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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惡法院不擇手段誣判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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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早晨八點零五分,長春市南關區邪黨法院開始非法開庭,此時距法院上班時間還有二十五分鐘。法庭草草宣判對長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各非法判刑四年,整個過程只有十二分鐘。這是同一案件第二次非法開庭,第一次是在四月十二日,當庭沒有宣判。

高淑余是長春市新華書店退休職員,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原有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暴躁的性格變的溫柔和善。她性格開朗,樂於助人,曾幫助朱淑雲的妹妹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看望在那裏被殘酷迫害的朱淑雲,並使其被迫害的真相曝光於世。

隨後黑嘴子勞教所勾結長春市公安局跟蹤監視高淑余。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高淑余乘坐公交車回家,剛一下車就被長春市南關區曙光路派出所幾個公安綁架,並抄家。邪黨惡警利用同樣手段綁架了岳新玲。由於公安局封鎖消息,家屬幾經周折,幾天後才知道人已經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非法一審前,二人的家屬都請了辯護律師,可是律師的正常工作權利卻遭到邪黨法院人員的無恥干涉。所謂負責案件的法官孫建波,先是謊稱案卷未送達,後又稱內部有規定由他通知律師複印案卷,到開庭前三天,又突然通知律師不得為法輪功辯護,強令律師與家屬終止委任合同,稱辯護律師由法院指派。按有關法律,二人均不符合法院指派律師的條件,況且家屬都已事先聘請律師,而且已經會見過當事人,是得到當事人認可的。邪黨法院是撕開臉面的執法犯法。

非法一審後,家屬希望找到哪怕是指定的律師了解一些親人的情況。可是無人可問,法官孫建波態度強硬,一副「再說就把你抓起來」的架勢,根本不允許家屬詢問。家屬到法院去取旁聽證,邪惡法官孫建波的態度就像對待犯人一樣。

六月三日早晨的非法二審,南關區法院幾道門都有公安便衣把守,法院周圍也有便衣活動,和一審時情況一樣。法院發給高淑余和岳新玲的家屬兩張旁聽證,他們的座位中間還安排了便衣。

審判從八點零五分開始到八點十七分結束,總共十二分鐘。草率的走過場表演大大出乎家屬預料,直到結束都沒有反應過來。清醒後家屬們痛哭流涕,邪惡法院誣判善良好人不擇手段,怎麼能不令人憤怒及痛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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