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中證實法、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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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上午七時多,福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周迅等人闖到福建師範大學,綁架走正在上班的法輪功學員葉巧明。一個月後,「六一零」捏造罪名拘捕了她,並打算非法庭審、判刑。其家人委託了兩位北京的正義律師。

福州倉山區法院原定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上午九時對葉巧明非法開庭。而前一天,葉巧明的兩位律師以法律文書的形式向法院提出:要求「控方」證人出庭。然而一個以捏造罪名造出來的偽案,怎麼能經的起質疑呢。法庭於次日開庭前三十分鐘取消了非法開庭。四月二日的非法開庭也未成。第二次開庭前,法院事先沒通知北京的兩位律師。

非法開庭失敗後,「六一零」指使惡警、街道、居委會、單位,大範圍開始恐嚇、威脅當地的法輪功學員,特別那些前往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向社會放風要追查幫助委託北京律師的法輪功學員。惡警當街攔截法輪功學員拍照,恐嚇法輪功學員的親屬,還有國保惡警要求單位監控法輪功學員。還有惡警帶著在居委會的人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

他們之所以敢光天化日之下綁架法輪功學員,是因為還有不少民眾不知道大法的真相,還被謊言欺騙著。其實,邪惡這種醜惡表演也正好是給我們向世人講真相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機會。如某負責人對單位的一位法輪功學員說:「公安來人了,叫你不要再去法院旁聽甚麼開庭。」同修說:「既然是公開開庭,那為甚麼不能去參加旁聽呢?」負責人一下反應過來了:「是呀,公民有這個權力的。」接下來法輪功學員把中共邪黨是如何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告訴了他。單位負責人明白了真相。

有一同修總結了一些給警察講真相的經驗:不管在家裏、在路上、在單位遇到惡人的騷擾,我們有權可以要求對方出示證件(警證、工作證)以證明他的身份,不僅僅是看看,而要當著他們的面記錄下來人的姓名、年齡、證號、職務、聯繫方式等內容。如果不出示證件或不自我介紹,我們完全可以把其當著不明身份的人拒絕與之交談。如果他們出示了,我們也記錄了,如果對方談到與我們修煉法輪功有關的事,那我們就直接與他們講真相,講我們被迫害的親身經歷,因為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是中共邪黨迫害的見證人,一般他會聽完你所說的,當然有的聽一會兒轉身就跑,它受不了這正的力量。

還有,中共法院兩次開庭未成,與當地許多同修去法院近距離發正念有著直接的關係。在場的便衣向主子報告都說:「今天來了很多法輪功。」我們認識到近距離發正念不僅僅只是發正念的範疇,這裏面包涵著走出來證法、修好自己的因素。

兩次開庭未成,有同修問:是不是邪惡使詐、耍花招?其實從根本上講,邪惡所做的一切,包括邪惡存在的本身都是因為我們而來的,不管它真的這麼做、還是假的這麼做,都是瞎折騰,都是敗事、醜事,結果都是一樣的。反過來講,這是不是又一次給了我們走出來證實法、用各種方式揭露它、曝光它、讓世人看清它邪惡本質的好機會呢?

同時,因為迫害法輪功,中共付出的成本越來越大,特別政治成本。在這次營救同修中,很多同修都有這樣的體會,就是當世人知道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後,都在罵這邪黨惡警,有些世人聽到真相後都覺得不可思議:中共就是這麼動用「公、檢、法」迫害法輪功的呀?世人在覺醒了。人們告訴法輪功學員,他們對邪黨的這種做法感到厭惡;一些逼迫參與迫害行動的人找到法輪功學員,說他們這樣做是被迫無奈的;有些單位負責人直接向有關方面反映: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在單位都是好人;還有些單位負責人對法輪功學員說:你們要注意安全,我們也會盡力保護你。

同修們,中共惡警迫害葉巧明的事還沒完,但不管它怎麼折騰,怎麼耍花招,結果已經擺在那裏:就是中共流氓的邪教本質,再一次的表現在世人和福州民眾面前,讓福州民眾再一次的親眼目睹一下邪黨惡警是如何濫用「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越多的民眾看清了邪黨的本質,就會有更多的民眾明智的做出「三退」的選擇,中共邪黨能控制的能欺騙的民眾越來越少。我們將堅持平和的、理性的、堅定的、始終如一的用各種形式向世人講真相,曝光邪黨惡警流氓的所做所為,在證實法中救度更多的眾生,最終使邪黨自我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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