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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鹽城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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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鹽城王步美、馬俊等法輪功學員於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之後被中共公檢法非法判刑。這些法輪功學員以前都曾被中共警察非法抓捕,如今再陷冤獄。

王步美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鹽城市亭湖區中共檢察院構陷,遭非法判刑9年。王步美曾經在 2004年10月21日被江蘇省鹽城市中級法院判有期徒刑6年。2006年3月3日被假釋。

馬俊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鹽城市亭湖區中共檢察院構陷,遭非法判刑6年6個月。

馬俊曾經在2000年8月被鹽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治安非法抓捕。2002年1月8日被江蘇省鹽都縣中共法院非法判刑5年。2004年10月假釋。

凌海祥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6年。凌海祥曾經在2002年5月被亭湖區中共法院非法判刑5年。2005年7月假釋。

周映霞在2009年9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周映霞曾因去北京在2001年10月被鹽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非法抓捕,2004年11月24日,2005年11月11日被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非法抓捕

楊基芹在2009年9月21日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楊基芹曾經在2002年7月被江蘇省鹽都縣中共法院非法判刑4年,2004年7月假釋

周貞明在2009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周貞明曾經在2004年9月被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非法抓捕。

2009年9、10月間,中共的鹽城市「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綁架了王步美、周映霞等十幾位法輪功學員。鹽城市「六一零」經過長時間密謀策劃,羅織罪名後,於2010年6月25日在鹽城市亭湖區法院對王步美等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

為了更有力的揭露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從北京請來三位律師為他們做無罪辯護。這天上午和下午,均由檢察院公訴人對六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陷,妄加罪名。審判長以時間為由,宣布休庭。

2010年7月8日下午再次開庭。在法庭上,律師根據目前的法律有力地駁斥了公訴人對法輪功學員的有罪構陷,進行了無罪辯護。法輪功學員也分別從不同角度對自己進行了無罪辯護。可是中共法院在「六一零」非法組織的操縱下仍然將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審判長:楊碧蓉
審判員:胡中全  中共陪審員:施玉志
書記員: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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