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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王村勞教所死裏逃生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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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四日】我叫陳振波,2008年12月25日因發法輪功真相材料被綁架到位於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王村鎮的山東第二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半。我被暴打的情況已在《九死一生,陳振波被迫害致殘》中披露。這次我主要曝光那不堪回首的勞教經歷。


陳振波被迫害後抬回家的照片

吃飯

我分別被三次暴打的兩個半月和掛銬子的7天7夜,吃飯一直被勞教所控制,以不餓死為底線。但這一點對其他勞教人員是保密的,勞教所所製造的是一天三頓足量給我供飯的假相。每次把飯給我送進關押的廁所或大隊長辦公室,饅頭只掰下一小塊給我(一般一天一次,有時幾天一點不給),其餘的就倒進廁所或垃圾桶,菜被監管者吃掉。伙房改善生活送進的魚、包子等都被二大隊大隊長趙文輝在值班室截留。

掛銬子之前,我已經瘦得皮包骨了。掛銬子中的一天,我迷迷糊糊的聽到在外間的勞教所的獄醫馬大夫說:「給她這碗吃!」我直覺是裏面加了甚麼藥,拒絕吃。後來就感覺她們不知甚麼時候給我的飯加藥了,吃了飯眼見得手、胳膊發青色,感覺嘴唇很厚,頭發昏,一夜之間身體全腫脹了起來。襪子的緊口處勒進了腫起來的腿的肉裏,腳很大、很厚、變形。我感覺自己快要不行了,覺得可能過不去今天晚上了。

我就對監管我的王付琴(傳銷者,河南人,23歲)說:「她們對我下毒手了,她們可能在飯裏給我下毒了,麻煩你明天告訴侯寶琴大姐(法輪功修煉者,山東青島市,51歲),今後勞教所所有法輪功學員身上腫脹發麻、變色、發黑、發青,都是下了毒!」我就發正念往外排毒。

我的懷疑在以後的日子裏進一步得到證實。有次我定的麻花,我吃了和上次掛銬子時給我吃飯後的感覺一樣,身上發麻、發脹、渾身酥酥的。當時臉色紅潤,但幾天後臉、手、腳都變黑。那次因為同房間被監管的劉海蘭(山東德州市人,偷盜者,46歲)吃了我兩根麻花,當天身上也腫了,她的感覺和我一樣。這時我才知道:為甚麼同樣是罰站,只有法輪功學員的身上有那些反應,而其他人卻沒有的秘密。

當時據別人說,我的臉腫得像臉盆底一樣大。自己感覺嘴唇很厚,鼻孔也腫了,呼吸困難,腳上老浮著一層水,足有一扁指厚,像個盛尿的尿脬(膀胱),我的拖鞋也穿不進去了。有次警察夏麗、宋敏見到我,她們低頭看到我的腳,她倆先是一怔,臉上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因為一直不消腫,她們怕我的形像被別人看到,就一直把我關在廁所、警察辦公室、大辦公室、大隊長辦公室、諮詢室等地方,不許與其他勞教人員見面。我要出關押的房間,必須在大隊人馬去幹活後,晚上是在大家都睡下後,在監管者的監督下才能出來。其實,這樣的安排在我骨瘦如柴時就開始了。其他勞教人員都在床頭掛床頭卡、胸前掛胸卡(都有照片),而因為我被迫害的這形像,勞教所從來沒敢給我照一張像,胸卡照片處也就空著,沒照片的床頭卡只在諮詢室掛了兩個月。

即便這樣,她們仍擔心別人看到,有損勞教所的「形像」,有次她們帶我從醫院回來走在樓下,趙麗麗怕別人看到我的頭歪著,竟然用力提起我手上的銬子,想強迫我把頭立起來。這情景被一個獄醫看到,問「她怎麼了?」趙麗麗說:「肌肉損傷!」

一段時間後,我身上突然之間又消腫了,有個還有點善心的警察過去看我時低聲問我:「她們給你怎麼弄的消腫了?」我這才恍然大悟,回憶起了這三天,趙麗麗說給我補血,做了兩次紅小豆湯給我喝,我就神奇地消腫了,裏面不知又加了甚麼藥。至今,我的身上一直浮腫、起紅疙瘩、出水、奇癢、疼痛難忍。

第三次暴打結束後,把我關在諮詢室,也不給我提水洗漱,我身體雖已致殘不能走路,但只好自己提起桶,扶著牆,一點一點挪步想出去提點水,剛出門口,就被監管的劉玉蘭(黑龍江人,容留賣淫者,50歲)拉回來。我的形像因為被幾個勞教人員看到,他們大為吃驚。趙文輝、夏麗(新任一班隊長)惱羞成怒,規定:從此後供飯量減半。每頓一小塊饅頭(3角人民幣一個的饅頭的三分之一),一點菜湯,裏面飄著4──5片菜葉,這樣的待遇一直半年時間(允許我吃飽的時候一頓能吃兩個饅頭)。

後來送飯的慈明霞(基督教徒,山東煙台市,54歲)不知道這一規定,把一個饅頭全給了我。我剛咬了一口,慈從外面急匆匆的進來說:牛隊長(警察)接了個電話,要檢查你的飯。慈明霞就把我正在吃的飯端出去,饅頭被牛掰去一大半後剩下的摁在菜湯裏。我曾對趙文輝和教導員孫振鴻反映吃不飽,她們兩人都是相同的回答:「你不幹活吃這些也不少!」

在2010年大年的除夕之夜,二大隊的全體勞教人員在大廳開會,政委王軍和所長鐘寧發表拜年講話,那鼓掌聲開始很響亮。大過年在諮詢室吃不飽的我,就用盡最大力氣喊「法輪大法好」,因為是在隔壁,並且大廳無門,那邊聽得很清楚,接著掌聲就稀落下來了,馬上就由劉玉蘭給我送進了兩個饅頭。但掌聲似乎再也熱烈不起來,我聽到她們又講了幾句就灰溜溜的走了。直到解教前的兩個月,也許是需要我的身體給勞教所的所謂人性化管理「增光」,允許我吃飽,我才有了飽餐的權利。

洗漱

我從2008年12月25日被拘留,到第二次暴打結束的4月19日,共117天沒洗過一次澡。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3月18日共56天、2009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的第三次暴打期間,都沒洗過一次臉、手、腳、頭,手上沒沾一點水。頭上臭的熏人,脖子、臉、手烏黑。王倩(故意傷害者,黑龍江人,22歲)進去收貨時說:「你的眉毛都是白的。」(雖是夏天,但因皮膚乾燥掉皮)

2009年10月份,我和宋秀蘭(法輪功修煉者,山東濰坊市,62歲)一起被關在警察辦公室。有一天徐勁(詐騙者,山東臨沂市,24歲,自己說是抱養者)提著半桶水(我們二人一天的用水)回來說:「我剛才被老大(趙文輝)看見了,嫌我提的多了,她讓我倒掉了一些。」又一次徐勁提水回來說:「夏麗說,你不用每天都給她們提,她們找你,你就說忘了,不用每天都洗。」有次我聽到趙文輝在廁所外間,就請示說:「我洗洗腳吧?」她陰著聲說:「你沒洗?一直沒洗?」卻不做任何答覆,扭頭走人。

2009年臘月二十八,已經兩個月沒洗頭,我要求過年洗一次。經監管人員張曉麗(賣淫者,山東威海市,22歲)請示夏麗,被批准。當時我被關在廁所,殘疾的身體可以靠在廁所牆邊的、伴隨我一年多的那塊木板上洗頭,會方便一些,但夏麗要我必須到諮詢室洗。兩名監管者把我架到諮詢室後,把小半盆水故意放在諮詢室中間,說:夏隊長說你能洗就洗,不能洗就算。讓我的身體無所依靠。我就只好坐在小凳上,把盆拖到西北角的床邊,半邊身子靠床,用腳勾床腿,左手按在盆底,右手洗了頭,但不允許洗澡。

2009年6月的一天在大辦公室,趙麗麗允許我洗澡。王倩給我打了小半盆水,我用毛巾把身體濕過,剛搓起身上的灰球,徐勁就說到時間了,把盆一掀,水在大辦公室淌了一地,我的身上掛了一身搓起的灰球。我知道:若不是警察的安排,她沒膽量把水倒在大辦公室地下。因為勞教人員幹活回到12人的宿舍,只要不睡覺就坐在自己床前的凳子上,刷牙缸、鞋、被怎麼放都很規矩,有私事必須報告經批准,上廁所前還必須先唱一首規定的歌,唱不好不許去。更不用說無緣無故的在大辦公室倒一地水。

到了8月中旬,在大隊長辦公室,第三次暴打我剛結束,趙麗麗允許我洗一次頭,薛連喜(賣淫者,山東日照市,18歲,孤兒)給打了半盆水,徐勁接著把盆掀翻。第二天晚上允許我洗澡,徐勁給端了小半盆水,只許洗上身。身上搓下的灰掉在地上很厚的一層,掃起來一堆。一年半時間,從來沒允許我在洗漱間或者浴室洗過澡。我的衣服不許洗,暴打期間3個月來例假,內褲、襪子都髒得沒法穿。我找趙麗麗要買內褲,她故意刁難說:「我只給好學員買」,我穿的是勞教人員解教時她們留下的內褲和襪子,我回家時穿的是宋秀蘭穿過的內褲和拖鞋,衣服是侯寶琴的。我在勞教所穿的棉褲,髒的沒法穿了,侯寶琴趁另一個監管者出去的空隙,快速和我換穿,往下脫時身體上脫落的皮膚落在地上很厚的一層。

在我解教前兩個月,監管者換了鐘玉華(山東青州市,基督徒,53歲)、張德蓮(賣淫者,山東膠州市,47歲)。因為兩個多月沒洗頭了,我要求洗。鐘玉華給我提了一暖瓶熱水,我正在洗,夏麗進來說:「停!你們兩個剛接管不知道,不是不讓她洗,她的一切事必須打報告。」有一次,我求鐘玉華給我請示洗頭,夏麗勉強批准了,張德蓮不放心,又去請示,夏麗又說:「等我回來再說!」張德蓮馬上就把暖瓶提走了。我就用涼水洗,夏麗知道後給她們兩個扣分加刑。她們在諮詢室裏委屈的抹著淚哭,鐘玉華說真是東郭先生和狼,害我加期。到了晚上呂華麗(上訪者,山東萊陽人,53歲)又從她們二班叫來4個勞教人員一起罵我,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孫振鴻才進來制止。

2009年冬天,我趁張曉麗睡了,悄悄用水管的涼水洗頭,她被驚醒了,出去報告了夏麗,回來就把水龍頭關了,我頭上頂著一頭肥皂泡。

在我要解教的前一天,我要求洗頭。開始夏麗不答應,在等待她準備好了錄像設備的情況下,夏麗說:「洗吧,讓你乾乾淨淨的出去」。她和宋敏偷偷給我錄了像。洗頭時我一手按著盆底支撐身體,一手搓頭。有時騰出按在盆底的手,強撐身體用兩手搓。

我身體被勞教所致殘回家後,我丈夫向山東省勞教局投訴控告,省勞教局以一名姓李的副局長為組長的調查組,就以這塊錄像證明我身體沒致殘:因為我能雙手洗頭!5人組成的調查組進駐王村勞教所調查5天,結論是:陳振波在王村勞教所服刑期間不存在被人打的問題。但他們不向本人及親屬當面反饋,不給書面調查材料。

調查組是否能認真的看一下:我一隻手撐盆底的鏡頭看到了沒有?我當時爬下床的鏡頭錄了沒有?下床後拄凳子挪動身體的鏡頭錄了沒有?洗完頭後把頭用小被頂在寫字檯上,支撐身體坐在小凳上涼頭髮的鏡頭錄了沒有?我洗頭時左邊一隻水桶右邊一隻尿桶錄上了沒有?在洗完頭後馬上又給我錄了吃飯的鏡頭,因為我坐不住,胸前用一床被放在胸膛與腿之間支撐身體,這個鏡頭你們看到了沒有!為甚麼要給我錄洗頭的錄像?為甚麼讓我在諮詢室洗頭?為甚麼一年半的時間不讓我在一班宿舍住一天?為甚麼一年零三個月把我關押在廁所等沒攝像鏡頭的地方?為甚麼不放出我住在有攝像鏡頭的諮詢室那三個月的日常生活錄像?據說政委王軍曾把我在諮詢室躺著的鏡頭,拿來當作我在一班宿舍躺著,用來欺騙不熟悉環境的青島前去調查了解此事的有關人員!

《國務院》2005年1月10日頒布的《信訪條例》第32條規定:「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它有關規定,書面答覆信訪人。」作為省級機關的山東省勞教局,難道對這一起碼的常識不懂嗎?該怎樣解釋?

剪指甲

今年5月份,我的指甲已經兩個多月沒剪,很長,我提出了剪指甲的要求。監管者報告了值班警察石偉,她說:「找你們自己隊長吧!」等到夏麗值班,我要監管者蘇秀輝(賣淫者,吉林省長春市,32歲)去請示並要剪指刀。蘇秀輝請示時看到夏麗趴在桌子上,勞教人員王寧(搶劫者,山東日照市,20歲)正在給她摘白頭髮。她頭也沒抬說:「沒時間!」8天後的下午,又是夏麗值班,我又要張德蓮去請示,夏麗說:「晚上吧!」晚上鐘玉華去請示,夏麗說:「都還沒收工,收了工再說!」等到勞教人員都收工回了宿舍,張德蓮又去請示,夏麗說:「吃了飯吧!」吃過飯後我苦苦哀求凌思芳(山東臨沂市,賣淫者,26歲)去請示,夏麗說:「洗刷完吧!」洗刷完後,我只好再次請求凌和劉常愛(山東臨沂市,賣淫者,22歲)去請示,呂華麗因為失眠,怕影響自己睡覺,就說:「敢剪!拿了剪指刀我也給你奪出來!」

我感覺好不容易得到批准,不應放過這次機會,在求不動別人的情況下,我就自己拄著凳子向外挪動,剛到門口遇到殷翠霞(山東淄博市,販毒者,44歲),她很同情,便去為我請示,得到的答覆是:「你回去吧,我親自給她送去。」殷自知沒趣,怏怏而回。我只好再求凌思芳和劉常愛,凌說:明天早上我一定想辦法給你要。第二天早晨,我終於如願以償的剪了指甲,想想上次是用牙咬著撕的,這次就算幸運了!在這恐怖的世界裏,也算得到了一絲欣慰。

通信

我被勞教的一年半時間,不允許我與家人見面。2009年1月,女兒和她淄博的兩個同學去看我,趙麗麗說:「沒有當地610的介紹信不能見」,並且還恐嚇她。丈夫2009年9月份去看我,趙麗麗說:「現在是甲流時期,省裏有規定,誰也不能進,你要見必須要省裏批准。」大弟弟去也同樣不讓見,我的父母多次要求去看,均遭拒絕。趙麗麗的理由是:沒轉化不能見。丈夫要求通一個電話,也被拒絕。我在裏面一年半時間,只許我發了一封信向家裏要錢,治療打傷的頸椎。其餘我寫給父母、丈夫、女兒、親屬、姐妹的信,一律不許發,使我斷絕和家裏的聯繫。

我丈夫2009年6月給我發了一封平信,他多次與趙麗麗電話聯繫問收到了沒有,直到8月份趙麗麗還說沒收到。我丈夫只好又發了一封同樣內容的掛號信。趙麗麗在9月份才告訴我丈夫說:「那封平信也收到了,是壓在了郵箱底下,我還和陳振波說:怎麼獨把你的信壓下了?」我回家後丈夫對我說起這件事,我回憶趙麗麗從來沒有和我說過這話。兩封同樣內容的信,我只見過第二封,僅給我5──6分鐘的時間,大體粗略的看了一遍(8頁、5000字),就被等在一邊的徐勁強行拿去:「趙二(趙麗麗)說她還沒看。」徐勁後來和我說:「你對像的信我看了N遍,在全大隊都傳遍了。」作為私人信件,也是丈夫唯一的信息,我在勞教所時一直要,她們不給。卻未經本人同意,隨意讓外人看。後來我解教要走時,要這封信,兩封同樣內容的信沒給一封,嚴重侵犯他人隱私和通信權利。我回來後聽丈夫說:在2010年4月份,給我寄去了在美國留學的女兒發在騰訊QQ上兩篇介紹自己學習、生活的日記,我一直沒看到,被他們違法扣留。

勞役

我剛進勞教所的2009年1月,勞教人員每天早晨5:30起床,洗刷3分鐘,幹到晚上10點,中間吃飯時間5分鐘,上廁所2分鐘,有人說大便沒拉完就喊叫了,只好把大便掰斷,趕緊提起褲子回去奴役勞動。一天勞役16個小時,有時為趕工期,通宵加班,第二天不休息。直至2009年10月份,因為應付檢查,改為8小時,但僅幾天工夫,又恢復到12個小時。經常為應付檢查,在檢查組來之前,把隊伍從車間拉回來,檢查組剛走,馬上又拉回去。致使老年人腰椎受損,大部份年輕人手指變形。因所生產的電子產品有毒,六成以上的人員皮膚過敏長疙瘩、癢癢,有氣管炎的鐘玉華喘不動氣,臉腫。

第二次暴打之後,我的脊椎頸椎被打傷。頭象按在彈簧上一樣挺不住,不是向左歪,就是向右歪。向左歪時必須用手才能托起來,走路用手托著。吃飯時頭耷拉在肩上,上下牙對不齊。並且因為手麻不聽使喚,嘴只好固定在一個地方,吃完饅頭再吃菜。平常我就讓頭向右歪(因為痛苦輕一些)。肩膀和頭之間開始用一卷衛生紙撐著,後來趙麗麗給我一個方便袋讓我把衛生紙裝起來,再後來方便袋碎了,我就用李倩(安徽人,吸毒者,24歲)給我的一個布兜裝,這樣歪著頭近一年,直到躺下起不來。這期間夏麗竟然兩次把我的布兜從脖子上拽下來扔地下,依然逼迫我做勞役。

有一次,政委王軍來看我,我說:「王政委,你看我的身體都這樣了,她們還要我早晨4點幹到晚上兩點」。王軍說:「你是不是沒完成工作量?」並且假惺惺的批准我可以把兩隻腳放在凳子上,實際上是要我儘快血液回流消腫,銷毀罪證。

後來在我半身麻木、行動不便的情況下,仍派人監督強迫我勞動,不幹就打。我左手不聽使喚,就只得用牙咬住線球配合右手幹活,完不成工作量就派人監督加班到晚12點甚至到2點,這樣幹了兩個月,後來周身骨頭疼,並時常暈倒(都是向右歪)。開始活動是自己用手拄著凳子挪動,後來就由兩個人架著移動,因為左腿麻,左腳就隨身體拖拉在地上。最後躺下起不來了,在木板上躺了5個月,解教時被夏麗、李秀雲等4名警察用毛毯抬出勞教所大門。

檢舉

勞教所信誓旦旦的對外宣稱有完善的檢舉、舉報、控告、監督制度和設施,勞教人員可以隨時舉報一切違法違紀犯罪行為。但王村勞教所的勞教人員都清楚,那是騙人的鬼話。

二大隊在諮詢室前設有一個檢舉箱,據說在隔離門外設有檢察院、紀檢的檢舉箱,但勞教人員絕對沒機會走近它。因為裏面限制個人的一切活動,上廁所都是集體排隊,個別鬧肚子的去廁所也要有人監督陪同。因為檢舉渠道不暢,勞教人員宋秀蘭,就在週記上把本班故意傷害犯孫立橫行霸道、為非作歹的行徑(其實是警察縱容唆使),向大隊反映,趙文輝看到後大罵宋秀蘭是國際警察,管得太寬了,並指使人捏造事實嫁禍於她,以此為理由把她嚴管看押起來,以防止她把情況投入信箱,這樣嚴管8個月,直到解教。

搶劫犯王瑋(團夥搶劫犯,山東日照市人,23歲)在監管我期間搶去我30元錢、扣留270元,徐勁因為親眼所見,給我做證,趙麗麗竟然因此給徐勁加刑3天。我向趙文輝、趙麗麗、夏麗反映,都不管。我就寫了對王瑋的起訴書,請示趙麗麗:要求投入檢察院信箱。趙說:「我給你問問吧」,一去不復返,我便無權投入信箱。一直到20多天後王瑋解教的第二天,才看到趙麗麗回來上班。有一次勞教所統一安排寫檢舉舉報材料,我又寫了王瑋搶劫我錢包的情況,上交後一直不見結果,直到過了7──8天後王瑋上午解教走了,下午劉桂珍專門去跟我說:「你早幹甚麼來?王瑋解教了你才寫?」我說:「這個材料不是收起來7──8天了」(班裏班長統一收的)?因為這件事,和我同住警察辦公室的宋秀蘭支持我,她便被趙文輝與夏麗關進廁所一個月。

我猜測:因為勞教所縱容培養王瑋打人,使她成了一個十分凶殘的打手,深得趙文輝寵愛。如果處理她,王瑋這樣的人一定會翻臉,勞教所許多打殘、打死人的內幕將昭之於天下,所以包庇王瑋就是包庇自己。但勞教所就敢肯定王瑋甚至李瑋、張瑋、趙瑋們永遠不開口嗎?

因為我被打致殘的事在明慧網多次曝光,大約是2009年10月中旬,一名女胖檢察官來到關押我的警察辦公室,找我調查情況,那時我的頭歪在右面,肩膀上墊著一包衛生紙,但仍在姜麗霞(吸毒者,山東蓬萊市人,22歲,抱養者)和孫丹丹(吸毒者,黑龍江人,21歲,父母離異)的監督下強迫勞動。她問我:「你的脖子怎麼的?」我說:「被孫丹丹打的!」她問了我20多分鐘,我把遭受暴打的過程詳細說了一遍。在我說到掛銬子7天7夜時,她插話問我:「是連續的嗎」?我回答「是」!又問我「是誰銬的你?」我說4個人,並指著一直在門外偷聽的夏麗和宋敏說:「其中有她們兩個」!夏麗和宋敏馬上說:「是上面叫掛的!」當時監管我的姜麗霞在屋裏走來走去,檢察官厲聲說:「誰給你權利到處亂走?怎麼這麼自由?」當天晚上就聽到趙文輝在電話上對誰大發雷霆(意思):「你為甚麼不看好門,讓檢察院進來了!」(據說政委王軍曾欺騙青島610為正常檢查)此後檢察院方面再沒有消息。

檢察官走後的10多天,讓我住進了諮詢室,勞教所一名姓劉的紀檢書記和一名警察找我談話。我說了很多,他們兩個記錄的很少。最後簽字時我看到他的記錄是:「我的脊椎、頸椎被打傷了,醫生說沒事。」我說:「我甚麼時候這麼說的」?他又改成了「隊長說沒事」,我拒絕簽字,他威脅說:「你不簽字我們就不管了,就是你不配合。你簽了字我們還可以再調查」,就這樣逼我簽了字,但他們並沒有履行諾言「再調查」。

在我解教的同一天上午,一名姓邢的紀檢警察與另一名警察和我談話,問我:「是不是沒有罵你的?」我說:「有!」她們兩個就不問這問題了,也不記錄。又問我:「是不是沒有拿電棍警棒嚇唬你的?」我說:「沒有。」但簽字時我看到這一欄的內容大意是:「沒違規使用警械!」後來我才知道,掛銬子7天7夜固定在窗櫺上就屬違規使用警械。她們偷換概念又一次欺騙了我!

死裏逃生

今年2月4日(去年的陰曆臘月二十一),離過年還有10天的時候,我親歷了被關在我對門的山東省臨朐縣冶源鎮法輪功學員張成美,在進去的一個多月時間裏,便被活活打死的過程(我已經在明慧網寫了文章做證)。有人可能會問我:你這麼「頑固不化」,怎麼沒被打死?我分析有以下原因:

(一)我被打致殘,生命垂危的情況,多次在明慧網曝光,出來後聽說有10多篇,並且「國際追查迫害法輪功組織」在今年4月1日專門為我發過一篇追查通告。就連吸毒人員都表示:出去後給你上網。曾說:「如果俺媽被人打這個樣,我非和她們拼了不行。」

在勞教所時監管者王倩和徐勁都向我透露:「你的事在外面上網了,隊長們的名都在上面。」(監管者每天都要向警察彙報我的情況,她二人是在彙報時聽警察們討論對我的措施和對策時知道的)徐勁還告訴我,趙文輝和趙麗麗還就對我是「繼續打」還是「不再打」的問題產生了爭論和分歧。後來聽丈夫說那可能是網絡上對河南省商丘市趙振海的被害人14年死而復生、躲貓貓死、喝白開水死等事件炒得最厲害的時候,上面說對監獄、勞教所刑訊逼供、故意傷害致使不正常死亡將追究責任。這些使得勞教所不得不有所顧忌。

(二)我的家庭成員都關心我的情況,經常打電話、寫信了解我的身體狀況,給勞教所造成一定的心理壓力。

(三)我的丈夫在政府機關工作近30年了,有一些人脈關係,懂一些政策法規,知道內部的運行規則,維權能走進門、找對人,而不是像夏麗自欺欺人所說:「你對像的手再長也伸不到這裏!」這使她們不敢貿然對我下毒手。

(四)我的女兒在美國留學,她的姑姑在美國的家庭成員,屬白人社會中的上流社會人士,其丈夫和公爹分別是不同國際學術組織的會員。如果我被打死在勞教所,可能會要比一般人多給勞教所增加在國際上的這層麻煩。

(五)我丈夫的家庭在農村是一個大家族,只本家及兄弟姐妹家庭中的成年男女就一百幾十人。他們有的曾要求前去看望,因我丈夫說明勞教所不允許看,他們才罷休。這些底細警察宋麗娟、勞教所安排的勞教人員都以閒聊的方式了解過我,不過當時是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從被勞教所打死者的情況看,多數是工人、農民、家族小、在勞教期間無人關心過問者,特別是已經離婚的。

基於此,趙文輝曾在電話中用極陰沉、蠻橫、霸道的口氣對我丈夫說:「這種情況對家庭損失很大,一般都離婚了。」趙麗麗也在電話中旁敲側擊的動員我丈夫離婚,以試探口氣,但我丈夫一笑置之,並在給我的信中明確表態:「我不會和你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她們綜合平衡得失,認為因打死我而減少的出獄非轉化率數,在她們的總轉化率中只不過是個很小的百分點,與其換取的政治(升官)資本和經濟(金錢)獎勵(有人說她們奧運會期間轉化有功,每人月總收入萬元),還遠不及惹來的麻煩,得不償失,所以已經伸出的黑手又縮回了一半。

這期間二大隊幾乎每個警察都對我說過:「就你傻,你回家願意怎麼學就怎麼學,願意怎麼練就怎麼練」,不斷的軟硬兼施。據說:進了二大隊,沒有不轉化、出來的(趙文輝曾電話告知我丈夫我將被加刑幾個月)。我的不配合,打破了王村勞教所優秀得力幹將趙文輝、趙麗麗的轉化妄想。

做惡心必虛,欠債須償還。欠條撕不毀,企圖搞模糊。這是王村勞教所在我身上打的如意算盤!在打死我不成,又怕我帶一張能說話的嘴出來,揭露她們罪行的情況下,她們就力圖送我進精神病院,以便使一個精神病人說的話無人相信。趙麗麗電話中對我的丈夫和我爸爸,都借用別人的口氣說過我患有精神病,應送精神病院,但未得我家人允許,她們的陰謀未得逞。在我回家之後,當地610辦公室的一名主任還問過我丈夫:陳振波神經是不是有問題?被我丈夫堅決的予以否定。可以斷定,這都是勞教所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的後續安排。同時,我的記憶力嚴重受損、失憶,應當是她們在我解教之前,為破壞我的記憶力而用藥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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