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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李津鵬獄中境況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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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明慧通訊員大陸報導)李津鵬,44歲,北京市海澱區大法弟子,大學文化,自己經營一家制冷公司。李津鵬性格溫和敦厚,在親人朋友當中是有口皆碑的好人。但是,從1999年7月開始,李津鵬卻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而多次被邪黨迫害。他曾兩次被非法判刑。第一次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六年。第二次於二零零七年底被綁架後遭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鵬由於在紫竹院公園公開煉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李津鵬被非法判刑六年,罪名是印刷法輪功真相資料。在監獄裏李津鵬是被迫害最為嚴重的大法弟子之一。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李津鵬出獄返京。但是重獲自由的生活並不平靜,當地「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公安局、派出所、居委會等部門經常派員上門騷擾,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澱公安、「六一零」、海澱區萬壽寺派出所又以李津鵬懸掛「天要滅中共,退黨平安」的條幅為藉口,再次將他綁架。隨後,海澱區法院以荒唐可笑的證據一審枉判李津鵬五年徒刑。

李津鵬不服,提出上訴,家人也請了正義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經律師全面細緻的調查,認定控方證據疑點重重,可判定該案是由48名公檢法人員聯合造假、蓄意枉判的一樁冤案。律師將辯護詞和證據上交二審法院後,法院沒有開庭審理,逾二審期限月餘才告知辯護律師維持原判。

李津鵬在監獄和看守所遭非法羈押多年,身體受到極大摧殘,肝硬化、雙目幾近失明,現在又在天津茶澱監獄遭受迫害,境況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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