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表面現象 去掉其中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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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修煉者與常人根本的區別就在於,遇事向內找,而且應該透過表面現象,深挖執著根源,去掉它,這樣才能不斷的昇華,不斷的提高。

今年夏季我與兩名女同修,在本地某大學打工,我們三人一起配合工作。一天下班前,A同修突然對我說:你工作中求名,而且不敢承擔責任。這時B同修聽到後又加了兩句:是,他這個人只顧自己不顧別人,自私。這突如其來的「連珠炮」,當時真的把我轟得暈頭轉向,真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忘記了自己是個修煉人,更不知向內找了。心想:我求甚麼名了?在他們這打工,一年只有三個月的時間,他們能給我甚麼名呢?我要他們的名有甚麼用?工作中我怎麼不敢承擔責任了?我幹的活還少嗎?你們沒看見嗎?我又怎麼不管別人自私了?B同修今年能來這裏打工,不是我在主任面前積極推薦才成功的,我怎麼沒為別人著想呢?真是越想越不平衡,越想越委屈。

過了幾天冷靜下來,覺的修煉人應該向內找,她倆能平白無故的說我嗎?從法中知道,如果那件事與你無關,就絕對不會發生在你身上。應該透過這件事表面,深挖執著的根源。這一挖,我真的出了一身冷汗。自打從小記事起,大人們就說:這孩子自尊心強,臉皮薄,所以從小就養成不讓人說的習慣,一直到參加工作也是,愛聽表揚不願聽批評的話,可見這求名的心多強啊,而且是根深蒂固。

三個大法弟子在一起工作,就是一個小整體,就要有整體意識。只顧自己做好了,而其他人那出了漏洞,這也是沒有承擔起維護整體責任。再引申說,自打被迫害從勞動教養院回家之後,對本地大法弟子整體證實法,救度眾生工作關心多少?對資料點,組建學法小組,找回昔日同修做了多少工作?這不也是整體意識不夠嗎?每做一件事情的時候,是否能首先想到別人,站在他人的角度考慮問題,而不陷在個人的小圈子裏,真正做到師尊所要求的: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這些自己做到了嗎?

這樣一向內找,看來她們說的是在理,我心悅誠服。從現在起我要修去這求名之心,增強整體意識,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我真得精進實修了。

工作中一點修煉體悟,很不成熟寫出來與大家共享,並請給予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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