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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華陽鄧小明被誣判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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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原華陽師範校教師鄧小明7月8日上午在雙流法院被非法開庭。兩位律師為鄧小明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法院在公訴方理屈詞窮的情況下,對鄧小明枉法判六年半的徒刑。鄧小明當庭表示自己無罪,並提出上訴。這是鄧小明第二次被非法判刑。此前他曾被非法誣判三年,在四川省德陽監獄歷經迫害。

非法審判當日,法院前整條街(當地一條交通要道)被禁止通行,引來眾多民眾前來圍觀。人們以為發生了甚麼「重大事件」,怎麼會把那條街戒嚴?

和許多地方的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一樣,雙流法院公然違反刑訴法,非法禁止家屬旁聽。後在鄧小明妻子一再的據理力爭下,才同意她一個人旁聽。旁聽席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佔據。同時,法院試圖阻撓辯護律師謝燕益和李春富出庭辯護,並強行非法安檢。後經一個多小時的堅持和爭取,兩位律師才得以以公民代理身份出庭。

在三個多小時的庭審中,兩位律師為鄧小明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指出鄧小明的所謂「案子」根本就是杜撰出來的;當時對鄧小明的所謂「抓捕」就是違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完全就是陷害。其後的「拘留」、「起訴」、「審判」當然根本就說不上任何法律依據,只是當局開始的違法行為的延伸。同時,律師指出,本案的偵查機關、檢察機關的有關人員即其主要領導及辦案人員至少涉嫌四項罪名,其中包括:一、偽證罪;二、濫用職權罪;三、徇私(情)枉法或枉法追訴罪;四、顛覆國家政權罪(本「案」偵查機關其實就是在破壞法律、破壞法律的實施,從而自然會導致國家政權受到損害)。

針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法官多次打斷,起碼敲了幾十次錘,一再阻止律師發言。

最後,法院在公訴方理屈詞窮、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對鄧小明枉法判六年六個月的重刑!鄧小明當庭表示自己無罪,並提出上訴。

38歲的鄧小明原是雙流縣華陽師範學校教師,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曾被非法誣判三年,在德陽監獄歷經迫害。因迫害失去工作後,與妻子一起開店為生。北京奧運前敏感期--2008年6月17號,華陽公安分局巡邏人員吳霜及王淑均到其店鋪中,以想看書為由向鄧小明索要大法資料,然後惡意誣告。鄧小明被綁架並被非法搜家。被綁架後,鄧小明被非法拘禁於新津洗腦班兩個多月。後被非法逮捕、起訴。

鄧小明被華陽派出所綁架時,其14歲、初中剛考完的兒子也被警察雙手反銬綁架到華陽派出所,被強行監禁在值班室。後來,華陽派出所警察陳智,胡波,還到小孩的學校進行騷擾,通過校長,把小孩騙到學校,非法問訊。致使小孩受驚,嚇得發抖,長達半個月的時間,晚上不敢單獨睡覺,跟媽媽睡在一起。

鄧小明被綁架後,家庭的負擔全部落在其妻子一個人身上。其兒子以全校第一名的優異成績考上重點高中,如今,卻面臨經濟上的沉重壓力,不知當何以為繼。現鄧小明被非法誣判六年半,將給這個原本令人羨慕的美滿家庭,尤其是他那優秀的兒子帶來怎樣的傷害和摧殘?善良的人們啊,請你們關注這個家庭的遭遇,同時,請你們伸出援手,幫助制止罪惡的發生!

部份主要責任人:

雙流縣法院:
所謂「主審法官」:余蓉(音)

雙流縣檢察院:
所謂「檢察員」:曾林
所謂「代理檢察員」:韓青
書記員:陳娟

雙流縣公安局: 85800110、85822100
局長   曾思建 85803919   13908074799
地址:雙流縣棠湖路二段129號 郵編:610200

華陽派出所
副所長裴錫豹 13882119789
陳智 13518127283  胡波 13558659555 王方明 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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