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李豔又被劫到北京女子勞教所集訓隊迫害(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法輪功學員李豔,在北京女子勞教所遭受了兩年多的迫害,日前再次被劫持到集訓隊迫害。

北京法輪功學員李豔
北京法輪功學員李豔

李豔,39歲左右,山東德州人,父母都是農民,17歲時母親自殺身亡,之後親友責怪是她導致了母親的死亡,一直背負心理陰影,靠勤工儉學讀完大學,學習中文專業。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漸漸走出自卑和自責的陰影,在北京市郊縣一個學校任教,離異後獨自撫養女兒。

李豔於2005年被第一次非法勞教,並在集訓隊被迫害,被剝奪了最基本的生存權利,包括被強制坐高板達20小時以上,不許洗頭、洗澡、換洗衣服、不給飽飯吃,不讓睡覺,天冷了也不給冬季的衣服穿等等,惡警杜敬彬 還命令吸毒犯罵她,整治她。不僅如此,惡警杜敬彬還親自動手從身後揪住李豔的衣領勒她的脖子,導致她不能呼吸,這時她大喊救命,杜才罷休。李豔被他們迫害得精神近乎崩潰。

2008年6月李豔第二次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二年半,被非法關押在女子勞教所六大隊迫害,剛入所時拒絕「轉化」,一度被剝奪睡眠時間,並被單獨關押在「十班」,由吸毒犯、賭博、賣淫女等包夾。每個大隊有十個班,十班位於筒道盡頭,並處於陰面,冬天非常冷。李豔經常因不配合勞教所的所謂「規範」和警察據理力爭。在壓力下違心「轉化」後,李豔非常痛苦,幾次心臟病發作暈倒。2010年5、6月間,李豔在筒道高呼:「法輪大法好!」之後被送往集訓隊迫害。

對李豔迫害的非法勞教期截止到2010年12月24日,請關注這位善良的單親母親和她八、九歲的孩子。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