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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到底有甚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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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我媽名楊太珍,女,現年53歲,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永寧路社區居民,我媽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風濕性關節炎、婦科病等多種疾病,醫療費用每月數千元。由於沒有固定收入,常為昂貴的醫療費用發愁。而我媽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病痊癒,身體健康。

我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從不惹是生非。從1999年7月開始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後,給我家,特別是給我媽本人帶來了深重災難。報紙、電視成天都在向法輪功潑髒水,多少好人被抓進監獄、送進洗腦班。我媽認為是不是上邊一些領導不了解情況,所以就去北京上訪。

我媽為了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曾三次去北京上訪,被截回,兩次拘留,一次勞教。

第一次上訪被截回,拘留十天,截訪人去北京的費用1800元由我家負擔。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媽第二次去北京鳴冤被截回,拘留一個月。回家後,他們給我爸爸施壓,迫使我爸爸嚴厲看管我媽,致使我媽從此生活在家庭暴力恐懼之中。

二零零一年一月,我媽第三次去北京討還公道,又被截訪回來,被勞教2年。

其間,瀘州市納溪區安富街道辦事處趁火打劫,硬要附加罰款26718.20元。我爸要求他們開張收條,辦事處一姓陳的收款人給了一張莫名其妙的清單,是安富街道辦事處涉及勒索法輪功學員開支表─有關楊太珍部份:1、王小平去北京費用5600元;2、王小平去重慶費用2836.20元;3、周禎如去成都費用1320元;4、袁麗華進北京費用5080元;5、趙大強進北京費用7092元;6、糧油賓館洗腦班3900元(我媽被關8天,吃飯自己開錢,洗腦班卻另勒索我媽3900元)7、紀委檢查涉及法輪功開支890元。合計:26718.20元。

在我看來,公檢法、街道、社區幹部都像是菜刀,我媽就是菜板上的肉,任他們宰割。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我媽在打魚村買菜,有人遞給我媽安徽省政協常委汪兆鈞致胡錦濤、溫家寶的公開信,還不曾看信,兩個便衣警察忽然竄出。汪兆鈞不曾犯法,我媽差一點又被關押。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我媽上街去交電費,兩個便衣警察把我媽抓上車,把我媽手機搶去打了個電話給我爸爸,沒等家人把衣物送去便立刻把我媽送到了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藉口我媽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打魚村買菜時發法輪功資料。

在勞教所,我媽不配合,點名不應聲、不簽字,經常被打、扯頭髮、罰面壁、罰「坐凳子」等。不穿勞教服、不掛號牌,警察就把我媽的衣服收光,長期(包括大冬天)只讓穿一件單衣服,強迫穿勞教服。其他的販毒、賣淫、偷盜等的勞教犯人是警方的幫兇、打手,稱為「包夾」。檢查身體,發現我媽有高血壓,他們就強迫我媽吃藥。冷水從頭頂倒下來,衣服打濕了只能捂乾,換不下來。有一次,「包夾」陳星、吳娜娜還來殘酷踩踏我媽雙腿,以致我媽右大腿嚴重淤血,五十多天疼痛難忍,站不能站,坐也不穩。警察美其名曰叫我媽吃藥治病,實則這些病就是他們整出來的,無病也整成重病,差點被整死。

直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楠木寺勞教所才讓已被迫害致高血壓等重病的媽媽「保外就醫」。

我媽沒做任何違法的事,納溪「六一零」、公安也拿不出我媽任何犯罪證據。中國大陸究竟還有沒有王法?我媽無非是要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無非是三去北京向上級反映四川瀘州法輪功被迫害的事情,到底有甚麼錯?

我們全家感到冤枉,十二分的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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