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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甘肅省嘉峪關市惡警王先福殺人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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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甘肅省嘉峪關市惡警王先福,40歲左右,404廠公安局國保大隊負責人,其人壞事幹絕。於2008年12月在404廠看守所打死一個60多歲的老人,這個警察中的敗類還能讓他留在公安局裏繼續危害人民嗎?這個執法犯法的人中敗類不應該被繩之以法嗎?殺人償命,這是天理。否則,法律的公正何在,百姓的安全又何在?警察不能保障百姓的人身安全,濫用酷刑,又有誰來監督他們呢?

2008年12月8號,惡警之首王先福帶人闖進法輪功修煉者曹慧琴家。非法抄走家中貴重物品。並抓走了她。說是拘留15天,罰款1000元放人,老人被抓進去3天3夜不讓睡覺,連續審訊,嚴刑逼供,後轉到404廠看守所,繼續迫害。惡人沒有從老人身上得到他們想要的,惱羞成怒,用高壓電棍電擊曹慧琴老人:身上、腿上、到處亂電。高壓電流從前胸穿過心臟,整個前胸後背被烤焦,致使老人死去。

惡警怕擔責任,逃脫法律制裁,偽造自殺現場2天後告知老人家屬,說曹慧琴上吊自殺了。

疑點一:看守所的房間裏根本就沒有地方掛床單。

疑點二:據惡警給曹慧琴的家屬說:晚上9:45分看時人還好好的,15分鐘後看時老人已經上吊身亡了。試想15分鐘內,又要撕床單,擰成繩子,掛上去,到上吊嚥氣,一個60多歲的老人能做到嗎?

疑點三:上吊自殺的人舌頭應該是吐出來的,可老人的舌頭好好的,那麼只有一種解釋,老人是先被打死後被掛上去,偽造的自殺現場。

疑點四:法輪功書中明確規定:不能自殺,自殺是有罪的。再說惡警通知拘留15天,罰1000元錢,又不是判多少年,老人怎麼會想不開自殺呢。

疑點五:如果老人是自殺的,前胸和後背燒焦的傷口如何解釋。

曹慧琴老伴和孩子氣憤之餘,將404廠公安局、看守所告上檢察院,惡首王先福等給曹慧琴的女兒、女婿的單位施壓不讓上告,曹慧琴老伴的單位二分廠書記馬××受上級的壓力和指派找他老伴要私了,說他們買骨灰盒,買墓地的錢只出一部份,曹慧琴家人不幹,一定要上告,揪出殺人兇手,老人在外地的一個姪子是個律師,來幫著打官司,404總廠、610、公安局緊急開會,商量對策,結果搞了一場鬧劇。謊稱曹慧琴老人的遺體「丟了」,從廠區出去的車輛一律打開後備箱檢查是否偷了遺體。肯定是怕律師帶法醫驗屍,發現他們的殺人惡行。

他們做了兩手準備,一邊藏了屍體,一邊和曹慧琴家人談判。賠幾萬元私了。曹慧琴家人不幹。老人在日本的親屬要帶記者來過問此事,他們這才害怕了。公安局出12萬私了。曹慧琴家人為了讓死者入土為安,也就接受了條件。這時遺體出現了,第二天急忙把老人的遺體火化,公安局派車跟著,害怕有人搶遺體。暴露他們殺人、偽造假現場的罪行。就如天安門自焚偽案一樣,有頭腦的人稍一分析就可以知道真相。燒傷的部位如何處理?氣管切開會唱歌?

這個首惡王先福喪盡天良,滅絕人性,對跟他母親一樣的老人下此毒手,而且幹了壞事不知悔改,還把責任推給別人,在曹慧琴老人之前還抓了一個404退休職工叫謝桂芳,也是王先福帶人抓的。奧運期間抓了一個住在陽光小區的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梁靜遠,還騙人說是嘉峪關公安局警察抓得,他們沒有辦法,只好提前下手。還騙大家說這個外地的大法弟子的工作是他找的,那個大法弟子的工作是他找的,全是騙人的鬼話,無非是想洗脫他的罪行,逃脫最後的審判,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償命,這是不變的天理。

這場江澤民出於嫉妒,一意孤行,而發動的這場人神之共憤的對法輪功的鎮壓中,在這個惡魔下的命令「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搞臭」,「打死算自殺」的邪惡宣言中,中共對那些殺人,放火,偷搶的壞人不去管,而是拿出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迫害法輪功,而邪惡的610,且凌駕於法律之上,肆意抓捕,關押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從未講過法律。到現在已是騎虎難下了,怎麼向人民交代,政府才是真正的說謊者。

由於中共鋪天蓋地對法輪功的造謠和抹黑宣傳,大法弟子本著善念向世人講真相,根本目的是為了救人,去其眾生頭腦中被邪黨所灌輸謊言的毒害,挽救其將來因敵視大法而被淘汰的危險,這是大法弟子在承受被迫害時還能挽救眾生的慈悲偉大的舉動,而且大法弟子講清真相是在還公民的知情權,是正義之舉。

這個警察中的敗類還能讓他看留在公安隊伍裏繼續危害人民嗎?這個知法犯法的人中敗類不應該被繩之以法嗎?殺人償命、這是天理。

參與迫害的還有:周萬錄:13309475108 0937-6785425
徐寧:13399425700
秦經建:0937-6785137
沈國華:13993765711
王先福:13993766129
尚新華:13993769885
李慶華:13993765185
李戈成:13993766330
何新華:13993766016
鄧磊:13993760976
劉潔:13993766956
劉國強(張志國):1399376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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