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怕心,除觀念,走向律師所
我市有律師所八家,叫律師所是有幾個有律師證的做代表,其他也有沒證的。法律服務所有四家,這裏的人員都沒有律師證。所有沒證的律師都是在公檢法退休、退二線閒職人員,有的直接就在六一零幹過,他們自以為懂點法,通過各種關係就開了所,或當上了所謂的律師,這些人網絡縱橫密切、情況錯綜複雜,做人又唯利是圖,只認錢財不講公理,一句話很是邪惡,一直是我市講真相的空白點,也是我的怕心所在。另外也知道他們早就有上面的「不准為法輪功做辯護」的通知。大陸人因被邪黨愚民統治多年,大多數養成了唯命是從的奴性,這是我的觀念。這種怕心和觀念是在一件營救同修的過程中通過學法突破的。
二零零九年十月初聽說有一同修被抓,甚麼人抓的,甚麼時間抓的,在哪抓的,抓到何處,一概是迷,很不利於營救,兩個多月後又聽說判了,可家人沒接任何通知,去公安局、法院問,一概回答不知道。出於無奈,大家討論決定陪家屬告狀,可是找哪位律師肯接這個案子呀?大家難住了。這時我想:同修就是我們的親人,我們不幫誰幫呵,有困難就不幫了,那也不是修煉人的作為呀。師父說了「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師父的話更堅定了我的想法,可是我還有怕心和觀念哪,怎麼辦?我只有學法,師父說:「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我加強了學習強度,發正念的次數並延長時間。我一遍一遍的背著師父的經文《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和《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我就想律師也應該得救,我們要慈悲於他們。從另一個角度講,營救同修,反迫害,證實法是大法弟子的責任。再說了,律師得救了,有了正義感,可以為大法做貢獻。這樣既救了他們,又破除邪黨規定的「不准為法輪功辯護」的違法禁令,這不是一舉多得的大好事嗎?法清晰了,認識提高了,正念足了。我心裏說:謝謝師父,我明白了,起身去找同一學法小組的張同修。我把師父的法理和我的想法向她講了,向她說:「你要認同,和我做伴一起去,倆人也是整體。否則我一個人去」。她說:「行,我們一起去」。我倆一路發著正念,來到律師所的所在地。以告狀為契機,是律師所就進。第二天,第三天參與的同修就多了。六、七個人三天下來把十二家律師所全走了一遍。
二、困難面前,貴在堅持。
在接受真相上各律師所的表現各有不同,有的聽說法輪功告狀往外就轟,不容說話,你剛一張嘴同時會站起兩三個人往外趕,話間帶有不抓你起來,是對你的寬容了,你還敢自己送上門來了。真像師父說的:「一些中國人連聽都不聽──他們真的認為黨說的一定是對的、中共政府說的一定是對的,認為法輪功真是像中共宣傳的那樣。」(《不是搞政治》)面對這種情況,我們不氣、不惱、不發火、不爭辯。說真話講真相這幾年,我們已打下了一定的良好基礎,我們只覺得他們可悲又可憐,只想他們將來怎麼辦呢?
有的聽說我們告狀,就直接告訴我們:「上邊有通知,不讓管您的事。你們走也白走,誰都不會管的。」我們說:「能不能把這個通知給我們瞧一眼?」他們坦言哪有紙上的字呵,我們說:「這不就說明白問題了嗎?」接著這一問題我們講邪黨怎麼造假、污衊、陷害。由天安門自焚偽案說到對我們的邪惡迫害,可她只認為那是統治者的制裁手段,哪朝哪代都一樣,現在是共產黨的天下,胳膊扭不過大腿,我們也不惹這個禍。藉口有事還是讓你快走。
儘管這樣我們也感到欣慰、因為他們畢竟聽了些真相,為以後做鋪墊吧。
有的就是麻木不仁、根本不理睬你,說我有事忙,你們走吧。儘管他們下了逐客令,我們還緊叮囑一句:希望你記住法輪大法好,有機會了解法輪功。
有的想聽,可他的同事不讓聽,說:你不是明天出差嗎?還不趕緊回去準備準備,又對我們說他有會要開,你們別耽誤他。我們說不耽誤,只說幾句,他又對同事說,趕緊回去,趕緊回去。同事被他趕走了,對我們說:管不了你那些事,趕緊走吧。我說:好吧,希望你以後多了解法輪功。他說:了解啥呀,我家親戚就有煉的,趕緊走吧。走出門來,心裏很不舒服,一定是我們修煉人沒有做好,影響世人了解真相,我心裏對他說:世人呀。不要因為偏見,影響你的未來呀。我衷心的祝福你能明白過來。同時我也囑咐自己,以後一定要做好,一定把美好帶給世人。
不管態度蠻橫,還是冷言冷語,我們相信師父,相信大法,師父讓做的,我們就做到底。所以我們不氣、不躁、不急、不灰心、不氣餒;也不管天多冷、雪多厚,我們記著師父的囑咐懷著一顆善心,繼續走、繼續告狀,繼續講真相,一遇到困難我們相互切磋,查找不足;有效果的我們互相叮囑不起歡喜心;講真相相互圓容補充。終於有三家律師所,認同了法輪功是被欺凌的,感受到我們是弱小無助的。他們說:聽了你們所講的,我們很震驚,我們也知道貪污腐敗社會亂象,但不知道它壞到了這種程度,你們真的很值得同情,感到你們確實孤立無助。
他們的醒悟、認可、同情為給大法弟子幫忙做事,做辯護打下良好基礎。為安全起見,我把三家律師所分別用A、B、C所來代替,以方便下文敘述。
三、講真相要把真誠、善良帶給世人。
我們在講真相過程中始終本著平和善良的心態,如:我們送給對方材料時,都站起來,雙手送過去,並告訴材料比我們講的更具體詳細。想要向全所發放材料時,先請示所長同意,對他說:「我們非常尊重你們的意見」,因為徵求意見了,遇到個別反感的人,所長夫人馬上過來說:人家不是說只是讓你們了解了解嗎。這樣就平和了,還不用自己多說甚麼,因為有材料就很詳細了。由於對他們的人格的尊重,他們同樣很善待我們。每次去都客氣的讓座。
在B所,我們講被抓同修沒煉功前因治病欠很多債,兒女為欠債而累,相互不和氣,其人通過修大法,病好了,能為兒女做活了,可被邪黨偷抓了起來。你說病好了,家庭和睦了,告訴煉法輪功受益了,這怎麼是犯罪呢?這是為別人好嘛。我們由江澤民的嫉妒講到《偽火》,由活摘法輪功人器官到我市直接和間接被迫害死的大約有百十來人,現在還關押近二十人。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有人修煉法輪功。國外政府要員都說法輪功好。都支持我們師父得了一千多項褒獎,難道外國人都傻嗎?……我們講著他們聽著,時不時的問問。由不了解到震驚,由明白到同情。談話中又談到我們告的狀,我對他們說:哪有抓人不對任何人講的?哪有判刑不通知家屬的?現在只聽傳聞多急呀,偷偷摸摸辦事,那不是犯法嗎?聽到這所長主動說:「我找熟人給你問問」。放下電話他告訴我:「準確消息判四年。」說不出的滋味,我的眼睛濕了。所長看出來了,他緊盯著我看,說了一句:「四年,你的感受如何?」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情不自禁的哭出聲音來。驚動了全所律師都過來看,這時我邊流淚,邊和同修打開衣兜把帶來的所有真相材料、光盤、神韻、護身符一一發給他們,他們神態恭敬的接了過去。大家看到我動了真情,看得出他們內心也有感觸。
這時所長問我:我知道天主教,他們稱呼是姐妹,你們稱呼是甚麼?我告訴他:我們稱呼是同修,同一個師父,同修一部法。這時我勸他們三退,有兩位說親戚、同學給退了。其他幾位說考慮考慮。所長說:他幹這個不能退。我沒再說甚麼,因為人太多,大陸很複雜。我告訴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常念有福報,我倆和他們告辭了。這時有個人囑咐我們常來給他們帶好東西,我們朗聲答應了。他們一直把我倆送到樓梯口,且送我們下樓。直向我們擺手。
A所律師所去幾次熟了,有一律師托我幫他銷售飲水機。他說通過接觸,他感到煉法輪功的很可信,我問他產地、質量、價格等,我對他坦率的說,在我認識的範圍內好像沒有能承受一台飲水機四千元的能力,如果遇到我可以介紹介紹,但我不做這樣的事情,因為我們有嚴格的心性要求,我的直率他非但沒生氣反而肅然起敬說:法輪功就是了不起,實話實說,不拐彎抹角,不忽悠人。
另一位說:世上都像你們那樣,甚麼都好辦了。我笑著說:歡迎你們也做我們這樣的人。他說:太難了,這個社會行不通呵,你們真難。我說:我們師父說「難行能行」,他豎起大拇指,使勁的上下搖動。
四、勸世人三退用心去做。
和三家律師所認識了,時常走走,因為心裏還惦記沒有三退的人。去時帶些真相材料,送給他們《九評共產黨》還有從明慧網上特意下載適合他們看的材料、光盤等,在家也時常對律師所發正念,總之,為他們能走向未來,盡我們的可能,因為我們覺得他們畢竟了解了真相,至於退不退是我們肯不肯用心的事,我們體諒他們在這個社會的壓力。
功夫不負有心人,常去了,熟了,了解了,他們也都先後退了。B所副所長用真名退的,自己說:「不用真名不算好漢。」最後所長也化名退了。並說以後有事可以找他,並直白地說:背地可以幫忙,不上前台(指出庭辯護)。
C所有一個律師是我小時候在一起的多年朋友,比較早就明白真相了,她對大法特有認識,特別同情。只要我一去,她就主動翻我兜,知道我給她帶好東西了,她天天念法輪大法好,她說她都得福報了。
五、明白真相的世人對大法的回報
世人明白真相後,我市三個明白真相的律師所都先後為我市大法弟子做了他們能做的和應該做的事。B所承諾我們有法律不清楚的地方可找他幫助。A所多次為我們向關押獄裏同修傳話,取材料等事。A所律師還為那位同修做了二審辯護(中級法院)。C所更為大法弟子在法庭上辯護,伸張正義,義正詞嚴,毫無懼色的公開在法庭上為法輪功辯護(打破了邪黨的非法禁令)在同修正念的強力加持下,整個法庭成了正義之場,震懾了邪惡。
我們明白都是師父在做,我們只是天象變化下的一份子而已。感謝佛恩浩蕩的偉大師父一路悉心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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