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理上切磋真相資料寫作的幾個原則問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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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接上)

七、避免「敘事不準確」、「選材不典型」、「論證不嚴謹」三大缺陷,共同圓容出較為完善的作品。

(一)敘事不準確,會給人造成「真相不真」的錯覺

《音樂與美術創作會講法》〈美術創作研究會講法〉:「正統藝術空間是非常廣義的,因為一幅完好的作品不但逼真,其實也包含著作者本人自己的人生閱歷與性格。」

這段法理對應到文學創作上,筆者體會到:把事實說清楚並不簡單。簡潔明快的語言,要使讀者腦海中展現出當時真事的場景……這是寫作技法不斷提高才能做到的,而最基本的,就是要把事實說準確、說清楚──有不少作品在「逼真」上欠缺。

有一篇題材不錯的作品:說主人公「頸椎粉碎性骨折」、「雙手麻木失靈」、「四肢關節全部脫節」,後面又說「她臨終時留下的親筆信」,中間沒有說明過渡,使人實在想像不出都這樣了手怎麼還能動?有可能是漏掉了證實大法神奇的地方。

如果這個「真相不真」的問題不能改善,流傳出去是有負面影響的,這正是可能被鑽空子的地方。

(二)選材不典型,不但不能有力的證明主題,還會對其它真相資料產生負面影響

文似看山不喜平,都愛看奇峻的險峰,沒人愛看溝壑丘陵。就像不是每個人的故事都能成為神韻的舞台劇,就像最震撼的瞬間才能在美術作品中永恆--只有最典型、最感人、最能揭露邪惡、最能證實大法、最明快的展現形式……只有選取這樣的實例,證實大法揭露邪惡效果才好,才能給人留下鮮明的印象。

(三)「論證不嚴謹」,不但不合乎人的理念,還會使證實大法變得模稜兩可、似是而非。

《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用符合人的理念去講。如果神來神去的講,完全不站在人的理念上、不考慮人能不能接受,那你就是在起破壞作用了,那起的作用就是反的。一定要理智的去做,清醒的去做。」

看過一個劇本《明真相地震死裏逃生》,某教師是接受了真相的常人:說她震前「突然心悸」,「打算到綿陽城裏去走一圈」,因為提前走出去而獲救……在常人理念上:絕對看不出這和大法、和明白真相有甚麼關係。

常人理念看:「突然心悸」是地震前對地磁異常的病態反映。「突然心悸」都是想躺下靜息一會兒,不可能「打算出去走一圈」。

那麼,這個題材該怎麼寫?首先要放下自我,拿出最能證實大法的實例來,比如選用:「地震中喊大法好,牆突然向外倒塌,閃出通道,人們逃生」(明慧上有這個實例);說該教師明白真相,還幫助傳播真相,大地震前幾分鐘,突然一種奇異的感覺,讓她出去走走……後來她明白了,是她傳播了法輪大法好的福音,所以也有李大師的法身保護……

如何解決上述較為普遍的問題?建議在每份作品的後面附上參考資料,最好是當地的第一手資料,並註明引用的資料的出處(常人文章對參考文獻是有很嚴格的標準的)。這樣大家可以依據真實素材來共同修改、完善作品,法理的指導和眾人的智慧,能彌補寫作基本功的不足。

八、放下自我的執著,寫作本身也是純淨自己、昇華境界的過程

文如其人,作者不純淨的東西、執著的東西必然會在文中體現出來,這些都會導致作品在某些方面不完善。那麼大家善意地指出來、修改斧正,對作品、作者都是一個昇華的過程。作品越純淨越能感動人心。如果由於對自己的執著而固守舊的標準,那還真是問題。達不到基本完善的作品,還真不能拿出去,就像畫展不是隨便就能上的一樣。

從一個執著作品的自我,到一個為完善作品放下自我的過程,是每個作者都要經歷的。對於沒有選上的作品,是不是因為偏離了法?或者立題、選材沒能符合法對當前的要求?對於被修改、大改得改頭換面的作品,為甚麼有的原作者會很失落,甚至憤憤不平?而不是認真對照自己割捨執著呢?

《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那麼到了很高層次上,比如說修到那一步,會覺的漂亮的和現在不一樣了,根本就不像地上的人了,是從人昇華到那造成的境界表現。」

筆者體會:也許最後共同定稿的作品,像上一段講法的一層內涵一樣:你在高層的模樣,和地上的本人可能完全不像,但是細看還是你這個人;大家修改定稿的作品,和原來簡直面目皆非了,但細看還是從你原作基礎上昇華上去的,那還是你的作品。

這是大家對你作品的共同圓容,哪裏不足補充哪裏,沒有自我的執著在裏邊就能配合好。那麼原作者心理不平衡,也許正是不能割捨人間不好的、不純淨的東西。

九、如何配合好?共同拿出好作品,及時地揭露邪惡、營救同修、救度世人的作用?

一. 素材稿件

不善於寫作的同修,如果想揭露當地的邪惡、營救同修同樣可以投稿──只需提供生動、詳細的資料和網內安全的聯繫信箱,以備明慧進一步追問其它詳情。如果這樣的「素材稿件」符合法的要求,事例很典型(這個很重要,不然人還是不愛看),在當前能發揮作用,編輯同修也會幫助圓容好這件事。配合得當能很快成稿。

《音樂與美術創作會講法》〈美術創作研究會講法〉:「你說的協調很重要。我們有的人思路打開了,勾一些個草圖出來,給我們有能力的去畫就好了,不用你現去構思了,這麼做也很好。」我理解上述「素材稿件」在好比起到了勾勒草圖的作用。

《請關注××冤案》,從迫害開始(抓捕拘留)到素材提交(法院開庭)延遲了八個月,前三個月是最好的揭露邪惡、營救同修的時機,錯過了。雖然還能成為當地喚醒世人、震懾邪惡的真相資料,但畢竟晚了,這是配合不當的遺憾。

幾乎每天都有大法弟子被抓,都有當地同修在積極想辦法營救,但真正拿出有效的方案來的太少了!如果我們在這次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共同配合好,迅速拿出「向當地人民揭露當地邪惡」的作品,應該對營救同修和真相工作起到更大的作用。

二. 作品投稿

明慧一直歡迎大家踴躍投稿。對於前面已經說過了,只要作品寫作對路,符合法的要求,在明慧網這個交流配合的平台上,也能很快圓容完善。

這樣圓容出來的作品,會展現不同的風格,對真相資料整體的豐富多彩也是有益的。

三. 對作品的修改完善,對應到法理上切磋更有效,昇華的更快。

不會唱歌,但能聽出哪裏彆扭走調;沒寫過常人喜聞樂見的作品,但會知道哪些內容常人不愛看。從這個角度講,大家都可以提反饋意見。特別是針對某地的真相資料,當地同修的反饋意見必不可少。

但是,大家的修改意見如果不能在法理上談,意見再多再一致,也很可能是業餘水平的各抒己見,未必會被採納。如果在法上提,結合對法理的理解談得透徹,會有普遍的指導性,對共同圓容作品有益。

筆者以為:目前也沒時間去找經典的作品去揣摩技法,歷史上也沒有真相資料這樣的範例可循,另一方面,有的同修在長期的寫作實踐中也走過了這個過程。那麼,我們針對同修的一些作品,在法理上、寫作技法上的對應地深入討論,在大法的指導下純淨自己,可能會更快地成熟起來。

以上個人之見,歡迎大家共同探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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