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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工人毛增順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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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明慧通訊員長春報導)毛增順,一個普普通通的礦業公司職工,原本和萬千貧苦的中國人一樣,雖然不富餘,但還有工作,有妻子、孩子, 有一個遮風擋雨的家……但瞬間,這一切都失去了,他一次次遭綁架,被迫離婚,失去工作,原因僅僅是他拒絕放棄自己的信仰,堅持要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

毛增順,男,五十四歲,原長春市羊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職工,曾任車間主任,家住吉林省長春市、二道街宏勝社區、羊草溝煤礦宿舍D區162號。

說真話遭綁架、開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黨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毛增順去省政府、市政府上訪兩次,被綁架到長春市五環體育館和南關區小學,前後關押十六小時,被逼迫看中共惡黨編造的誣蔑大法的謊言錄像。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毛增順去北京上訪,九月二十八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劫持到長春市駐北京辦事處,遭辦事處人員多次毆打。九月二十九日,毛增順被押回長春,途中警察搜身,三百元人民幣被搶走。長春二道區公安分局政保科警察馬俊,將毛增順劫持到長春市大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毛增順不寫保證書,又被連續非法拘留三次,先後在大廣拘留所、八里堡拘留所來回非法轉押四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長春市羊草溝煤礦礦長許亞洲、書記孟繁文、政工部長李文章、企管部長任紹卿等,做出對單位八名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並非法開除的決定(《長養礦字(99)73號關於對毛增順等人的處理決定》),對本單位其他法輪功學員則採取恐嚇、禁閉,逼迫交出大法書籍、隔離關洗腦班、停止工作等手段迫害。

因煉功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八日早晨,毛增順到戶外弘法煉功,被當地榮光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道政保科警察馬俊將毛增順劫持到八里堡拘留所非法關押,期間長春市刑警大隊三中隊警察孫光洋到毛增順家,向毛增順的妻子張錫梅勒索了三千元人民幣,說用錢疏通,見錢放人。鄰居周洪財是見證人但惡警拿了錢,毛增順仍被劫持到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朝陽溝勞教所一大隊二分隊,所長王延偉、大隊長陸佔民、二分隊管教員顧力。約六月份所長王延偉從市局回來,給大隊傳達了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密令。同年八月份轉入奮進勞教所,所長李建輝迫害手段極其惡毒。二零零一年又轉回朝陽溝勞教所一大隊二分隊,期滿後又非法加期二百零二天,二零零一年九月六日出獄。

再遭勞教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毛增順在長春人民廣場市公安局、市委附近打出反迫害標語。被市朝陽分局警察綁架到市公安局一處迫害,被綁在老虎凳上迫害,以至雙腿不能走路,被送市公安局醫院住院,二零零二年三月,被從醫院劫持到朝陽溝勞教所五大隊非法教養三年,隊長虞鐵、惡警毛臣、何建新。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出獄。

被迫離婚 無家可歸

二零零二年二月,迫害法輪功的礦長許亞洲、書記孟繁文、政工部長李文章等,做出迫害未「轉化」法輪功學員家屬的決定,逼毛增順的妻子張錫梅下崗。恢復工作的條件是:1、讓毛增順「轉化」、寫五書即可上班;2、離婚(不是法輪功學員家屬可上班)。妻子為了一家老小的生存,到朝陽溝勞教所勸毛增順「轉化」,未果。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毛增順的妻子張錫梅、當地「六一零」、二道區法院人員一同來到朝陽溝勞教所,對毛增順做了最後的威脅和逼迫「轉化」,仍未果。最後毛增順的妻子選擇了離婚。一個家庭被中共惡黨邪惡的拆散了。毛增順出獄後無家可歸,被迫流離失所。

不准受理法輪功案件

二零零五年二月,毛增順到原單位長春市羊草溝煤礦,要求恢復工作。曾非法開除八名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許亞洲、任紹卿說:單位就這樣決定了,你可以到法律部門告。毛增順到長春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仲裁委按照法律規定,到長春市羊草溝煤礦進行核實和調解。羊草溝煤礦以毛增順不「轉化」為由拒絕調解。勞仲委傳申訴人和被申訴人開庭裁決,仲裁人張詠剛,書記員張天雷。申訴人毛增順,被申訴人委託代理人霍長福、孫立新到庭。庭審中「六一零」給勞仲委施壓,不准受理法輪功案件,勞仲委立即休庭。

二道區「六一零」人員強行將毛增順綁架到洗腦班。洗腦班惡徒沈全紅、陳某及幾名年輕打手,將毛增順打的鼻口流血,洗腦班惡警將毛增順被血染紅的外衣、外褲銷毀。直到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才放毛增順回家。毛增順總共被洗腦班非法關押八十五天。

數不清的又一次綁架

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毛增順在二道區開法會被二道區公安局惡警綁架到遠達大街派出所,非法關押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二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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