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觀念 手傷隨後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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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我是一名退休女工,今年82歲。四年前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在一個親戚的家裏有幸得到了一本《轉法輪》

回家後,我迫不及待的連續看了幾遍。由於自己沒有文化,剛開始看不懂其中的法理,只知道這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書。看完後覺得身心非常的愉悅輕鬆。再後來,慢慢的我又學會了打坐、煉功,這幾年我的身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來的冠心病、心絞痛、眩暈症、耳聾等等一系列毛病全都沒有了。四年來我沒吃過一顆藥。我知道這是李洪志師父給我清理了身體,替我把病根摘掉了,師父接受了我,我有說不出的高興,我感到自己是非常非常的幸運!

最近,我遇到了這樣一件事情:今年八月二十五日的早晨,我看見一條小蟲子在我的床前爬,我甚麼都沒想,馬上就把它踩死了。誰知這時我的身體一偏,摔倒在地上,用手一撐,把手折斷了。我一下想起了師父在《轉法輪》裏講過的「不要殺生」的事,我知道這是自己殺生帶來的懲罰,罪有應得啊!

我忍著疼痛,沒有去醫院。第二天的下午,手已經腫的非常厲害了,三個女兒哭著對我說:再不去醫院就要截肢了。還說要相信科學相信醫院,同時還說了一些對大法不好的話。我一下守不住,就隨她們去了醫院。醫院給我上了夾板,說要固定五十天。中間還換了幾次藥,九月十二日去醫院一照片,說手接歪了。

一天,一位同修來給我送《明慧週刊》,她對我說:「你要當常人,《明慧週刊》就不要看了。」聽到這話,我心中一驚:我不是要當修煉人嗎?我怎能離開大法?這是師父在借同修的嘴在點化我吧?這時,我想到了師父的一段法:「道理是這樣講。一個神仙怎麼能叫常人看病呢?常人怎麼能看了神的病呢?(鼓掌)(笑)這是法理。可是往往表現出來你真的是沒有那麼強的正念、把握不好的時候,那你就去好了。心裏不穩本身就沒達到標準,拉長時間也不會發生變化。為面子堅持更是執著加執著。這時只有兩種選擇,或是去醫院放棄過關,或是把心一放到底像個堂堂的大法弟子,無怨無執、去留由師父安排,能做到這一點就是神。」(《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九月十八日早上六點,發完正念,我堅定的把手上的夾板拆了,和藥一道丟得遠遠的。我洗淨手後,跪在師父的法像前,雙手合十對師父說:「我是師父的弟子,我堅定走師父安排的路,再不去醫院,不能一錯再錯。」兩天以後,手在慢慢的消腫,更加神奇的是:我的手連一分一秒都沒疼過!真是大法無邊,無所不能。

要是沒有同修對我的關心和幫助,沒有集體學法在大法中的熔煉,沒有師父的佛恩浩蕩和慈悲苦度,哪有我今天的這一切?我無以言表。我只有紮紮實實的修好自己,更加精進的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讓師父少一份操勞,多一份欣慰。

以上如有不合法理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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