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很茫然,面對如此的家庭環境不知該如何修下去?甚至一段時間煉功學法都偷偷摸摸的,一見到妻子來了心裏就有點怕。怕她罵我,怕她毀大法資料……為這事,我跟同修多次交流過。有的同修說:「這是你自己走的路,必須正面面對。要用慈悲和寬容對待家人。做好了,就是在證實大法。」還有的同修說:「現在是正法時期,我們就是要正一切不正的,邪惡利用家人沒完沒了的干擾,就應該嚴厲制止。不能一再沒完沒了的忍受。你這人太軟弱了。大法弟子在家裏應該強硬起來,應該有一個堂堂正正的修煉位置,不能讓常人捏來捏去的,聽他們的你還修煉甚麼?」
究竟應該怎樣在家裏正一切不正的?我當時對同修的說法不是太認可。我覺的,家裏的親人不是破壞大法的魔,他們主要是怕自己再度被迫害而出於保護親人的一種簡單粗暴的做法,本質並不壞。作為大法弟子應該理解和寬容他們,要善解一切。那時我就是本著這樣一個很簡單的心態去對待妻子。很快我發現,她的態度在好轉。很多時候,當她發脾氣大喊大吵時,我不頂嘴,實在忍不住了就走開。漸漸的,她跟我發脾氣的次數在減少,覺的自己一個人吵沒意思,進而對我學法煉功也不管了。有時她說:「其實,我知道你們煉功人都是好人,可國家不讓煉,咱別往前頂,以後你就偷偷的在家煉。」而每當此時,我便給她講大法真相,講國外大法形勢,講網上的因果報應故事。她表面上似乎並不願意聽,但也沒強烈的反對。我認為,大法怎麼美好她並不清楚,但你在家裏的表現她卻看的很清楚。於是,每天下班時,我都很主動勤奮的做飯、打掃衛生和關心孩子學習等一切家務。漸漸的,她不再干涉我修煉了,她覺的我不僅對家裏大人孩子負責,也是個很能過日子的人。再後來,她身體難受時,也學著我打坐的樣子盤腿打坐(只是時間短);再後來,她對我面對面講真相勸三退也不反對了,甚至有時在我講時她還能幫上幾句。有一次,她去買化妝品時,風風火火的跑回來了,說:「快去,那個店老闆我給講三退講了一半不知該怎麼講了,你去能講明白。」我一聽十分高興,跟她一起去了那家商店,並給老闆三退了。
後來我曾想,如果按照同修當初的說法,跟妻子來硬的,把她的表現看作成是一種魔的干擾,那結果會是甚麼樣呢?正一切不正的不是用暴力,你對我不好我對你更兇。甚麼時候都不要忘記師尊告誡我們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個最基本的要求。而是要理解對方,寬容對方,能包涵一切,這就是在建立一個修煉者的威德。沒有了爭鬥心和強調自我的因素,外界的一切很快也就不擰勁兒了。
那天,一個同修跟我說:「家裏孩子起初對我學大法很支持,當他們單位有人攻擊大法時,孩子們把對方頂的啞口無言。而對我學法煉功也很支持。可是,當我被迫害之後從監獄裏回來時,孩子的態度就變了,不讓我出去講真相,一發現我背兜裏有真相資料,就大吵大嚷。有同修來家裏時,孩子們有時堵著門不讓進屋。我總是想把這個環境正過來,找幾個能說會道的同修到我們家把孩子說服壓倒,讓他們支持我。把他們這些不正的表現都正過來。」我笑了,我說:「正一切不正的不是這麼個正法,很多家裏人當同修被迫害前或被迫害後,他們對大法的態度是不一樣的。為甚麼呢?他們有怕心,怕失去親人,怕罰款拿錢,怕在朋友或同事面前丟面子,親人蹲了大獄,他們在外面抬不起頭……,如果我們能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理解並寬容他們,就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這使我想起我常人中一個最好的朋友,當我被迫害從獄中出來時,他請我吃飯,請我唱卡拉OK,想讓我過常人式的生活從而不再修煉,不再被迫害。我知道他是想用這種情的繩索捆住我,可是,我必須得衝破這一切。於是,我不再一次次聽他擺布,而是不放過一切機會給他講真相。最後,他不僅認可大法並支持我修煉,而且還幫助我做證實大法的事。有些東西表面上看上去是一種干擾,其實,也是看我們在這種狀態下能否將路走的正。就上面同修「被孩子干擾」而言,我覺的不要跟孩子去爭論,不要用理論或氣勢去壓倒對方,不要往前頂。當他不理解你時,你的「對」在他眼裏也是「錯」。當他理解你時,你和他便是一個整體。而爭論的本身就是在爭辯人的理,表面上是為護法,其實是證實自己。如果我們能夠放下這件事,用平和慈悲的心去對待身邊的親人,抱著一顆「我就是為你好,我就是為你著想」的心態,孩子回家了,高興的為他們做些好吃的;孩子喜歡甚麼,就給他們買上;孩子的孩子回來了,像一個慈善的長輩關愛有加,這樣時間一長,你在他們心目中的形像便高大起來。這時候,你其實甚麼都沒說,但你要說的話都說了。他們知道你是學大法的,這樣做的本身不就是在證實大法麼?心性和境界能優化自己生活的環境。能使自己的親人感到和你在一起便是永遠的春天。
那天和幾個同修在一起交流時,有幾個同修提到某某當村幹部的同修被人打了,被打的同修住了院。我說:「打的很嚴重麼?」「不嚴重。」「那為甚麼要住醫院呢?這件事一定有自己該修去的東西。」同修說:「其實,按傷勢說完全不用住院,但打他的人是對著大法來的,邊打邊說你們法輪功怎麼怎麼樣。我們應該剎剎他的威風。」顯然,同修想通過住院讓對方賠償醫療費,從而讓對方服軟。那麼,這樣做是證實大法甚麼了呢?村民們能通過一個大法弟子的村幹部把一個「刁民」制服了而展現大法的美好嗎?他們通過這件事有多少人能認可大法並支持大法弟子以後的工作呢?
師父早就告誡我們:「冷靜的思考,心再大一些,咱們真的把所有的人都當成要救度的眾生去救度,看看他有沒有變化?那個邪惡在法拉盛的出現、控制人幹壞事,絕不是偶然的,肯定是針對學員有漏的地方來的。對於人的一面不要一味的向前頂著幹,不是壓倒他們,是救度他們。慈悲的做,冷靜的做,看看這件事情有甚麼效果。」(《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每當看到這段法時,我就想:法拉盛事件中同修被特務打了,師父還要我們找自己別往前頂。這種博大的胸懷和無私的境界一下子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
遇事向內找是大法弟子修煉的法寶。那我想,我們在幫助被打的同修時,不要用人維護人的方式去做,那等於在害同修,也在害眾生。而要站在大法和救度眾生的基點上去看待這件事。是不是這個村幹部當初競選時的基點有問題?是不是同修當了村幹部之後幹了不該幹的事而被邪惡鑽了空子?修煉人沒有敵人,任何時候大法弟子都要用心性的表現去「服」人,而絕不能用常人的方式去「治人」。如果那樣的話,邪惡會抓住更大的把柄去迫害你,甚至把你迫害的不能修。
一點淺顯的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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