓監區專門設了一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隊,隊長楊歡(四十歲左右),原先的隊長姓馬(三十歲左右),現已調至監獄所謂的教育科擔任副科長,副隊長鄭頻,孫某某,另外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還有謝玲、景絨、周某某、梁某某等十多個二十多歲的女警察;另外監獄在四監區專門設了一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組,監管警察吳旭、余某某,監管領導李冬冬,現已調到監獄教育科任副科長。

女子第二監獄對劫持的法輪功學員,首先進行強制「轉化」,如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到長時間的酷刑折磨,它們採取的手段有,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關禁閉、坐小凳子、睡死人床、電擊、棍棒拳腳相加毆打、長時間不准用水、不准洗澡、不准與人接觸講話、不准寫信、不准探視等等,在其毫無人性的精神和肉體折磨下,現已知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亡;多名法輪功學員導致了精神失常、致殘。

以下是部份法輪功學員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迫害的案例。

1、王蓮芝,七十二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公安綁架,二零零八年十月中旬被送到女子第二監獄。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電話告知其兒子,王蓮芝得了精神病,可以保外就醫。其兒子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警方告知由市精神病院所鑑定,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警方不敢回答,當家人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接回家中,不久王蓮芝就含冤離世。

2、沈躍萍,四十九歲,雲南省玉溪市婦幼保健站醫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被非法判刑五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由於沈躍萍拒絕所謂的「轉化」,從二零零六年三月份開始就被關禁閉,一關關了三年。整天面對的都是惡警輪番轟炸,不堪入耳的罵人之詞以及收錄機裏的誹謗宣傳。關禁閉期間不得洗澡洗衣、沒有站、走、和想問題的自由,來例假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打或用針扎,甚至在食物中投放有損中樞神經的藥物等。 二零零九年六月,她的家人接到了「保外就醫」的通知,這時她已經被迫害得肺部穿孔,奄奄一息。家人將她接送到昆明第三醫院搶救,到七月十六日晚上她就含冤離世了。

3、萬秀英,雲南個舊雞街冶煉廠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女子第二監獄遭受到非人折磨,她被惡警長期罰站、關禁閉、綁「死人床」、注射不明藥物,被迫害的不能說話、走路,神志不清,奄奄一息。回家後至今仍未清醒,失去記憶,只能躺在床上,生命垂危。

4、張如芬,昆明海口法輪功學員,被迫吃了拌有毒藥物的飯,結果七竅流血,惡警管教看到她沒有死,竟說:「你命真大,沒有死掉。」張如芬保外就醫回家後,惡警威脅不允許曝光監獄的罪惡,不准接觸任何法輪功學員。

5、方世敏,文山縣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公安綁架到省女子第二監獄後,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惡警關禁閉長達一年。惡警見不能「轉化」方世敏,就在她的飯裏拌入損害中樞神經的藥物,致使方世敏神志不清,變得呆癡木訥。

6、楊萬仙,四十多歲,二零零三年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集訓監區,原專管隊隊長馬某某,專管警察楊永芬指使牢頭劉躍新、納惠仙、馬淑芳、羅忠紅、唐忠梅、楊樹蘭等人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楊萬仙的飲食中,致使原先一個伶俐、能幹的中年婦女變成了一個目光呆滯、行動遲緩的「傻子」,直至她非法刑期滿前四個月監獄才讓回家。

7、王嵐,五十七歲,昆明市工會職工,被非法關進女子第二監獄集訓監區迫害,三次被關禁閉室,集訓區專管隊長楊歡、副隊長鄭頻指使牢頭劉躍新、納惠仙、馬淑芳、羅忠紅、唐忠梅、楊樹蘭等人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王嵐的飲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猶如一個六、七十歲的老太婆。

8、徐玉珍,八十多歲,雲南省德宏州潞西芒市人,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判刑三年,曾多次被女子第二監獄集訓監區送進禁閉室迫害,導致血壓升高,下肢浮腫,身體衰弱。

9.楊明清,五十七歲,雲南林業培訓中心職工,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被昆明盤龍610和國保大隊從單位綁架後判刑三年,送女子第二監獄的當天就被直接關進禁閉室近四個月後,又在監房被「嚴管」坐小凳子直到出獄,被迫害的血壓增高達200/120mmHG,雙下肢一直浮腫、臀部潰爛流血、耳朵聽力明顯下降、身體衰弱。

10、張惠芬,三十多歲,被關在禁閉室四個月,經常被警察指使犯人毆打,四個月都不讓洗漱,月經期也不讓用衛生紙,頭髮又髒又亂已結成餅,從禁閉室出來到其它監區的那天,她的髒樣和臭味,看見的人都會噁心,光洗頭就幾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11、趙飛瓊,二零零四年八月在石林風景區被綁架後判刑四年,劫持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被警察用手銬銬在辦公室窗子的鐵條上,多個警察同時用六個不同型號的電棒電擊她身體的敏感部位,脖子後面、身後、腋下、腳跟等處,一連兩天。第一天電了兩個小時,第二天電了近三個小時,皮膚都燒焦了,結的疤一塊塊的往下掉。參與迫害和在場的警察有曾覺、丁瑩、謝玲、馬麗霞、楊歡、鄭頻、孫寧爽、周愉、楊永芬等。謝玲還唆使包夾劉淑瓊說:「趙飛瓊不『轉化』,你用小凳把她砸死。」劉說:「小小趙飛瓊,就包在我身上。」深夜,劉用小凳子砸趙飛瓊,響聲太大把睡在上床的人都震醒了,劉才停止做惡。有一次天很冷,把趙飛瓊的衣服全部脫光,讓她在禁閉室光著身子蹲了一天,直到晚上才給她穿上衣褲。二零零九年五月趙飛瓊又被綁架後判刑四年,再次被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12、郭玲,五十二歲,昆明市供銷社職工,患有先天性小兒麻痺,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被昆明市五華區「610」、國安劫持並被非法判刑四年,這已是郭伶多年來第三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六月,郭玲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五華公安分局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輪功的所有書籍、錄音機、煉功磁帶等物品,並把她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個月後,將她勞教兩年,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因她是殘疾人,勞教所不收,改為所外執行;二零零二年四月,官渡區公安分局又把她綁架,一個男警察還惡狠狠的朝她臉上打了一巴掌,她的臉和眼睛都被打腫、打青了,當晚放回家;二零零二年七月份郭玲又被盤龍、官渡兩個公安分局來抄家,這次又把郭玲抓進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八個月後和其他刑事犯一起拉到嵩明縣公審,非法判了她七年,二零零三年三月送到女子第二監獄關押。郭玲得腿殘疾嚴重,行走十分困難,但每天被迫走幾公里的路去勞動。在被非法關押的幾年裏,她不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二十四小時包夾監控,連上廁所都盯梢,不許跟別人說話,還被多次關禁閉,遭受非人虐待。在她絕食五十六天的情況下,警察指使犯人對她五花大綁進行粗暴的野蠻灌食等迫害。

13、李群,四十六歲,雲南硯山縣電信局職工,二零零四年六月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在女子第二監獄被迫害期間也被關禁閉、做勞役,受盡折磨。

14、繆青,四十多歲,雲南工藝美術學校教師,二零零二年九月被綁架後判刑五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期間多次被關進禁閉室一直到出獄那天,受盡了折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15,倪美珍,七十六歲,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兩次被非法判刑關押到女子第二監獄,由於倪美珍不放棄信仰,都被關禁閉或坐小板凳折磨,兩次都導致血壓升高、肺水腫,監獄害怕出事,不得不讓家人接回。

16、朱蘭,四十八歲,楚雄市金鹿中學圖書管理員。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 被雲南省楚雄市公安局綁架判刑六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多被關禁閉,長期被「嚴管」坐小板凳至今。

17、石雲,三十三歲,雲南省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專教師。二零零七年五月被劫持,非法判刑七年。監獄一直不准許家人探視,二零零九年 二月十三日,家人再次來到女子第二監獄要求探視石雲,監獄接見室打電話到非法關押石雲的監區,被告知要先到派出所開具家屬身份證明及與石雲的關係,家屬按要求開具證明,拿到監獄接見室後,再次打電話給非法關押石雲的監區,該監區惡警稱石雲正被「嚴管」,要家屬到「610」開具證明。家屬一直未能見到石雲一面。

18、蘇瓊波,四十八歲,個舊市工商銀行職工,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被個舊市國保大隊帶走問話半天後放回。隨後邪黨「610」及國保又於二月十二日上午堵在家中將其綁架,被誣判八年。送到女子第二監獄後被投入禁閉室關押數月因不放棄信仰繼續「嚴管」每天坐小凳子至今。

19、宋黎霞,四十八歲,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二月兩次被綁架判刑四年、五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受迫害,多次被關禁閉受盡精神肉體折磨。至今仍被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被「嚴管」。

20、葉茂(楊明清的女兒),三十歲,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被昆明盤龍610和國保大隊在家中和父親一起被綁架後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長期被「嚴管」坐小凳子,多次被體罰罰站。

21、鄧麗華,五十六歲,楚雄州絲綢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禁閉室期間多次被包夾毒打。

22、趙秀芝,雲南宣威籍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關進女子第二監獄。二零零五年夏天在警察的授意下,犯人劉躍新衝進禁閉室對趙秀芝拳打腳踢,致使她的腰部、腿部被打青。

23、何其瓊,五十四歲,昆明鋼鐵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被當地公安局非法闖入家中將其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在女子第二監獄集訓監區被兩次關禁閉,被惡警鄭頻用電棍電擊。第四監區過重的勞役,使其身體狀況極差,體重明顯下降。

24、黃濤,雲南玉溪某機械廠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超強勞役的負荷使黃濤出現嚴重糖尿病症狀,血糖指標經常高達18,人瘦的皮包骨頭,監獄不得不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將黃濤保外就醫。

25、何蓮春,三十多歲,紅河州蒙自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元月二十三日被蒙自縣「610」及國保大隊綁架後,被誣判十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禁閉室。她被非法判刑時女兒才1歲。

26、楊鳳珍,六十九歲,二零零五年一月被臨滄市610夥同公安局綁架判刑四年六個月,關進第二女子監獄的第四監區。因勞役時間過長、強度過大,導致嚴重心衰竭、小便失禁、臉和嘴烏黑,嚴重缺氧,人瘦的皮包骨,拖了幾個月,監獄於二零零六年八月才讓楊鳳珍老人保外就醫。

27、楊光菊,保山施甸縣人,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被當地公安局非法闖入家中將其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在女子第二監獄集訓監區由於過重的勞役,使其身體狀況極差,體重下降。

28-29、陳桂芬,丘北縣人,八十多歲,二零零四年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其女兒(名字不詳)五十七歲,也同時被綁架判刑二年。二零零五年四月在監獄強迫洗腦的精神壓力刺激下,陳桂芬出現了腦中風症狀,監獄怕出生命危險才不得不將老人放回。

30、李桂(音)芝,五十多歲,雲南宜良陽宗海一所學校的音樂老師,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集訓監區,家中的丈夫和兒子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期間丈夫去世,兒子患了精神病,生活無法自理,李桂(音)芝的學校多次與監獄交涉,監獄仍不放人。

31、譚玲芳,南方電網公司雲南分公司昆明供電局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傍晚6點多被十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女綁架,並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四監區,當時她正在照顧生病的兒子。譚玲芳被非法關押後,她的兒子病情惡化,發展成尿毒症,腎衰竭,心力衰竭,高度貧血。

32、杜映芳,臨滄市黨校職工,二零零五年一月被610及當地公安局綁架判刑七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其丈夫是臨滄市市委職工,因妻子被非法抓捕,精神崩潰而去世。

33、許建霞,六十多歲,二零零三年一月被綁架並判刑三年,被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34、康永蘭,七十多歲,雲南硯山縣人,二零零四年五月被當地610夥同公安局將老人從醫院重病的丈夫身邊綁架走,並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35、嚴正書,七十三歲,雲南硯山縣人,曾兩次被綁架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第二次被綁架並判刑二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36、葉彥珍,六十歲,硯山人,被當地610夥同公安局於二零零四年五月綁架,並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37、李鮮,臨滄市中學教師,三十五歲,被非法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六監區迫害。

38、廖麗清,五十二歲,楚雄經濟技術開發區滇中電力局職工,二零零一年五月被楚雄市法院誣判三年,緩刑四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收監執行三年刑期,後有加刑期一年零六個月,總共判刑四年零六個月。關進女子第二監獄,二零零五年因不放棄信仰被關禁閉、嚴管至出獄。

39、李謙,女,三十八歲,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在雲南永仁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遭綁架。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非法判刑三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

40、王匯真,五十一歲,雲南省新華社職工,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進昆明市大板橋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三年底被昆明市公安局綁架抄家,並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二零零八年八月又第三次被綁架。

41、張小玲,六十歲,南方電網公司雲南分公司昆明供電局退休職工,與丈夫二零零四年被昆明市公安局綁架並抄家,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六監區,其丈夫被非法關進昆明監獄迫害。

42、郭娟,三十歲左右,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與丈夫韓震昆同時被昆明市公安局綁架抄家,被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丈夫韓震昆被非法判刑七年。

43、高明仙,五十八歲,昆鋼華雲公司退休職工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羅白分局國保大隊王嵐、王飆、楊惠錢、保明等惡警綁架、抄家,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44、韓俊毅,六十八歲,雲南冶煉廠職工,曾五次被綁架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五年六月又被非法判刑,直至關進女子第二監獄兩個月後才通知家人。

45、王自蘭,六十六歲,雲南省宜良縣可保煤礦退休職工,被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46、謝梅,五十多歲,昆明磷肥廠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六監區迫害。

47、明才,四川人,六十六歲,雲南省景東縣森林勘探局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思茅地區公安局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48、楊丕芝,六十一歲,雲南省景東縣農民,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思茅地區公安局綁架,被非法判刑二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49、陳象徵,七十一歲,雲南省個舊市人,二零零四年被綁架判刑五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50、黃王芳,四十歲左右,大理人,二零零五年五月被綁架判刑五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一監區迫害。

51、李現(音)英,四十八歲左右,下關市交通技術學校教師,二零零五年六月被下關市公安局綁架抄家,誣判五年,被非法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五監區迫害。

52、普寶玉,五十三歲,昆明人,經商,二零零五年八月被綁架並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53、趙晨宇,四十多歲,昆明第三十中學教師,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集訓監區迫害。

54、趙詠梅,四十歲左右,二零零五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集訓監區迫害。

55、李國萍,家住昆明嵩明縣白邑村。被非法判刑八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

56、李平,三十三歲,家住昆明市重機廠,原師範學院教師,因堅修大法,被迫退職。二零零六年三月講大法真相,被特務跟蹤,在家被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三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57、楊淑華,昆明市宜良縣可保煤礦工人,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初被當地國保大隊惡警綁架,非法判刑後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58、錢淑芳,開遠市人,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被紅河州法院非法判刑後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59、李祖英,六十八歲,昆明市政府退休職工。先後四次被綁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在昆明市西山區馬街發真相資料再次被綁架,並被非法拘留30天;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下午三點,李祖英在昆明市西山區馬街發真相資料時,被西山區國保大隊便衣溫永翔再次綁架非法判刑後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60、耿淑華, 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師,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午,在昆明市金殿後山的風景區向遊人發真相資料時,被盤龍區金殿派出所惡警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二年半,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61、歐雪昀,三十七歲,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多,在雲南大理玉幾島旅遊區發放真相材料時被人惡意舉報,被當地所派出所綁架後非法判刑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62、江瑞麟,女,三十三歲,被綁架前在一家私營企業做出納工作。二零零零年七月,二零零一年一月曾兩次被公安惡警綁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等,後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再次被綁架,判刑三年被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63、朱德超,女,昆明法輪功學員(江潤麟母親),被非法判刑六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64、楊德英,女,六十歲,住昆明市西山區永昌街道辦事處平橋村69號。二零零五年二月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65、何秀芬,女,五十九歲,雲南省祿豐縣農業局良種場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66、陳豔豔,女,五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後勤集團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被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幾十名惡警劫持,非法判刑七年;九九年「七•二零」後因到雲南昭通洪法,曾被非法勞教二年。現被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67-68龍華鮮,五十六歲,周晉,二十七歲,母女倆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被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馮軍為首的惡警綁架,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昆明市中級法院秘密開庭,母女倆被非法判刑各三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69、李惠珍,六十九歲,楚雄州姚安縣退休職工。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八點半在楚雄市小河口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周海波惡意誣報。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判刑二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70-71、李士珍、李秀二人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到農村發放真相資料被嵩明縣「610」 綁架判刑,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72、李金芬,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在家被盤龍區國保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73、塗思茹,雲南楚雄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零年因到北京上訪曾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九年五月又被綁架判刑,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74、王洪芬,五十九歲,昆鋼華雲公司退休職工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昆明市公安局羅白分局國保大隊將王洪芬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75、寇巧雲,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在昆明市菠蘿村青雲文武學校附近向小學生講述大法真相,並贈送護身符,被胡慎建等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三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76、鄧智旭,三十多歲,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在昆明東站被惡警綁架,非法判刑五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鄧智旭曾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訪,被警察綁架到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77、凌莉,三十六歲,家住昆明市西山區後新街52號9幢2單元401室,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綁架,同時抄走了凌莉家中的電腦等設備,被非法判刑五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78、董桂芬,五十六歲,昆明紡織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三年,現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79、蔣豔華,五十一歲,二零零五年被綁架後判刑,送女子第二監獄獄殘酷迫害,回家時腰都直不起來,行動不便。蔣豔華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在田間講真相時,被偽裝成農民的國安特務再次綁架。

80、李紹芳,三十歲,雲南省楚雄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皮防科醫師,, (被非法開除工職)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81、唐蕊,四十六歲,楚雄州技工學校教師,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判刑二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82、蘭穆昌,七十多歲,文山縣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五月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雲南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83、譚美瓊,二零零二年五月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雲南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84、李健英,六十多歲,昆鋼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五月因掛「法輪大法好」條幅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雲南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86、鄧家鳳,五十多歲,某針織廠職工,二零零二年五月因掛「法輪大法好」條幅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雲南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87、魏雲梅,五十多歲,個體戶,二零零二年五月被綁架判刑五年,關進雲南女子第二監獄,被迫害導致嚴重「心臟病」,監獄怕出事讓其「保外就醫」回家。

88、王瓊華,五十歲左右,昆明鐵路局多元經營中心雲鐵運輸代理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職工(被非法開除),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分局綁架,非法判刑三年,關進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89、段非,三十八歲,雲南昆明西南林學院外語教研室教師(後被非法開除),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紅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關進雲南省第二監獄。在監獄期間,曾遭受強迫認罪、被犯人打罵、監視、關禁閉、罰坐、罰站、不許上衛生間等迫害。

90、羅芳,四十一歲,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教師,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因講大法真相被金平縣公安局綁架,並被勒索200元。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劫走自用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被非法判刑八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91-92、張林,六十多歲;王豔紅,三十多歲被非法判刑四年。兩人先在女子第二監獄集訓隊,女惡警丁檜與謝玲經常對法輪功學員造謠誣蔑,侮辱謾罵,並安排幾個重刑犯人二十四小時包夾。一天十幾個小時被強迫坐在一個硬凳子上,不准動,不准與任何人講話。惡警還示意包夾可隨意欺負法輪功學員,以達到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的目的,而那些包夾卻可因此得到獎勵、減刑。正因如此,包夾們非常賣力,忠實的執行惡警的吩咐。有一次,張林坐在硬板凳上,突然一個包夾無緣無故扎她的腳,拔她的頭髮。有一次,張林剛講了兩句話,就把她的雙手反銬在鐵床架上達十五個小時,還不讓解大小便。張林始終堅持自己的信仰不動搖,女惡警們難以達到目的,因而惱羞成怒,於是又把她關進嚴管監室迫害了40天。張林和王豔紅在集訓隊沒有被摧垮,離開集訓隊後,張林在三監區,王豔紅在二監區繼續遭受勞役迫害,每天要勞役十幾個小時,常年處於超時超負荷狀態,被剝奪了節假日休息的權利,被剋扣飯菜,經常處於飢餓之中。張林身體日漸虛弱,而監獄卻對其施暴灌藥,甚至注射不明藥液,之後張林突然出現呼吸困難,脈搏心跳都要停止的症狀,監獄才不得不提前放她。

93、夏曉英,五十九歲,昆明市第三中學退休教師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昆明公安局盤龍分局松華派出所綁架後判刑三年,在女子第二監獄被在飯菜中投放不明藥物,至今頭都是昏沉沉的;由於長期超負荷做奴工,體質、體重均大幅度下降,至今未恢復。

94、孫永芬,七十四歲,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黑林鋪鎮春城建築材料製品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區610、昆明市公安局黃土坡分局綁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了五個月零七天;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再次被綁架後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95、普寶,五十四歲,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被昆明市官渡分局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一進監獄就被關進禁閉室,共42天,在禁閉室期間不准梳頭、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每天只准上四次廁所,不准用水,成天坐在小板凳上,屁股生瘡流膿。

96、王宇平,六十歲,曲靖汽車運輸總站退休工人,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早上,王宇平和六位法輪功學員在麒麟花園晨煉,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判刑三年。關進省女子第二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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