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迫害雙腿殘廢 郭照青被秘密判刑十年(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明慧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大法弟子郭照青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郴州十幾個惡警衝進住所打成重傷,全身麻木,下肢癱瘓,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中共執法單位不僅沒有對兇手採取行動,反而夥同兇手製造證據企圖繼續關押迫害受害婦女。

郭照青被常德市國保劫回後,非法關押在常德市第一看守所。常德市和武陵區六一零、國保一再耍花招拖延時間,不准家人和單位保外就醫,內定將郭照青作為重點,羅織所謂罪證,加重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郭的父母前去探望時,獄方告知:已經內判了,十年刑期,12月上旬會送往長沙。此次所謂的判決,未經任何法律程序。


郭照青

郭照青,女,37歲,出生在一個高級知識份子家庭,大學畢業。她是益陽市群眾藝術館幹部,書法家,曾多次被評為系統先進工作者,在單位和社會上是一位廣受好評的優秀青年。1996年,郭照青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4月中旬,被大家推舉為益陽站站長。因為堅修大法,被免去市書協秘書長等職。

自1999年至2009年十年中,郭照青先後九次遭綁架,受盡了各種酷刑。2000年,去北京上訪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天津。2001年1月16日,郭照青被本地邪惡頭目綁架,送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其間遭受了諸如銬吊、電擊、拳打腳踢等酷刑,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由家人接回。2004年12月20日,郭照青和父母一同被常德武陵區邪惡頭目王永康,吳希勇,黃軍華等綁架,一家生活費二萬三千多元全被搶劫。

2009年4月21日,郭照青在湖南郴州北湖區被惡警綁架,十幾個惡警衝進郭照青的住所,對她拳打腳踢,郭照青倒在血泊裏痛暈過去。惡警為了掩蓋罪行,急忙把地上的血洗擦掉後再拍的現場照片。郭照青在郴州被關押了九天,始終不配合惡警,飽受酷刑折磨,被打得遍體鱗傷。4月29日被轉關到常德臨澧看守所,全身麻木,四肢都不能動。

在長達8個多月的監禁中,年邁體弱的父母經常往返於常德市至益陽市的路途中,為了女兒早日回家得到及時的治療,兩位老人經常向有關部門,各有關經辦人求救,但得到的是相互推諉或乾脆躲避,致使延誤了治療期。

常德市政法委、610、武陵區公安國保大隊等操控法院對郭照青非法開庭一次未果,秘密判刑十年。郭照青被迫害的重傷一直延誤至今,現在雙腿已經開始萎縮。

常德市武陵區法院 庭長:夏友初  13908410816
副庭長:毛華燦  13974219582

武陵區政法委書記兼610辦主任: 戴希   13762681513
武陵區國保大隊大隊長: 吳希勇  13077233693
武陵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 黃軍華  13907368136
武陵區支隊          李支隊長  13787888622
武陵區公安局副局長       王永康  13907368133
武陵區國安局長      羅海溶  13973651255
趙輝軍  13873616271

武陵區610辦          夏主任  13332569377

武陵區檢察長 田建中0736─7782669 (辦公室)
武陵區檢察院起訴二科 0736─1794279
武陵區法院院長 彭院長 0736─7711293 (辦公室)
武陵區法院刑庭 0736─7717515
常德市政法委書記 胡宗清 0736─7786298 (辦公室)
常德市六一零 姓孫的主管 0736─7786035
常德市檢察院紀檢專職成員 陳輝 0736─7712205(晚上在家)
趙女士(陳妻 法院工作)
常德市公安局副局長 黃用才0736──1958688 (辦公室)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