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正念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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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自從師父讓發正念開始,我就一直堅持著,有一時期本地區倡議二十四小時到整點發正念,我能堅持十八--十九個小時。

有一次,我地區有一同修,在工作時間被抄,發現有一本《轉法輪》,然後就把她非法送進拘留所了。我們知道後,在最短的時間內、最快的速度通知能通知到的同修發正念。一週了,這位同修也沒有回來,有的說得十五天、有的說三十天,我心裏想這是給人安排的理,人說了不算,師父說了算。我們就按師父說的去做,師父讓我們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的一切,星期一必須讓她回來。

到星期一早上七點,我就發正念。八點,我坐那立掌就想:今天必須讓某某回來,不允許沒完沒了的迫害她(她以前在馬三家被迫害兩年了,工作單位將她無理開除了),她按照「真 善 忍」要求自己,是宇宙中所有生命都應該遵循的事,做最正的事,即使有做不好的地方,有師父和法在管,別人誰也沒有權力迫害她,今天必須讓她回來。

我用心在做、我就覺得師父給我的功在另外空間起作用了。然後,我就上班去了。晚上六點多鐘,來電話說她回來了,告訴大家不用發正念了。後來知道,這天早上她母親也在公安處要人呢,拘留所那邊收到那麼多信,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每個人都在用心做,結果就不一樣。我現在一直堅持早上八點發正念,從零三年一直到現在。四個整點和每晚七、八、九點,幾乎不落,我覺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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