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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安市彭明輝等惡警殘害大法弟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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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彭明輝,男,四十多歲,1.65米左右。現任河北省遷安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國保大隊大隊長,繼續分管迫害法輪功。自九九年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彭明輝一直在國保大隊(原政保科科長)任大隊長,十年來,對遷安市所有大法弟子的迫害無一不在他的親自或指揮和授意下執行的。僅舉幾例彭明輝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實。

1.L25:一位被遷安市惡警迫害致死的年輕的外省女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十左右,遷安市看守所非法押進十四名大法弟子,L25是其中的一位。

「L25」,是位年輕法輪功女學員的代號。與L25同監室的人說,她被送進看守所時,穿著西服革履,待人謙和友善,連監室裏最壞的犯人都願與她交往。每頓午飯就一個巴掌大的玉米團兒,她都掰下一塊勻給別人吃;當有犯人管她要衣物時,她都欣然奉送。

2001年元月初的一個上午,彭明輝等人威逼L25放棄修煉和說出姓名,用打火機燒焦了她的鼻子;揪著她頭髮往牆上撞,頭髮被大片大片地揪下來;她的眼睫毛也被拔掉,雙腳被惡警穿著皮鞋碾壓,趾甲被碾掉了,雙腳成了兩個血肉模糊的肉團………

就這樣,她始終堅持說:「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犯罪。」惡警折磨了她14個小時,才把血肉模糊、慘不忍睹的L25抬回監室。

迫害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L25死在遷安市中醫院裏。她至死也沒說出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可「L25」這個名稱的代號,卻印在了所有人的心裏………

然而殺人兇手遷安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彭明輝、遷安市看守所所長王鶴營,以及其他參與迫害者,至今仍逍遙法外。

2.鄭愛華,女,六十歲左右,河北省遷安市遷安鎮某村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大法弟子鄭愛華從北京上訪回來後,被非法關押在遷安鎮城關派出所四十多天,惡警彭明輝、哈福龍等人對她審訊和恐嚇。鄭愛華被非法關押了三個半月(105天)。在洗腦班裏的一天下午,彭明輝、哈福龍等把鄭愛華劫持到公安局非法審訊,恐嚇、威逼她交出大法書和大法資料。在公安局關了一下午,又被送回洗腦班。後來,家人被勒索一千六百元後回家。

由於惡警的多次綁架和騷擾,使家人無法承受這種打擊,鄭愛華在受到家人及各種壓力下,突發病症,於二零零六年前後不幸離世。

3.李鳳珍,六十多歲,女,遷安市建昌營大郭莊人。二零零零年八月,遷安市公安局政保科(現國保大隊)惡警科長彭明輝(現副局長),惡警哈福龍,把李鳳珍非法抓捕到遷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原因是李鳳珍給建昌營鎮政法委書記全志寶寫了兩封講述大法弟子做好人給社會、家庭帶來了祥和安定,大法弟子不應該遭受迫害。但因此她就被關進了看守所,被戴上死刑犯用的大腳鐐,有時被逼在操場上跑步,不跑惡警就用皮帶抽打,兩腳腕子被腳鐐磨破,淌著血水,疼痛難忍。「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楊玉林、政保科科長彭明輝還給家人施加壓力,逼著家人代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逼著家人交保證金。她的家人被逼迫交三千元保證金。

二零零零年九月末,彭明輝謊以大法弟子李鳳珍想去北京上訪為由,又一次將李鳳珍綁架,並十五天拘留,李鳳珍不簽字,絕食絕水抗議,結果八天無條件釋放,但是李鳳珍也奄奄一息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李鳳珍當時身體還沒完全恢復,彭明輝指使建昌營派出所惡警趙某和建昌營鎮副鎮長金士強,把李鳳珍非法押送到洗腦班。大約三、四十人輪流值班迫害大法弟子,每天逼著二十幾名大法弟子在地上爬、跑步、在太陽底下罰站、背沙袋跑,還逼迫大法弟子觀看給大法造謠、栽贓的謊言電視片,大法弟子幾乎人人都挨過拳打腳踢,打罵大法弟子是家常便飯。由於長期吊銬,一隻手被手銬勒破,一隻手被勒出大血泡,李鳳珍被吊昏死過去了,全身抽搐,不停嘔吐,臉色蒼白,身體虛弱,就這樣足足被折磨了有兩個月的時間。

二零零三年陰曆四月十五日,遷安國保大隊又把李鳳珍從弟弟家抓走,說李鳳珍跟別的學員有來往,硬逼著李鳳珍說。彭明輝等人用電棍電了李鳳珍兩個下午,大脖筋、脖錐、脖子周圍、脖子下面、手指、腳趾、肘關節、膝關節全都電。電的李鳳珍頭昏目眩,全身抖顫,心臟偷停,惡警甫永來一把揪住快倒下的李鳳珍,彭明輝繼續電,直到沒電了為止。

後來彭明輝等惡警將李鳳珍送到洗腦班折磨。以邪惡頭目楊玉林為首的三人輪番毒打她,用皮帶抽得皮開肉綻、鮮血淋淋,頭髮揪掉一撮撮的,到後來頭髮全部脫光。頭和臉青腫,幾天殘酷的折磨,身體狀況直下,絕食絕水請願無條件釋放,她的頭脹脹的,大小便失禁,不能自理,惡人還對她野蠻灌食六次,牙齒撬掉兩顆。插胃管的是老幹部局女大夫老張和一個女助手,八、九個人折磨一個五十九歲的虛弱的老太太。後來又給她輸不明藥物,她身體已經非常虛弱,雙眼看不見東西,大小便失禁的情況下,邪惡頭目楊玉林、惡警彭明輝等還把這樣一個生命垂危的老人勞教三年,把她送去唐山開平勞教所。結果體檢不合格,唐山開平勞教不收,又把她送進洗腦班。幾天後,她血壓突然升高二百多,心臟衰竭,渾身顫抖,失去控制,兩眼甚麼也看不見,兩耳失聰,他們怕出人命擔責任,才把她送回家。(整整折磨她29天)回家後三個月不會下炕,四十七天沒解過大便,小便失禁,吃不下食物,喝口水都吐。生命一直處於危險中。

4.李青松,男,四十歲左右,原遷安市農經中心職工。二零零零年年底,惡警隊長彭明輝的帶領下,對大法弟子李青松非法搜家,搜出一本《轉法輪》,並先後把李青松和妻子帶到公安局,強行寫保證,並對李青松非法拘留十五天,罰款三千元,對他的妻子罰款一千元。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公安局多次提審李青松,惡警彭明輝對其進行扒光衣服,用電棍電擊生殖器的迫害,用皮帶抽打一百多下,彭明輝對其妻子也同時用電棍進行電擊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邪惡隊長彭明輝,惡警浦永來、哈福龍等人,和李青松的單位聯手把他和妻子共同抓到看守所,而後對其勞教一年。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裏,李青松受盡了諸如坐小板凳、三個電棍同時電擊等酷刑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以來這是他在家中第三次遭惡警綁架,被非法關入洗腦班,李青松在洗腦班遭到邪惡頭子「六一零」主任楊玉林、彭明輝、惡警浦永來(其中還有人名不詳),用3根電棍電擊,李青松絕食抗議,26天後正念闖出。

5.梁秀蘭:女,四十歲左右,遷安市中醫院護士。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由於梁秀蘭讓同修買東西又一次被綁架,彭明輝帶人抄的家,梁的丈夫是公安幹警,惡警逼迫他打梁,搧耳光,梁的丈夫怕受牽連,跟他們一起迫害梁,在洗腦班關了二十八天,梁被迫放棄了修煉才放出來。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梁秀蘭為了讓人了解大法向民眾講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被綁架,由於梁家有電腦、打印機等個人物品,國保大隊的人對梁進行迫害。五月二十二日,彭明輝指使甫永來帶二個人,把梁綁架到洗腦班,梁秀蘭曾被彭明輝等惡警綁架、毒打、電擊。

6.邱平,女,五十歲左右,遷安鎮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曾被非法判刑3年,被關押在保定勞教所,於去年年底被釋放。當時家人聘請律師及其它有關費用,還有其它的經濟損失就達十萬元左右。

二零零五年九月中秋節前後幾天,遷安市公安局政保科長彭明輝帶領一夥人,強行闖入邱平家中,將邱平綁架到遷安看守所內。邪惡讓她寫認識、簽字等,邱平不配合,只寫「法輪大法好!」邱平在保定勞教所及遷安市看守所都遭到了非人的迫害。

7.王豔芹,二零零三年前,大法弟子王豔芹曾經被惡警彭明輝、浦永來、哈福龍等人拽著頭髮,將打火機中的液化氣倒入嘴中,然後再用打火機點燃,燒的口腔、舌頭都爛了,不能吃飯不能說話,被打的七、八天內只能爬著移動身體。

8.聞慶芳,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國保大隊的邪惡頭目彭明輝,惡警王士武、哈福龍及另外一名惡警突然非法闖入聞慶芳的家裏,將其綁架到看守所,並非法搜家,同時搶走她女兒中考學習用的電腦,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絕食抵制邪惡的無理迫害,被看守所副所長代軍華與邪惡的獄醫陳學帶領四、五名犯人強制輸液(藥物不明)。輸到二十分鐘左右聞慶芳開始出現不良反應,內臟、四肢劇烈疼痛,一瓶液輸完,十分鐘後,聞慶芳的右腿、右腳沒有了知覺,不會動,同時伴有劇烈疼痛,疼的直說胡話。近二年的時間走路都非常吃力。至今右腳還有障礙。

十年以來,在邪黨頭子彭明輝、惡警哈福龍、浦永來的帶領下,粗略統計,先後綁架了幾十名大法弟子。有的遭到電刑,多人被電擊至全身焦糊;有的被打嘴巴;皮帶抽打;戴手銬、腳鐐;在地上爬;跑步;在太陽底下罰站;背沙袋跑;吊銬在鐵門和鐵窗上;揪頭髮;野蠻灌食;殺繩,細繩勒進肉裏,雙手被憋的青紫等等。

這些大法弟子是:李鳳珍、梁秀蘭、李青松、周慧中、范惠英、李彥奎、趙明華、崔慶茹、袁春林、張賀文、萬永紅、劉曉元、張會芹、張立芹、聞慶芳、李紅梅、李青松、王小平、趙翠蓮、段林霞夫婦及女兒劉偉、王豔芹、魏春啟、梁秀芹、段桂萍、李秋霖、李安麗、袁書文、楊桂蘭、劉鳳英、王桂華、李淑蘭、高淑蘭、李清娥、李秀華、雷之華、王海娜、鄭志賢、邵連榮、李翠蘭、景大朋、韓淑芬、楊佔民、孫永生、賈秋芬、唐秀芹、聞翠娟、梁秀生、代淑雲、蔡又旺、王偉月、魏海香、郭連軍、王桂蘭(石家莊)、馬景川(灤縣)趙春華、賈立元、張淑豔、劉鳳芝、王玉霞、賈秋芬、江玉平、張守明、邱平、劉玉蓮、龐文東、宋耐文、劉伍全、邵連香、馬元馳、賈秀廷、許增豔、孫國忠、王振國、沈淑蘋、周秀霞、程玉蘭、魏惠玲、孟慶雲、郭正平、王貴華、劉玉華、白雪霜、高建華、楊久興、劉德余、丘志林、沈佳、裴翠榮等等。

彭明輝原籍河北省遷安市上莊鄉彭家窪村人,現住河北省遷安市燕春小區1號樓,從西開始數第二單元、第二層或第三層東屋,這兩套樓的其中的另一住室為彭明輝妻子的姐姐居住,(可能還有另外的新住址,望同修及時補充)

其妻子叫馬青豔,其丈人叫馬勤,遷安市縣社退休職工。彭明輝的一個姨姐叫任學光,在遷安市電力公司上班,現已退休。另一個姨弟叫李天輝,在遷安市工商銀行工作。

彭明輝電話:13832984718、辦0315-7637448 (為從前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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