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張春秋遭八年種種酷刑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明慧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益陽市46歲的大法弟子張春秋,遭受八年慘無人道的種種酷刑迫害。

2009年4月19日,當地「610」辦與監獄「610」辦交接時,問張春秋有甚麼感想?張春秋說有三點:第一點,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第二點,中共與江澤民幹下的這場迫害是一場徹頭徹尾的破壞人權,破壞信仰,破壞法律,打擊人類道德的大犯罪;第三點,中共監獄勞動改造這一詞不正確,嚴格地說是一種破壞監獄法,破壞勞動法,完全剝奪他人勞動所得,剝奪生存權利的一種犯罪改造,把人改造成真正的罪犯,每年向中國社會造就出上百萬,上千萬的罪犯,害祖國,害人民,害民族,這是中共幾十年來幹下的禍國殃民的滔天大罪。

張春秋與退休老教授高德思2001年4月19日在湖南財專校園內被惡警綁架,張春秋被非法拘禁在益陽市第一看守所,老教授高德思當天被非法拘禁在益陽市第二看守所。一進益陽第一看守所,那個叫王鐵軍的惡警對勞霸說:「這是個頑固的法輪功,你們可以往死裏整」。第一看守所有個整人的辦法,當人進來時就把他雙腿按跪在地,雙手伸直與前身靠牆,打手從後面起跑,用右腿膝蓋直擊後背心,一下,二下,三下,……。一直打擊到鮮血從口腔滿口噴在牆上,淒厲的慘叫讓人毛骨悚然。

張春秋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禁時間將近8個月後,遭非法開庭。中共惡黨法庭採取的是一種強制暴力的形式,開庭不公開,不讓家屬與朋友旁聽,不准請律師辯護。開庭時坐滿的都是穿便衣的公檢法人員,法官明知採用的是一種非法的所謂法律形式,明知自己在執法違法,卻不知恥辱地說:「你雖然沒有請律師辯護的權利,但本庭還是給你自己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剛才公訴人丁一陳述的事實, 你有異議嗎?」

張春秋表示有異議,他指出:公訴人丁一所陳述的都是法輪功修煉的事情,包括反迫害,講真相與揭露邪惡;修煉法輪功是天賦人權,是公民信仰自由權,不違法,更不犯罪;接著他又問公訴人丁一:「甚麼叫犯罪。我是不是一個公民?何謂邪教組織與破壞法律實施罪?請當庭給予法律解釋。」公訴人丁一始終緘默著,直到休庭,整個臉色膨脹的紫裏發黑,其間法官催問丁兩次回答被告的提問。

最後法官又不知羞恥地說:「國家法律不健全,現在是黨權代法要鎮壓法輪功,我們只能走過場,走形式,沒有辦法,這怨不得我們。」

就這樣,大法弟子張春秋、高德思被分別非法判刑八年與七年。

從看守所到羈押中心到監獄,這個一直被中共不斷用人民的血汗金錢粉飾的所謂「文明法制基地」,都是一個充滿暴力、充滿血腥殘忍。益陽市第一看守所吃飯分兩種,除了牢頭獄霸與惡黨節日外,吃的幾乎是霉米飯,而且每餐飯只限一兩,菜裏根本沒有油,在那裏非法拘禁17個月吃的油不到一斤,每天還被惡警獄霸強制奴役勞動,1.7米的身體進來時128斤,出看守所只有一百零幾斤,整個身體被殘害的骨瘦如柴。為了達到恐怖,警犯還親自動刑用鐵鞭抽人,嚎叫聲不絕,各種刑具應有盡有,想怎麼整人就怎麼整人。據知情人士說:益陽市第二看守所是所謂對外粉飾的文明法制基地,而益陽市第一看守所則是專門對內打擊鎮壓的暴力基地。

2002年10月1日,張春秋被非法押送到湖南省第一羈押中心,那惡警所長對羈押中心何大隊長說:「這個法輪功很頑固,要好好收拾他!」2002年10月2日下午2點喝得酒氣熏天的惡警何某問牢頭:張春秋有沒有煉功,張春秋聽到了就說「要煉功」,警犯何某衝進來對他拳腳交加,劈頭蓋臉就是一頓毒打。張春秋大喊:「打人犯罪,你是警犯,你是流氓土匪。」惡警頓時咆哮著:「你等著,老子今天不用電燒死你,我不信何。」

兩分鐘過去了,警犯何某帶著幾個惡警,每人手持兩根幾萬伏的高壓電棒,電擊張春秋,發出劈啪的聲音與藍色火燄,對他全身同時電擊,電燒,當電棍直擊天靈蓋時,他已被擊昏在地。張春秋天靈蓋,前胸,陰部,兩胯,腳心,等等,全身到處都是電燒的傷痕,焦臭熏天, 醒來時全身四肢已不知使喚,處於癱瘓狀態。龔監獄長問話時,是由四人抬手抬腳抬去的,人還處於昏迷狀態中。第一羈押中心與看守所一樣,有的大隊是所謂對外粉飾的文明大隊,而這個大隊卻是一個完全強制暴力的大隊,為了攢錢,不顧勞動法與監獄法,暴力強制奴役勞動,手段之殘忍之惡劣駭人聽聞。

監獄還採用的不斷更換環境的手段加以迫害。從長沙監獄麓峰監區到二監區,到湖南津市監獄二監區一中隊,張春秋親身經歷看到的暴力,恐怖,殘忍殘害的事例數以千計。2003年5月17日,周政文改造大隊長給中隊長施壓,非法強迫他早晨四點起床出工,到晚上11點收工,被他堅決抵制。惡警周某就指使中隊把他吊起來,雙手反綁,在脖子上用細鐵絲吊一塊重達150斤左右的榨木板,板子上寫著「頂撞幹警, 抗拒改造」,這就是中共監獄過去一直採用的殺手锏叫「生不如死」。

怎麼叫「生不如死」呢?因為板子的重量經過細鐵絲不斷的壓迫在人的脖子上,受壓的肉細胞,血細胞與經絡細胞會不斷的殺死,這種不斷殺傷殺死的痛苦通過中樞神經最後會聚於心,萬般痛苦的撕咬猶如利箭不斷的射在心上。痛苦隨著時間分分秒秒的增加會不斷加劇, 直至痛不欲生。這個時候人真的就不想生而只想死,這就是中共監獄慘絕人寰的殺手锏「生不如死」。

張春秋被活活的施用這種酷刑達13小時之久。這種酷刑與中共公安系統經常使用的整人手段相同,通常強制人站在高凳上,用鐵銬把雙手吊起,然後抽去凳子,不一會人自然就達到「痛不欲生」這種狀態。這種酷刑在中共津市監獄一直延續到2007年,是中共公安與監獄殘酷摧殘人身心的一種極刑手段。其實還不只是這種「生不如死」的酷刑手段,冬天下雪,天寒地凍,把人整天整晚吊在鐵柱上活活凍殘,夏天高溫把人雙手抱著籃球架的大鐵柱上銬上飽受炮烙之苦。

中共監獄養著一群由勤雜事務犯組成的打手群,打人致傷,打人致殘,甚至打人致死也時常發生;各種整人手段隨心所欲,怎麼想就怎麼做,警犯與獄霸想怎麼犯罪就怎麼犯罪。2008年3月19日晚上津監二監區改造大隊長張明指使惡警曾旺進,對張春秋拳打腳踢,而後直擊頭部,第一輪襲擊10分鐘左右,口鼻鮮血直流;第二輪襲擊約9分鐘,已經血肉模糊;第三輪襲擊時他已意識到要置他於死地,於是厲聲怒斥警犯:「誰給你打人的權利。」邪惡之徒在強大的震懾下站立不住,這才制止了這起有意圖滅絕人性的害命惡事。由於頭部嚴重受創,淤血很多,全身到處青腫,昏沉沉的倒床四天,是大法師父與神奇的功法調整了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

張春秋在監獄經歷的迫害手段數不勝數。惡警搞精神折磨,晚上利用夾控,利用大隊勤雜事務犯,利用大隊幹部,利用獄政科,教育科等等,每天以檢查法輪功為名,輪番轟炸,把人驚醒;搞人身污辱,毒害世人;搞赤裸裸的病理試驗。2007年3月26日把身體完全健康的他強行搬進肺結核病房和14位結核病人同住一室做結核試驗,直到2007年5月1日事情敗露後才搬出結核病房。

大家想一想,在中共監獄非法暴力的黑窩內,張春秋與千千萬萬被非法關押牢籠的大法弟子,他們所經歷的迫害會是甚麼呢?惡事做絕,罄竹難書。

張春秋的所謂刑期,原裁定書是2000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8日,這是中共益陽法院與檢察院審核下達的有效法律文件,但是益陽市「610」辦以打印錯誤為由,強行更換裁定書,把時間從2008年2月28日止延長至2009年4月19日止。這種做法是中共「610」系統凌駕於法院與檢察院之上,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