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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東港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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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

前言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李洪志先生於長春將法輪佛法公諸於世,以「真善忍」法理,開啟了人們塵封已久的佛性,淨化了人們的心靈,使之遠離了百病纏身的痛楚、精神空虛的頹廢和爾虞我詐的疲憊,給人們指明了一條修心向善返本歸真之路。至一九九九年短短七年,靠人傳人,心傳心,法輪功傳遍了中國大江南北,更遠涉重洋在異域扎根,給億萬修煉者及其家庭和社會帶來祥和美好。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六一零辦公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氏集團開始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對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動用一切媒體編造彌天謊言,30天之內,僅《人民日報》就發表了347篇污衊法輪功的文章;中央電視台及各省市的電視、電台,反覆播放詆毀栽贓法輪功的節目。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群眾的迫害不擇手段,使用酷刑達百種以上,受害者中婦女和老人佔相當大的比例,令人髮指。據不完全統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的九年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三千三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三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僅遼寧東港這個60多萬人口的縣級市就有數百人被綁架、非法關押和判刑,至今仍有數十人被非法關在瀋陽監獄城、馬三家、本溪、丹東教養院等地遭受酷刑摧殘。

九年多來,中共和江氏集團劫持整部國家機器,用造謠栽贓、脅迫、誘惑等手段泯滅人的道德良知,敵視「真、善、忍」、迫害法輪功,甚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進行器官移植交易,以此牟取暴利。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中共採用了集古今中外酷刑之大全的迫害手段,其血腥殘暴,遠遠超出了我們的想像,比當年的法西斯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些年來,東港地區的大法弟子一直堅持不懈的給本鄉本土的父老鄉親講述著法輪大法的美好,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可有人至今還不相信這些事是真的,不相信今天這樣的社會還有人會幹出這種事情來。於是,我們就將本地歷年來中共迫害大法弟子的真實情況整理出來,希望世人看了之後能早一天明白真相,早一天識破中共偽善背後的邪惡本質,早一天脫離中共的組織,早一天得救。

遼寧東港市張偉一家及親朋好友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

張偉,女,現年四十七歲,家住東港市內。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在煉法輪功之前,張偉夫妻倆是個體生意經營者,因鄰居有煉法輪功的,使她也有緣接觸到大法,她被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所震撼,從此義無反顧的走入修煉法輪大法之路。在生意上也是越做越順,錢賺的也越來越多。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在全國範圍開始鎮壓法輪功,張偉因堅持自己的信仰,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她本人在東港看守所及瀋陽女子監獄遭受了讓人無法想像的酷刑折磨,她的家人及親朋好友在精神上和經濟上也遭到中共體制下的株連迫害。

一、張偉在東港遭受公安系統迫害的詳情

1、依法上訪,遭東港公安綁架、非法判刑

99年7月22日大法遭到江氏集團迫害後,張偉依法去北京上訪,當時一行五人來到丹東火車站,由張偉買票後準備上火車,這時被東港警察截住,五張通往北京的車票全被沒收,由他們統一退票,說是回東港後給退錢。當時張偉被扣了兩天後放回家,她母親先後三次到東港公安局催要退票款,他們先是推脫,後來就乾脆不給。張偉退票款800多元就這樣被勒索了。

2000年10月末,張偉遭到東港市公安局王潤龍一夥到處抓捕,被迫離家出走,於12月18日再次啟程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她丈夫孫鳳昌知道後,因聽說北京警察打人,很不放心,領著七、八個人也去了北京,在天安門廣場多日,親眼目睹北京警察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嚇得他在廣場四週安排人阻止張偉進廣場。

2000年12月30日張偉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橫幅,並喊法輪大法好,被廣場警察非法抓捕,劫持到當地順義看守所。當張偉丈夫孫鳳昌知道消息後,立即趕往順義,費了很大勁才把她從看守所要出來。當時駐北京辦事處的原東港市公安局局長宋小河知道後,立即派人去劫持張偉,說回辦事處放人,把張偉騙到了辦事處後卻一直被非法關押。2001年1月2日張偉被劫持回東港看守所,並被非法勞教三年,經張偉丈夫孫鳳昌多方打點關係後給張偉辦了個院外執行。

2、在東港看守所遭惡警酷刑折磨

2002年4月9日晚,當地法輪功學員劉梅等六、七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劫持,張偉也被花園派出所的幾個警察從自家四樓抬上警車,被非法關押在東港看守所。第二天晚上張偉遭花園派出所惡警非法外提提審,腳上戴著大腳鐐,手上戴著手銬,派出所的警察逼迫她出賣同修,遭到拒絕。惡警畢希松和另一個長著四環素牙的惡警,在一天一宿的時間裏用電棍電擊她三、四十次。畢希松揚言:打你們法輪功隨便,打死都沒人管。還給她上背銬(背寶劍的那種):兩隻胳膊一上一下銬在一起。胳膊放下來時疼痛難忍,疼了好長時間。惡警畢希松還變著花樣折磨她:一會逼迫她站馬樁,一會讓她在書本上平端水等;六、七天不讓睡覺,一直坐在硬硬的板凳上,還被圈進鐵籠裏。

2002年4月17日早晨,張偉利用上廁所的機會逃離。東港公安局以周恆臣、王潤龍為首的警察像開了鍋的螞蟻一樣,四處抓捕她,並在公安部全國網上非法通緝。

2002年8月1日,張偉在寬甸再次被抓,周恆臣動用多輛警車把張偉劫持回東港,在離市區二十多里的地方,這幾輛警車警笛齊鳴,惹得路邊老百姓不知出了啥事,都駐足觀望。周恆臣約好了記者又是錄像又是拍照,連續在電視上宣傳了好幾天。

張偉被押到東港看守所後,絕食抗議。10天後,遭到插管灌食折磨。當時從鼻子往胃裏下管時很遭罪,幾個犯人按住她,她上不來氣,憋得臉上發紫,兩眼發直,把一幫忙的男犯嚇得不敢靠近,說這哪是大夫,這分明是非法行醫,不能幹這活啦,看不下去啦。

後來胃管被張偉拔出來,看守所指導員陸德奇給她上背銬銬了兩天兩宿。後來乾脆插上管就綁在頭上不拿下來了,因胃裏沒有東西,胃在蠕動時管子就跟著動。幾天後張偉的嗓子就腫了,半邊頭半邊臉都疼、牙也疼,每隔一星期換一次管,每次拔插管鼻子都帶血,白色的管子拿出來時,在胃裏的那一頭都是黑色的。

因張偉被迫害得身體非常虛弱,東港法院就在看守所象徵性秘密開庭,同時被非法開庭的還有兩名患病的大法弟子王淑娥、郭雲蘭。法官不讓她們說話,並且說:你們說話我們也不聽,說也沒有用。後來張偉被非法判刑七年,送押瀋陽女子監獄。

3、東港公安部門對張偉的親朋好友實施中共的株連迫害

2001年1月2日,張偉被東港公安局宋小河等人劫持回東港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三年。當時張偉家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小的只有三歲,大的才13歲。2001年農曆年期間,為加劇對法輪功的迫害,欺騙世人,被江氏團夥控制的電視台播放他們自己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謊稱法輪功自焚。張偉的小兒子只知道媽媽去天安門沒有回家,看電視播出自焚錄像,嚇得孩子老問大人那裏有沒有媽媽,媽媽是不是也被火燒了。很長一段時間自己不看電視,要看電視也得有大人陪著,如大人出去孩子嚇得趕緊跟著跑到外屋。晚上大人陪著睡覺還要蒙頭,熱得滿頭大汗也不敢把被拿下來。張偉的丈夫孫鳳昌看著幾個年幼不懂事的孩子,心裏很難受,每天東奔西跑,托關係、找熟人,花了不少錢,給張偉辦了個院外執行。從孫鳳昌領人去北京找妻子直到托人讓張偉回到家裏,整個過程損失了七、八萬元錢,張偉至今還有6千元錢被東港公安局扣押。

2002年4月9日晚張偉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再次被綁架,並於17日早晨利用上廁所的機會逃離了看守所。當時公安局以周恆臣、王潤龍為首的東港警察抓不著張偉,就騷擾她孩子,恐嚇她家的親朋好友。

不法人員為了能抓到張偉,先後到瀋陽、天津、北京等地尋找。把千里之外在北京做生意的朋友於芬抓回東港看守所,於芬做生意租的店鋪每月房租就是十幾萬元,她的老父七十多歲,經老人多方奔跑,於芬被關押十七天後,交了一萬元押金才讓回去,這段時間她的生意損失慘重。另一個朋友曲丹也被抓入看守所關押二十八天有病了,交一萬元錢的押金才被放出來。孫鳳昌三弟也被抓入看守所。當時他三弟正逢有病,馬上就要做手術,也強行把他帶走,經過家屬天天去要人在關押七天後才放回。張偉的一個妹妹張麗也被關押。張偉有弟、妹五人,孫鳳昌也有兄弟五人,不法公安周恆臣揚言抓不到張偉,要把他們的兄弟姊妹都抓入看守所。一時間,孫鳳昌的兄弟、張偉的弟弟、妹妹,妹夫,還有張偉另三位非直系親屬,一時間跑的無影無蹤,半年多了才敢一個個的露面。那時警察抓人簡直抓瘋了,親朋好友這個被抓那個被傳訊,有些稍與張偉有點關係的親朋好友見到警車就跑,聽見電話鈴聲就發抖。還有的把家裏電話乾脆停機了,既怕警察詢問,又怕有甚麼把柄被警察抓走。

孫鳳昌的四弟孫小四在逃避其間,警察多次去他家,找不到孫小四,就恐嚇威逼他妻子王德斌,嚇得她不敢睡覺,成天提心吊膽,警察來了還得敷衍他們,既不敢躲避警察又害怕警察到她家。她家不到十歲的女兒被警察兇神惡煞的樣子嚇壞了,只要聽說警察又來了,孩子嚇得就小便失禁尿褲子。這其間,警察還多次到張偉的一個姨姨家騷擾,找她兒子魯春宏,農村的老太太和老頭哪見到過這個陣勢,嚇得老人說話打顫、腿發抖、直掉眼淚。還曾到魯春宏的姑姑魯芬家騷擾幾次,要抓魯芬。親戚朋友生活在一片恐怖之中。警察可以隨便到任何一家去恐嚇和非法搜查。

孫小四和張偉的一妹夫劉洪才在東港警察的威逼下,被迫四處尋找張偉。先後到瀋陽、天津、廊坊、固安、北京等地尋找張偉,而且每到一處都要用當地的固定電話給東港警察彙報情況。後來沒找到張偉,嚇的倆人都不敢回家,成天在外轉,大店不敢住,大道不敢走,走在路上看到警車,一頭鑽到包米地裏半天不敢出來。就連家裏三個兩、三歲的孩子,在張偉妹妹家炕上玩,大門一響,聽大人說可能是警察來了,嚇的孩子們從炕上趕緊往地下爬,靜悄悄趴在炕沿下不敢動,大人告訴沒事出來吧,孩子們也不敢出來。一鄰居給張偉家人捎一個口信,嚇得他光禿禿的頭上汗珠直冒,生怕警察知道把他抓走。

抓不著張偉,警察就把張偉的丈夫孫鳳昌也關進看守所,並遭到他們的毆打。孫鳳昌被非法關入看守所後,著急上火,得了胃潰瘍,需要手術。家屬交了一萬元押金被取保候審,把他領回家治病。周恆臣等人同意取保的目的也是要抓張偉。雖然孫鳳昌回家住了一段時間,結果又被非法抓回去。他們宣稱孫鳳昌知道張偉的下落,把孫鳳昌的兩隻手用手銬吊了一下午,汗水濕透了孫鳳昌的衣服,在認定他不知道張偉的下落後才放了他,逼迫他回去找張偉。

此後,孫鳳昌好長時間兩隻手的拇指虎口和二拇指都沒有知覺,不敢拿筷子,兩隻手一到下雨陰天就疼持續很長一段時間。經過這一迫害,嚇得孫鳳昌也躲了起來。惡警楊書麟(音)、劉仁奎惡狠狠地說:抓到孫鳳昌要狠狠地整他!嚇得孫鳳昌更是不敢回家。

張偉沒抓到,孫鳳昌也走了,以周恆臣、王潤龍為首的東港警察狗急跳牆,再次威脅、恐嚇他們的親屬,揚言要扣押他們家的生意,斷絕他家的一切經濟來源。親戚朋友們更是個個提心吊膽,不知道會不會出點甚麼漏洞被警察再找茬帶走。

在這期間,張偉一家大小五口人分五處,孫鳳昌流離在外不敢回家,大女兒在一親戚家住,二女兒由奶奶家帶,小兒子由姥姥家帶。雙方四位老人都是近七十和七十幾歲的人啦,他們都需要別人照顧,可現在他們還要照顧這些無辜的孩子。看著這些沒爹娘照顧的孩子,不知道這樣的日子得持續多長時間,老人們常常摟著孩子們啼哭,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

張偉被送到瀋陽監獄後,孫鳳昌還在流浪,家屬為了讓他能回家,先後被惡人趁機詐取八、九萬元人民幣,在流浪了八個多月後仍被東港公安綁架,被非法判刑半年。被扣押的取保候審保證金一萬元至今也沒給,在這次迫害中,張偉一家在經濟上又直接損失十幾萬元。

張偉和全世界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一樣,在做好人、在法輪功受到栽贓陷害時,堅持自己的信仰,勇敢的說出了真話,結果就遭到中共殘酷迫害;幼小的孩子無人照料,雙方老人擔驚受怕;親朋好友受株連,正常的工作生活被打亂。那些所謂執行中共邪黨命令的不法人員真該冷靜的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了,如果還甘願充當中共打人的工具,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那麼等這一切都過去了,歷史翻開新的一頁時,最後悔的人就是你們!

在此真心勸告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相關人員:自古以來,善惡有報是天理,為了你們自己和親人們的未來,不要再助紂為虐了。當迫害結束、真相大白於天下的時候,每一個人都得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買單。趕快停止迫害,將功補過,贖回自己的未來,才是最好的選擇!

二、張偉在瀋陽女子監獄遭殘酷迫害,親屬依法為張偉申訴

張偉被關押到瀋陽女子監獄後,遭惡人殘酷迫害,於2003年被保外就醫。2008年12月19日,瀋陽女子監獄再次派四名警察來帶張偉回監獄,在家人和鄰居的強烈譴責下沒有得逞,2009年1月末開始,張偉與家屬陸續給瀋陽女子監獄、監獄管理局及省級的公、檢、法、司、政法委、人大、紀檢、法制辦、省政府等各個部門的大小領導、各個組織機構都寄了很多封信,信中包括了張偉自述瀋陽女子監獄對自己的酷刑折磨及家屬依法為張偉申訴的申訴書,下面就是這封信的內容:

我在遼寧省瀋陽女子監獄遭受的毒打和摧殘

我叫張偉,是法輪功修煉者。因為資助法輪功,在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被東港市公安機關抓捕並判刑七年。同年十一月四日被送往瀋陽女子監獄三監區六小隊。隊長李春霞,管教科長郭海燕,在監獄裏,我受到了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摧殘。

入監後,監獄為了達到讓我放棄信仰、放棄修煉法輪功、認罪服法的目的。六小隊隊長李春霞派犯人侯顏、吸毒犯崔豔茹專門整治我。她們倆為了減刑,一己私利使她倆扭曲了人性,徹底放棄了做人的底線,想盡一切辦法折磨我。

在寒冷的冬天她倆把我的棉衣棉褲全都扒下,只穿單衣單褲。在長達一個月的時間裏我都沒穿過棉衣棉褲。強迫我坐一個高八-九來釐米、寬四-五釐米的小板凳(這不是板凳,只不過是為了折磨人的工具)。每天早晨六點當其他犯人上班開始,我就坐在板凳直到晚九點其他犯人下班,回宿舍後接著坐到後半夜二-三點為止。坐的時候腳不讓隨便動。有時在地上畫上兩隻腳大小的線圈,腳不准踩線,一旦踩線就拳打腳踢。幾天後,我的屁股都坐破了並且腰疼、腿疼、脖子疼。後來又逼迫我整天蹲著,連吃飯都得蹲著。每天只讓睡二-三個小時的覺。強行在我的腳上、鞋上寫上他人的名字,並讓我穿上,我不穿,她們就四、五個人圍上來把我打倒在地,強行把鞋穿在我的腳上拴上死扣。李春霞有意挑起犯人恨我。不給犯人吃大米飯讓吃窩窩頭,卻給我一小碗大米飯。因此其他犯人用腳踹我,往我臉上吐唾沫,搧我耳光等。

侯顏、崔豔茹倆在李春霞的示意下,變著法的折磨我,無休止的打罵我。在眾多的犯人面前羞辱我,用低級下流的話來罵我。曾連續二十多天不讓我用水、不讓我用衛生紙。我髒得不像樣子,直到我住進醫院為止。

她們倆還經常把我帶到一間小屋子裏,帶著幾個犯人毒打我。有一次,他們抓住我的頭髮往牆上撞,撞的我暈頭轉向,眼冒金星,突然胳膊、腿身體往一塊抽,身體控制不住的往一塊聚,好長時間才伸開。打完後,滿地是被薅掉的頭髮;崔豔茹專門用小板凳的稜角打我身上的各個關節。鑽心的疼痛是一般人想像不到的。直到打得她自己都喊「累死我了」才停止。

有一天,崔豔茹上午九點多鐘就走了,下午三點多鐘才回來。聽她說才知道,鄰小隊來了一個煉法輪功的老太太。為了讓她放棄信仰「真、善、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她和那小隊的一個叫單峽(這個犯人也經常打我)的犯人用電線從上午十點打到現在。打得老太太都昏死過去,她們又用涼水給潑醒。從大脖子到腳後跟都沒有好地方,茄子是甚麼色,老太太身上就是甚麼色(後來聽崔豔茹說,單峽為此被減刑三個月)。她又對我惡狠狠地說:「就是揍你輕了,看晚上怎麼收拾你」。

晚上她們倆又把我領到小屋裏,同時又帶了兩個犯人。她們拎著一根差不多有小手指粗的銅芯膠皮護套的電線對我說:「這就是白天打老太太的那根電線。看我們現在怎麼收拾你。」她們把我的上衣扒下,拿著電線對我的後背狠勁地抽打,疼的我死去活來。我實在忍受不了,看到了牆邊的暖氣片便一頭撞了過去。真想一死結束這樣的痛苦。我當時的承受力已到了極限,真得撐不下去了(一丹東犯人怕她們再用這根電線來打我就把它藏了起來)。

第二天早晨,我後背火辣辣的疼,渾身上下也是疼的不敢動。她們倆又拿著小凳子逼迫我坐在車間裏。撞在暖氣片的頭頂已經腫了起來,撞破的地方也已經結了血疙瘩。她們指使楊靜(一個殺人犯)來折磨我。楊靜先把我頭部受傷地方的頭髮一小撮一小撮的往下薅,然後又抓住我後腦勺的頭髮用力的前後拽。拽的我前翻後仰。在我已是傷痕累累的背上上推下捏,用她們的話叫「走皮」。這是一種整人的刑罰。她每推捏一下,我都揪心的疼。楊靜又用兩手指尖或用油筆尖在我的後背上亂扎亂捅。後來還覺不夠,乾脆把我按趴在地上,這個足有一百幾十斤的犯人用她的兩手兩膝在我的後背上揉來踩去的。當時車間裏有幾個比較有同情心的犯人,後來偷著對我說:「看你遭的那個罪,我們的眼淚都掉下來啦,你趕快悔過吧,她們真會把你整死的。」

她們殘忍地持續多天不讓我睡覺,從我入監就沒有正常睡覺,這次是持續十三晝夜沒讓睡,而且變著法,無所不用的折磨我。

每天二十四小時的讓我站著,而她們二人卻黑白輪流睡覺。冷冷的長夜,她們小棉衣外面穿著大棉衣、腿上蓋著被子,手裏捧著熱水袋喝著熱水還嫌冷,而我卻穿著單薄的衣服直挺挺的立正站在那裏。又困、又冷、又餓,還時時的挨她們的打。她們還常常往我臉上澆涼水,拽著我的頭髮往便池裏按。

十二月份北方的冬季,寒風刺骨。一天晚上,侯顏、崔豔茹領著幾個人把我從頭到腳的灌水(就是先從頭頂澆水,再拎起前後衣領往裏灌上水,從裏到外澆水)。單薄濕淋淋的衣服緊緊貼在我的身上,然後它們把我推到樓下樓門風口的地方凍著。那幾個犯人都跑到背風的地方待著,還凍得一蹦一跳的,何況是我只穿著單薄的衣服。貼在我身上的衣服很快就凍成了冰板。她們過來摸一下嘩啦啦的響,接著就薅著我的頭髮銧銧往大鐵門撞,再一頓拳打腳踢。我被這些人連打帶凍,已站不起來。她們就薅著我的頭髮拽我起來,繼續再凍。我望著陰沉沉寒冷的天空,腦子逐漸被凍得失去了意識,變的不好使,變的麻木想不起任何事來,一片空白。她們看我這樣就把我往樓上拽。可是腿已被凍的僵硬,根本動彈不得,只能任由她們把我拖到樓上小屋裏。她們把我帶到暖氣旁緩和一會,再灌上水推到樓下接著凍。反覆如此,讓我備受寒冷的煎熬。

她們還把我兩腳緊緊綁在一起,身體一點都不敢動,稍微一動就摔跤。常常是起來還沒站穩就又摔倒,我摔了一跤又一跤。後來還是一位好心的犯人說:「你們這樣綁她的腳會把她摔死的。她們才把我鬆開綁。最後幾天,她們倆支持不住了,晚上把我帶回宿舍讓其他犯人看管我。我睏的東跌一下西撞一下,搞的舍內其他犯人也睡不好覺,有的就起來,拿起掃帚朝我劈頭蓋臉一通亂打。

經過這種殘酷的折磨,我的腦子變得混亂,一陣陣的糊塗,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誰,看東西都變形,看地面全是一個個窿起的大包。頭稍一動,就感覺眼前出現了一個個大火球,耳朵一陣陣嗡嗡做響。犯人們打我臉時感覺不到疼,臉部已麻木。周圍實際環境在我眼裏已變了樣,一陣陣產生幻覺。晚上燈光照在窗鏡上,我看到鏡中的自己,才知道自己是誰。我的腿已腫得不能彎曲了,上廁所都是站著的。後來兩天隊裏的其他犯人每人兩小時拽著我,怕我倒下。有個犯人知道我走路費勁,就拽著我在走廊裏走。我的兩腿不能彎曲像棍子似的挪動著,最後腳痛得實在不能走了。脫鞋一看,因腳腫的很重,腳掌、腳背都破了往外淌血水。最後的那一晚上,後半夜我突然腹部、胸部疼痛難忍,極度的疼痛使我吐了一地。在其他犯人說情下,她倆才讓我休息一會。極度的精神和肉體的摧殘,使我的精神已達到崩潰的邊緣。十三天來沒讓我坐一下,沒有讓我躺一下,也沒有讓我睡一會。一直是晝夜二十四小時的直直地站在那裏。我想我如果不是個煉功人,十三天來我不死掉也要瘋掉。

星期一這天,我父母又來看我。接見前,侯顏拿出她的高領線衣讓我穿上,怕讓我父母看見被她們用硬物打破的鎖骨和頸部。又讓我穿上很長時間不讓穿的棉衣棉褲。母親見我後,緊緊握著我的手。看見我的臉浮腫發綠,青一塊、紫一塊,面部還有被犯人用刷子打時扎的排排小眼。再看我神情呆滯,腰也直不起來,頭也抬不起來,和我說話,我也沒甚麼反應,嚇得老人摟著我嚎啕大哭,老父也在旁邊泣不成聲。

我父母當即對李隊長說:「我女兒已有生命危險,小命不保,要求去醫院檢查。」在家屬的要求下,李隊長感到不妙,當時就領我出獄檢查。檢查結果我全身上下全是病。當時,醫生要求我馬上住院治療。領我去的三監區管教科長郭海燕對我說:「你要死了!你全身上下全是病,你的五臟全壞了,下水全壞啦,你說死就死了。」就這樣我住進了監獄醫院。

晚上我小心翼翼的脫下衣服,我的腿腫得又粗又亮,從膝蓋上到腳脖子被犯人踹的全是黑紫色,胳膊上也是一塊青色一塊紫色。我扶著床慢慢躺了下來,渾身疼痛難忍,不能正常喘氣,只能絲絲的小口喘氣。更是不敢仰臥,只能試著找個比較好點的姿勢側身蜷曲在那裏。

二零零三年正月二十四日我被保外就醫出監。在以後的日子裏,經常需要到指定醫院鑑定檢查,每次鑑定費、檢查費等需要近二千元,家裏親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擾,精神壓力非常大。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九日,監獄來四名警察與當地片警強行給我戴上手銬拖我回瀋陽。在家屬和鄰居們的強烈譴責下,他們才放棄這次計劃。過後監獄說我是逃獄犯,已做網上通緝。

這是我在瀋陽女子監獄裏所遭受的親身經歷。

我把此事反映給相關部門的領導,是相信領導一定能秉公執法,為民做主。更相信領導能依法處理這件我在瀋陽女子監獄裏所遭受的一切酷刑和摧殘。

受害人:張偉

家屬的申訴書

×××領導您好:

我是張偉的母親,張偉當時的遭遇我沒看見,但是結果我們看見了,她說的情況屬實。我的女兒張偉是2002年11月4日被送往瀋陽女子監獄三監區六小隊的,我在當年12月9日去監獄看她時,一眼就看出了她的慘狀,腰直不起來了,頭也抬不起來,臉浮腫發綠,青一塊、紫一塊,臉腮處還有排排小眼,高領線衣套著棉衣看不見脖子,神情呆滯,我們和她說話她也沒反應。實際上我們根據張偉後來的敘述才知道監獄裏犯人可以任意折磨張偉,甚麼坐小板凳、整天的蹲著,甚至都可連續13天不讓睡覺,幾個犯人都可任意地用小手指粗的護套線抽打張偉,更凶殘的是在寒冷的冬天裏,張偉穿著襯衣再澆上涼水,推到樓下門風口處凍著,一瞬間襯衣就凍成了冰板,那些犯人用手去摸都嘩嘩響,她的身體會是甚麼感覺呢?這樣的折磨,真是慘無人道,天理難容啊!

我們當時看到張偉的慘狀,她的生命危在旦夕,所以我們就要求郭科長和李隊長,應立即把張偉送去醫院檢查治療,否則有生命危險,檢查結果全身上下全是病,當時醫生要求馬上住院治療,就這樣張偉被送進了醫院,才保住了性命。

(僅僅才一個月的時間張偉就被打成這個樣子)

2003年農曆正月二十四被保外就醫。

回家後,在家裏繼續治療,到現在才有些好轉,如果張偉再遭受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打擊,那後果就不堪設想,她真的就要死在監獄裏了。這就是李科長在2008年12月19日來抓捕張偉,我們不讓帶走的原因。

我們認為法律是不允許這樣酷刑折磨人的,我們今天向領導申訴是因為相信領導會以法律為準繩公平公正的處理此事的。更相信您是一位有良知、有正義的善良人,您也一定能為張偉說句公道話。

我們家屬要求如下:

1 撤銷張偉的網上通緝
2 追究施暴者及參與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 賠償張偉醫療費和精神補償費

此致

申訴人:丈夫:孫鳳昌 父親:張景全 母親:袁淑英
公爹:孫學勝 婆母:許英
2009年1月29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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