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揭露邪惡要學會正義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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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看了《明慧週刊》第四百零六期遼寧同修〈在法庭上展現正義〉的文章,深為感動。在大法弟子正念解體一切邪惡因素的場合下,聘請的正義律師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有理有據,雄辯服眾,驚醒民眾,震懾邪惡。

正義律師的辯詞如下:信仰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對信仰自由予以保護,宣教者無罪,信教者自願。法輪功是「邪教」的說法源於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會見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時講過的一句話法輪功是「×教」。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評論員發表文章,純屬領導人個人行為和媒體行為。思想不構成犯罪,治罪要治有形之罪,治行為之罪,到了信仰這一精神層次面,政府和法律已經管不到了。大法資料、《九評》、光盤等,也證明不了其有社會危害性行為,信仰者擁有文字載體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中共邪黨的醜惡本質和表演,已經在世界各國和中國人民面前暴露無遺,不再有市場了。通過這次正義律師當堂無罪辯護,揭露了邪黨迴避憲法和法律以權代法,愚弄百姓,使廣大民眾深知「信仰無罪,法輪功無罪」。 同時對於許多大法弟子的家屬、親友、鄰居因受邪黨威脅、欺騙、矇蔽,誤認法輪功真的觸犯憲法和法律,而造成長期有怨恨遠離、懼怕牽連等情緒,這也是一次很好的真相教育和勸慰,其影響是極其深遠的。我們也認識到,大法弟子在打官司和揭露邪惡時要據理雄辯,堂堂正正,撥開迷霧、威震法庭。建議所有同修以民間正義律師的辯詞向民眾廣泛宣講:法輪功無罪,邪黨惡貫滿盈,「天滅中共」就要到來。

邪黨的報紙媒體都是不可信的,使許多人不了解真相。我們所看到的聽到的世界新聞報導,都是預先按照邪黨的需要,進行了隱瞞、刪改或不予報導,失去了真實性。其實包括美國等西方文明國家的總統首腦在上任時,都是手扶著聖經,胸前捧著憲法宣誓就職的。向神、向憲法宣誓效忠是獲得人民信賴的唯一方式。邪黨害怕中國人民知道事實真相,對他們的獨裁統治不利,而歷來不報導這些關鍵情節。邪黨戰天鬥地、逆天而行,欺騙矇蔽民眾,其滅亡的日子不會長久了。正像師父所說的那樣:「靜觀丑角妖戲盡 只剩殘土風中揚」(《洪吟二》<下塵>)。

以上為個人所悟,不對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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