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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法弟子李津鵬再次面臨非法開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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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北京大法弟子李津鵬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惡警以懸掛條幅為由綁架。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被海澱區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李津鵬本人提出上訴,家人也為他請了辯護律師,現進入所謂二審階段。


李津鵬照片

李津鵬,北京人,42歲,大學文化,從事制冷行業,原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之後下海自己經營一家公司。對待所僱用的人員,一視同仁,生活上給予照顧、工作中不遺餘力的給予幫助指導,被下屬視為兄長和老師。

在他的同學中,李津鵬也是以熱心助人、豪爽善良、敢於擔當著稱,同學間稱他為大哥。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又是學法小組裏公認的最為善良的人,總是關照大家服務別人。

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鵬由於在紫竹院公園公開煉功被非法拘留15天。那次集體煉功北京工商學院的講師趙欣也在,後被海澱公安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北京海澱豐台兩地警察又以李津鵬印刷大法資料為名,非法判刑6年。在監獄裏李津鵬是被迫害最為嚴重的大法弟子之一,身體受到極度摧殘。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重獲自由的李津鵬在他眾多同學的迎接下返回北京。當時得知李津鵬即將出獄日期,他的同學們從北京開了好幾輛車去天津監獄門口迎接他們的英雄,並說一定要開他們能有的最好的車去接他們的好大哥,其場面極為熱烈感人。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澱公安、「六一零」、海澱區萬壽寺派出所又以李津鵬懸掛「天要滅中共,退黨平安」的條幅為藉口,再次綁架大法弟子李津鵬。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邪黨的公安機構又對李津鵬做出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的決定,這期間李津鵬抵制一切強加的迫害、堅決不配合。公安惡警、「六一零」惡徒惱羞成怒,在非法超期關押李津鵬一年四個月後,又對他判刑五年。

目前,李津鵬的家人已委託律師提起上訴,案件處於二審階段。請國內外正義人士給予關注和支援。希望知情人補充相關資料信息。

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部門:

北京海澱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河鎮龍崗路25號。
郵編:100092。
海澱看守所所長電話:10-62902266或3500
所長白剛 010-62902266轉3502
隊長 朱峰 010-82883420
值班預審電話:62905258或3770
海澱分局電話:010-82519110

直接參與迫害李津鵬的北京市公安610成員:
張璐,警號 003064,電話 010-87395242,手機 15300179755。
王磊,(資料待查)

負責審理此案主法官賈某,網上查過可能叫賈連春,1962年6月生,電話:010-59891565
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在石景山區石景山路16號,郵編 100040。

海澱區萬壽寺派出所范澤宮 13801266982。
條幅出現的小區:海澱區車道溝南裏20號樓8層公共陽台,發現條幅報警的人是住在此樓的居民付孟蓮。摘下條幅的人是車道溝早市上班的李普旭及小區保安。
郵編:100081。

所謂證人:均為李津鵬居住地海澱區北進西裏16號樓院內保安。
王殿宏,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主管。
薛美林,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保安員。
孟慶傑,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保安員。
劉丙雷,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保安員。
王寶伶,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保安員。
郵編:100081。

配合公安抄家搜查李津鵬家的見證人:
葉文澤,1959年生,是李津鵬居住地居委會主任。家住西城區千竿胡同。

海澱公安分局
海澱區長椿橋15號 郵編:100089
海澱公安分局電話:010-82519110
局長張偉剛,政委王聚成
分局紀委 010-82519180,督察 010-82519210
預審員:010-62902266轉107室
督察辦 82519638 , 82519213,政治處 82519140 , 82519529
內保處 010-82519636 , 82519638 , 82519216 , 82519213

海澱區清河預審處(拘留所)預審處處長 孫愛軍
電話:辦公室:010-62902266-3702
手機:1380100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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