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威海市宋新春一家遭到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宋新春一家四口,妻子姚秋紅、女兒宋玉仙,還有一個小兒子。在這被迫害的十年中,宋新春一家沒有過一個團圓的八月十五,只有兩年過了個團圓年。其他時間,他們不得不分居各地,經常被綁架、勒索。

宋新春,男,54歲,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宋村鎮周格村農民,妻子姚秋紅52歲。如果沒有這場迫害,宋家是一個美滿幸福的四口之家。在迫害開始之前,他們有著穩定而豐厚的收入。可是,他們現在不但妻離子散,連溫飽都成問題。這場長達十年的迫害,對他們造成的經濟損失少說也有二十萬元人民幣之多。這對一個中國農村的農民來說是一筆相當可觀的財富。

2008年8月,文登市公安局以奧運會將近為藉口,瘋狂抓捕修煉法輪大法的大法弟子。文登市宋村鎮周格村婦女主任於蘭明帶領惡警到煙台以欺騙的方式,打聽到宋新春全家的地址。8月5日傍晚,以文登市公安局向洪平、國保大隊長徐某、王玲、於建光、李英林為首的三十多名公安及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解家莊鎮的兩名片警蜂擁至宋新春家,非法闖入。他們沒有表明身份,沒穿警服(解家莊片警穿的警服),也不出示證件,在沒有出具逮捕證、搜查證的情況下對宋進行非法綁架,並對其家進行非法搜查抄家,把宋新春及他的妻子姚秋紅,女兒宋玉仙一起綁架至文登市拘留所。他兒子因當時外出未歸,而倖免未被帶走。

當時是夏天,宋新春打著赤膊被人拖了出去,鞋都被拖掉了,腳也被拖破了,流了很多血。因為他不配合綁架,被惡警戴上手銬拖上了車。他強烈要求穿上衣服及鞋,但惡警不理睬他的合理要求,他就只穿了一件短褲被帶走了。

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遭受迫害以後,姚秋紅為說一句公道話,講句良心話隻身一人到北京上訪。上訪期間,被惡警綁架送入地下監獄。之後,被文登市宋村鎮政治指導員向洪平和宋村鎮周格村婦女主任於蘭明轉押至宋村派出所。不久,向洪平和於蘭明把姚秋紅押送到鎮上一個舊火柴廠作義工,失去人身自由。以後,讓家屬拿2000元錢把人贖回,並承諾如一年內,姚不去北京上訪就會歸還2000元錢,並開有收據。可這2000元錢至今未還。由於姚秋紅被非法定為重點抓捕對像,她被迫流離失所。

2001年9月,姚秋紅輾轉找到在外地打工的丈夫,丈夫給她安置了住所。她有一個兒子當時才十二歲,由於共產黨的株連迫害政策,孩子在學校受歧視,學校的老師不讓他上課,上課時一個人在外面掃樹葉,受盡了欺侮。姚秋紅只好讓女兒偷偷的把弟弟帶了出來,跟她一起過上了流離失所的日子。這期間文登六一零不斷的派人跟蹤查找他們母子,他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搬家。由於沒有經濟來源,母子倆生活異常艱難,他們挖過野菜,拾過爛白菜幫,撿過破爛。後來他們在一個小村莊落了腳,在那裏過了幾年稍微平靜的隱居生活。

2008年8月,奧運會臨近的幾天裏,文登公安局瘋狂抓捕修煉法輪功的大法弟子,也四處抓姚秋紅,周格村的婦女主任於蘭明親自帶領惡警到煙台打聽她,他們以欺騙的方式打聽到了姚秋紅母子的下落,於8月5日晚,以文登公安局向洪平、王永建為首的三十多名公安惡警在煙台瘋狂綁架姚秋紅全家。宋新春一家三口剛吃完晚飯,突然一大幫惡警蜂擁而入,闖進家門進行綁架、抄家,惡警們不表明身份,更不穿警服,不出具逮捕證、抄家證,宋新春和他的妻子姚秋紅、女兒宋玉仙就這樣被強行綁架到了文登拘留所,十五天後宋新春和女兒宋玉仙才被釋放,而他的妻子姚秋紅卻被非法送到淄博勞教二年,而且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好端端的一個家庭一夜之間便四分五裂、妻離子散。

姚秋紅在看守所絕食20多天後,被轉押到山東女子第二勞教所四大隊。她第一次被四大隊的惡警楊金紅、吳秀麗、劉青、范乃鳳等按住專打胸部陰部等地方,拳打腳踢,陰部被皮鞋踢的流血。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還是因為姚秋紅不配合惡警,堅修大法,又被惡警范乃鳳 、吳秀麗、劉青、孫華等打的遍體鱗傷當場昏死過去。惡警一看不好,趕緊叫醫生檢查,醫生告訴惡警她有肝炎病,不能再打,再打就出人命了。惡警們才停止不再打了,可是用了更惡毒的酷刑折磨她,白天晚上不讓睡覺,叫犯人輪流看管,吃喝拉尿都在一間屋裏,就這樣整整43個晝夜沒能睡覺。

姚秋紅被非法關進勞教所體檢時,就是小三陽,不能吃飯。三天後,吳秀麗等惡警強行把姚秋紅帶到醫院去給她「看病」,到醫院後姚不配合她們的檢查,被六、七個男女惡警踹肚子又被強行灌食,灌完後管子不給拔出來,被拉回勞教所四大隊管教休息室安排人看著,晚上才把管子拔出來,用這種方式折磨法輪功學員。灌食一次就讓姚秋紅自己付款200多元。姚秋紅拒絕「轉化」,吳秀麗把她叫到管教休息室,把她雙腿分開綁在椅子上,姚回來時兩腿都不會走路了。到5月9 日她已經被非法關押240天,至今未回。

女兒宋玉仙,27歲,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她曾被三次非法綁架。第一次,在2001年1月底,她到北京上訪,行至海陽市車站被惡警以未帶身份證為由扣押至東村分局。在東村分局,惡警以搜身為名義在寒冬臘月把當時只有17週歲的她扒光衣服。其後又被文登市宋村派出所向洪平等幾個惡警帶回文登,非法關押在宋村鎮火柴廠作了十多天的義工。因為快到春節,惡警們不想在火柴廠值班,又想撈油水,就說只要大法弟子每人交1500元人民幣就可以回家過年。因為是非法關押,大法弟子沒有一人想交1500元錢。後來,惡警又欺騙說只要保證一年之內不再去北京上訪就原款返還,並可以開收據,一年以後憑收據來取。當時大法弟子信以為真,就交錢領了收據。可是一年後去要錢的時候,惡警卻以開收據的人已不在政府工作為由拒不支付。這些錢到今天惡警也未歸還。

第二次,2002年5月22日,宋玉仙再度在威海被綁架。這次以王永建,於建光,李英林為首的610惡警將她非法綁架至文登公安局。在610辦公室,因為宋拒不配合惡警的非法要求,五六名惡警對只有18歲的宋拳打腳踢,實施暴力。天黑後非法關押至文登重犯監獄。在非法關押期間,每週一至週五都會有惡警對宋進行所謂的提審。他們問不出他們想要的所謂供詞,就對宋刑訊逼供。期間,李英林對宋拳腳相加,還用一根一尺多長、兩尺寬的木板用力抽打宋的大腿(當時是夏季,宋只穿了一條單褲),他還用拳頭用力向上頂宋的下頜骨,幾次下來,致使宋嘴都張不開,不能吃飯喝水,也不能說話。於建光、李英林還揪著宋的頭髮向牆上撞,把宋的頭髮都揪下來一地。有一次刑訊逼供過程中,李英林拿一個木板暴打宋時,有一個身影從門縫一閃而過,王永建給李英林使了個眼色,李才停止了對宋的暴打。由於多次逼供無效,惡警找來宋的親戚。在宋的親戚給了王永建500元人民幣的好處費後惡警釋放了宋玉仙。宋玉仙被釋放後寄住在親戚家,惡警多次到她親戚家騷擾,宋玉仙無奈之下只好從親戚家搬出,從那以後流離失所。王永建在2002年是610辦公室的頭目,現已被調走。

2008年8月5日傍晚,在宋玉仙幾經周折找到她 家人不久,她連同她的父親宋新春,母親姚秋紅一起被綁架至文登拘留所,並被非法關押十五天。之後,在未開庭的情況下,她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同母親一起被送往淄博王村女子監獄。由於體檢時發現肝炎發作被送回文登拘留所。因拘留所不敢收現已回家。

宋新春一家四口在被迫害的十年中沒有過一個團圓的八月十五,只有兩年過了個團圓年。其他時間,他們不得不分居各地。如果沒有這場迫害,他們會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四口之家。在迫害開始之前,他們有著穩定而豐厚的收入。而這場長達十年的迫害,對他們造成的經濟損失少說也有二十萬元人民幣之多。這對一個中國農村的農民來說是一筆相當可觀的財富。可是他們現在不但妻離子散,連溫飽都成問題。

文登國保大隊  電話:0631-8983935
淄博第二勞教所 電話: 一大隊  :0533-6689411
二大隊:0533-6689374
三大隊:0533-6689415
四大隊:0533-6689414
管理科:0533-668984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