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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寧德法輪功學員李春香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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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建省寧德市法輪功學員李春香,2009年底在看守所被迫害致半身不遂,2010年11月22日含冤離世,年僅48歲。

李春香是2009年9月22日從家中被國保警察綁架的,一路上她高喊「法輪大法好」,並遭到惡警的毆打。在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期間,李春香被強制勞役,可是裏面的犯人卻將她的勞動產品拿走,並向管教謊報說「法輪功的人不勞動」。女管教易珠霞不分青紅皂白就往李春香的臉上重摔,導致李春香半身不遂,躺在床上直挺挺的,不能吃喝。

即使這樣,看守所是還繼續關押李春香,不讓她與親人見面,一連三十多天都是如此。 為了推卸責任,寧德國保警察就叫李春香的丈夫擔保,才能將她帶走。她丈夫只好將自己用畢生心血所開的一家公司的資產作為擔保,才將李春香保釋出來。

2009年11月20日李春香是被擔架抬著出來的,無法行走,她丈夫只能將她抱著回去。她躺在家裏不能動彈,一個好端端的人被害成這樣了,國保警察還不斷打電話進行騷擾。

據悉,李春香丈夫把她送到上海治療,後來又回到寧德。通過學法煉功,原本無法動彈的身體,已慢慢開始恢復知覺,除了無法正常行走外,神志清晰,臉色也正常了。按此情形,恢復時日屈指可待。可是,卻在此時寧德國保打來電話進行恐嚇,聲稱再煉法輪功就把她再關進勞教所。由於精神上受到極大刺激,當天下午李春香病情急劇惡化,無法說話,喘氣不已,家人立即當晚將她送往上海治療。

2010年11月22日凌晨一點,李春香在上海加興武警醫院離世。

此外,寧德法輪功女學員馬翠英、陳星光被當地國保惡警綁架、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在送往福建女子勞教所的路上,馬翠英老人因對寧德國保警察(楊日海)勸善說:我已是老人,如果換作你母親,你也會這樣對待嗎?這本是很平常的一句教人向善的勸誡之話,卻導致楊日海惱羞成怒,對馬翠英拳打腳踢,致使她整個臉部紫腫,到勞教所時,連裏面的幹警都震驚,問她的臉是怎麼回事,馬翠英回答,是被寧德國保警察楊日海給打的。同車的國保隊長李偉竟視而不見,任其下屬肆意妄為。

寧德市看守所電話:0593-2731865(大廳)、0593-2731076(所長室)

地址:寧德市金涵鄉亭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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