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隨著基因的發現和深入研究,學者們意識到,如果基因不發生根本的變化,不管後代表面與祖先有甚麼差異,也沒有進化意義。然而基因又是極其穩定的,只有不正常的「基因突變」才能使之發生改變,這種不正常的「基因突變」是一種病態現象。且發生的機率非常低,大約在萬分之一到十億分之一之間。所以從理論和實際上,基因突變產生高級性狀的機率幾乎是零。並且概率計算表明,生物進化的可能性小到了絕對不可能的程度。所以進化論是一個完全錯誤的假說。
物種的基因的穩定性極難逾越,概率計算否定了進化論的核心──基因突變機制。這裏,我們就集中分析這個核心。
1)物種的基因的穩定性極難逾越
基因的穩定性是物種保持自身穩定所必須的,同一物種不同個體的基因交流,並不能使此物種變成其它物種。動植物育種專家都知道,一個物種的變化範圍是有限的。最終,培育出的品種不是不育,就是又變成原來的親本。哈佛大學的梅爾教授稱之為基因體內平衡。最常見的就是狗再怎麼雜交育種還是狗。這說明進化論有一個無法跨越的障礙。在理論上,人們把突破這個障礙的可能性寄望於基因突變,這是唯一的可能了。
2)理論和實際上,基因突變產生高級性狀的機率幾乎是零
基因突變,是一種在基因複製或修復損傷等過程中發生的隨機錯誤,所以又叫隨機突變,本身就是一種病態現象。它發生的機率非常低,大約在萬分之一到十億分之一之間。低等原核生物的突變率較高,大約為千分之一,而高等類型的生物中,許多基因的突變率是十萬分之一到一億分之一。
基因突變能否產生高級特徵(性狀)呢?對基因的深入研究發現:這種情況發生的機率極低。我們知道一個基因的核心是由幾百到幾千個鹼基排列而成,四種不同的鹼基按照一定規則排列,不同的排列順序形成了非常複雜精密的遺傳密碼。既然基因突變是隨機的差錯,我們就可以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分析──
我們來考慮一下這個問題:一個複雜精密的計算機程序,隨意的改動一兩個字符能夠產生更高級的程序嗎?當然不能。基因突變也是這樣。差錯造成的突變一般是單個鹼基的變化,這種變化造成的結果往往是各種缺陷、畸形、致死,在自然條件下具有生存優勢的沒有發現一例。為了增加突變率用於研究,科學家們使用了各種方法增加突變的機率,製造了大量的突變體,也沒發現向高等方向進化的類型。
3)概率計算表明,生物進化的可能性小到了絕對不可能的程度
現代進化論用基因隨機突變假說解釋進化的根本原因。我們知道這種突變具有隨機性、低頻率和不定向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數學公式和模型普遍應用於生物學領域的今天,進化論者並沒有提出一個全面的公式,計算從基因突變開始到一次進化實現的機率,因為任何一個合理的公式都會否定進化。
許多學者從基因突變發生的機率出發,計算出了產生新物種的概率,發現小得驚人。貝希(Behe, M.J.)的《達爾文的黑匣子》(Darwin's Black Box)一書中,美國生物化學家貝希以血液凝固的一系列生物化學機制為例,講述如此複雜精密的生命現象不可能是進化出來的。其中一個蛋白(TPA)產生的機率是十分之一的十八次方,經過計算至少需要一百億年才能發生。如果同時進化出和它相互作用的蛋白,機率就是十分之一的三十六次方……他說:「很可惜,宇宙沒有時間等待。」
這裏提出一個寬鬆的公式,根據突變機率計算進化產生新物種的概率:P=(M C R E S) n
通俗地說,就是一個物種的某個體發生了突變(機率M=0.001),並且突變後的基因與自身其它基因在不同層次的產物上可以相容(寬鬆估計C=0.01),而且在生存競爭中該個體能夠存活,有繁殖的機會(R=0.1),而且突變恰好有縱向進化的意義(這種情況至今沒有發現,某些進化論者估計為E=0.001),而且突變基因在種群中得以擴大(寬鬆的估計為S=0.1);因為新物種的形成需要一系列新基因的出現,假設要十個(冪指數n=10,實際物種間絕對沒有這麼小的基因差異)那麼進化出一個新物種的概率為:
P =(0.0010.010.10.0010.1)10=10-100
按照一年繁殖十代,種群個體數為一千,相應的進化所需要的時間極為寬鬆的計算也需要「十的九十六次方」年。目前科學認為宇宙年齡不會超過二百億(二乘十的十次方)年,進化一個新物種的時間,是宇宙的年齡的自乘約十次,足見進化是絕不可能的。
生物最相近的物種也不可能只差十個基因,高等生物和低等生物基因差別上萬,生物從低等到高等進化所需要的時間更是無法想像的。
4)生命自然產生的機率,如同用颶風能完成裝配飛機一樣,都是不可能的成立的假設
對於生命的產生,現代進化論認為也是一個自然過程,認為簡單的有機物和無機物在某種特殊條件下進化成複雜的生命大分子,各種複雜的大分子進一步組合演化形成原始生命。讀到這麼多串連的「理想化」過程,讀者恐怕會考慮其中的機率問題了,Fred Hoyley 曾說過:「上述事情發生的可能性,正如一個廢料廠裝滿了各種飛機零件,一陣颶風席捲過來,一個七四七噴射機就裝配成功了。」
其實跳出進化論對人們的誘導思維,重新審視進化論,會發現進化論的明顯謬誤。進化論認為,介於兩個現存物種間的生物是中間過渡類型,並說明中間過渡類型之所以不存在,是因為被自然選擇淘汰掉了。實質上不應該是這個概念,按照進化論「生物都是由低等到高等進化來的」這個總原則,除人外,一切現存生物都應該是中間過渡類型,水生植物、水生動物、兩棲類、哺乳類等都是「由最低等生物進化到人」這個過程的中間過渡類型,並且都是由新種(剛產生時)變為舊種的過程。那麼按照達爾文《物種起源》中講的「如果我們看每一種生物都是從另一種不知名的生物傳下來的話,那麼它的父母及其他過渡期的中間型應該被這新的、更完美的新種消滅了。製造新種的過程就同時消滅了舊種」理論,介於人和大猩猩(屬於類人猿)之間的過渡生物「猿人」,是大猩猩傳下來的,是產生的「新種」,應該比大猩猩更具有競爭力,即生存下來的條件,也才能進一步進化成人。大猩猩則成為了「舊種」,被消滅的對像。那麼現實為甚麼與之恰恰相反呢?「舊種」大猩猩生存下來了,「新種」猿人卻「消滅的無影無蹤」!其實我們通過觀察也好,考古也好,科學分析也好,事實都證明這種類似於猿的人「猿人」根本就沒有存在過。
那麼我們以前為甚麼被迷惑了呢?是因為達爾文在分析物種進化時,把每一個現存物種都當作一個個進化的小終點,進行割裂分析造成的。我們每個人也都被引入了這種思維。其實按他的理論整體看,生物進化是一個動態進化的整體,每個生物既是它下一級的新種,又是它上一級的舊種。那麼按照這個概念,生物界應該是沒有明顯物種界限分別的,生物間極其相似的一個連貫的狀態。而現實中,物種間分界的差異非常明顯,每個物種又是長久的穩定,自古以來人就是人,魚就是魚,鳥就是鳥。那麼達爾文的假設:「微變異積累產生大進化」,不就是明顯的謬誤嗎?
所以 達爾文的進化論無論從宏觀上分析還是從微觀上基因水平分析,都是錯誤的假說,早就應該退出歷史舞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