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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阻擋律師出庭 老教授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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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山東濟南市市中區邪黨法院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對六十七歲的大法弟子張興武教授非法庭審,並非法判刑七年。

非法阻止律師出庭辯護

非法庭審時,張興武的妻子及妻妹一家被六一零指使的街道委員會軟禁在家裏,無法參加庭審旁聽。法庭外當局更是動用了五十名防暴警察,出動了二百多名警察、便衣部署在法院周圍,不允許其他到達法院的親友參加庭審的旁聽,並當場劫持了張興武的另一個妻妹劉麗傑和大法弟子朱月珍、朱曉東。

更加令人不齒的是,邪黨法院執法犯法。在公開進行庭審的前一天,市中區邪黨法院就百般刁難張興武教授委託的辯護律師李蘇濱和劉巍,拒絕發給他們上庭證,並非法扣留了李律師的部份身份證件。開庭當天,在市中區邪黨法院院長謝雅潔的直接授意下,一群身穿警服的警察武力阻止張興武教授的辯護律師李蘇濱進入法院大門,李律師與他們講理,這群身穿警服的人,根本不和李律師講甚麼情理和法律,只是說,上面有指示,就是不讓你進,就硬是把李律師從門口推了出來。不僅如此,謝院長還指使一隊防暴警察把守住法院門口的人行道,不允許任何人通過和靠近,圍觀的群眾只能在距離法院門口二十米遠的路口站立,過路的人也只能繞到機動車道上方可通過。

按照法院自己的規定,只要在門口傳達室進行必要的登記,任何人都可以進入法院。同樣是按照法律,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證件,進行登記後,即可旁聽任何公開進行的庭審。可是邪黨法院打著公開庭審的幌子,一方面武力禁止辯護律師出庭辯護,另一方面還非法抓捕來參加庭審旁聽的當事人親友。這種公然踐踏法律尊嚴的黑社會手段,根本就是在以國家之名行流氓之實。不知給他們做出指示的上面指的是誰?邪黨法院院長謝雅潔?庭長王利民?還是中國的蓋世太保機構「610」辦公室?在這個天天叫嚷著依法治國的「和諧」社會,一個堂堂的人民法院在想要說說道理的人民面前,演出了這麼一場荒唐的鬧劇,專政機構公然把法律變成了邪黨打人的棍子,向善良的老百姓頭上揮舞過去。

為了對邪黨法院這種違法行為進行抗議,另一正義律師劉巍與李蘇濱律師一道罷庭抗議。在開庭時間已過,無望進入法院的情況下,二位律師帶著深深的遺憾離開了。在律師乘坐的出租車後面,有一輛白色的麵包車在六一零的指使下尾隨而去。

流氓庭長公然阻擾張興武上訴

事情到此還遠遠沒有結束,就在邪黨市中區法院作出了沒有法律依據的一審判決之後,邪黨法院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通知辯護律師領取判決書,而當張興武的辯護律師致電庭長王利民詢問判決結果時,庭長王利民卻拒絕將判決結果告知辯護律師,並私自違反法律規定,拒絕向律師送達判決書。

張興武教授的妻子收到邪黨法院違法作出的判決書後,想要依法繼續上訴時,邪黨法院庭長王利民又從中作梗。辯護律師受張興武教授妻子所托,要求對非法判刑七年的一審結果進行上訴,要求二審。當他們去看守所會見張興武,並請他在上訴書上簽字時,卻遭到了看守所獄警的拒絕。原來邪黨市中區法院庭長王利民早已直接授意濟南市看守所所長王某,不允許張興武教授的辯護律師按照法律規定進入看守所會見張興武,在上訴書上簽名。

看守所所長王某對劉巍律師說,庭長王利民特別叮囑,特殊情況特殊對待。依據律師法,律師對當事人的會見,是不需要任何機關批准的,有授權委託書、律師證、介紹信即可。不知這特殊情況指的是甚麼?是庭長王利民的違法干涉?還是因為張興武是法輪功學員?抑或是因為劉巍律師沒有聽從庭長王利民的安排作為傀儡參加法庭的一審?作為司法部門的看守所,不能夠依法辦事,卻聽從一個法官的安排,任由個人的操作,使法律成為了兒戲,使國家的權力機關成為了個人謀利的工具。

為使張興武教授可以行使合法的上訴權,劉巍律師致電庭長王利民,得到的卻是王利民的恐嚇。他威脅劉巍律師說,因為劉巍律師對一審的罷庭,他會以擾亂開庭秩序的理由給北京市律師協會發建議書,要求處分劉巍律師。真是流氓嘴臉、強盜邏輯。

劉巍律師罷庭,是對邪黨法院拒絕辯護律師進入法院、阻止張興武教授妻子及其他親屬旁聽和非法抓捕張興武教授親友的多重違法行為的抗議。而且,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律師罷庭是不合法的,辯護律師因為邪黨法院的違法阻止,無法進入法庭進行辯護,擾亂開庭秩序從何談起呢?庭長王利民抓其一點不及其餘的醜惡嘴臉,更加堅定了劉巍律師為當事人討回公道的信念,她一再致電庭長王利民要求當面就看守所不允許會見當事人的事情進行對質,庭長王利民卻一直拒接電話。劉巍律師又致電邪黨市中區法院當日值班電話,當值班人員聽說是找庭長王利民的,就接著掛斷了電話,並再不接聽該部電話。

劉巍律師及張興武的妻子只好在大廳等待,其間劉巍律師一直堅持不懈地給庭長王利民打電話。大約過了一個小時左右,庭長王利民終於接聽電話並同意會見,他把會見地點選在了邪黨法院的第三審判廳,並帶了書記員進行筆錄。會見過程中,庭長王利民拒絕回答劉巍律師關於看守所因他的叮囑不允許劉巍律師會見當事人的質問,僅同意給張興武的妻子進行筆錄。在問訊過程中,庭長王利民禁止劉巍律師與年近七十的張興武教授的妻子就不明白的問訊進行溝通,並對劉巍律師叫囂說:你拒絕一審出庭,就是自動放棄了辯護人的資格。

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出庭與否或律師究竟是不是辯護人是律師和委託人之間的事情,身為一名執法人員,位居副庭長職務的庭長王利民,無視法律規定,私自插手律師及委託人之間的私人事情,私自剝奪了律師的合法辯護資格,這是公然違反法律的行為,邪黨治下的表面繁榮、歌舞昇平的「和諧」社會中,法制及道德的敗壞可見一斑。

整個問訊過程持續了大約十分鐘左右,在問訊過程中,張興武的妻子提出上訴請求,庭長王利民卻一再強調,是張興武本人放棄上訴資格的。張興武的妻子與他共度了幾十個春秋,深知丈夫是不可能承認這種違法的審判,必定會要求上訴,便向庭長王利民要求看丈夫簽字的放棄上訴的申請。庭長王利民狡辯說,張興武不簽字,但是我們有錄像為證,而且,還有證人及證詞。在對張興武的判決書中,不乏證人和證詞,但牽強附會、作假證、假口供比比皆是,所以,張興武的妻子要求,把我的筆錄給張興武看,讓他寫放棄上訴的申請,我們才可以放棄,否則,我們要求去看守所會見。其實,庭長王利民對看守所的特別叮囑已經使他的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如果是張興武自己放棄上訴權的話,那讓律師會見一下,讓張興武自己來說,不是更具有說服力嗎?

問訊結束後,庭長王利民並沒有對不允許會見當事人給律師一個說法,也沒有給當事人家屬一個允許上訴的明確答覆,只說我們要再去提審,問一下當事人的態度,研究一下給你們答覆,就匆匆溜走了。5月4日,當張興武妻子再次致電庭長王利民詢問時,庭長王利民說,把上訴書送來吧。張興武妻子於當天便將上訴書送至庭長王利民手中,但上訴書送去之後,便如石沉大海。張興武仍然不被允許會見,庭長王利民仍然不接聽家屬及律師打去的電話,而張興武教授二審是否已經被邪黨法院允許立案仍然是個謎。

在此正告受到「六一零」邪惡組織指使,具體實施迫害的濟南市市中區法院工作人員(尤其是指揮和部署整個過程的院長謝雅潔及庭長王利民),你們手中的權力是給你們懲惡揚善、維護法律尊嚴的,如果你們違背了法律和道義,助紂為虐,甚至藉此作為升官發財的梯子,抑善揚惡,枉判無辜,迫害道德昇華的修煉人,就是犯了人世間無以復加的重罪!你們現在的一切言行都作為將來接受審判的依據,歷史已經給你們記錄了一切,人類將不會忘記你們的所作所為,因為那將是人類告誡自己不要再犯同樣罪惡的教訓!

同時正告一切迫害過和正在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邪黨組織及個人,你們迫害法輪功學員,必然遭受歷史的審判。你們必須懸崖勒馬,棄惡從善,不要再助紂為虐的迫害良善,抓緊彌補罪惡,棄暗投明,為自己、為家人理智的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否則,前車之鑑,你們必遭惡報,後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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