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大法弟子楊明久在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所經歷的部份迫害。
被非法關入黑窩以後,楊明久因拒絕背所謂的所規所紀和寫「思想彙報」而遭到班長王洪生的毒打。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楊明久被轉到三大隊迫害。
十月十二日,楊明久找到大隊長徐大偉,和他說明學法輪大法沒有罪,要求無條件釋放。下午四點左右,楊明久被帶到教育科,那裏有十幾個惡警。在所長王延偉的指使下,六、七個惡警一齊上來,強行給楊明久戴上手銬。他們讓三大隊的副大隊長張文革和李大偉、姜波站在凳子上,手裏拿著一根木棍插入楊明久的兩手之間,然後把楊明久抬起,使腳離地,七八分鐘後放下,這樣反覆折磨四五次。
接著王延偉又指使惡警用淋浴頭澆楊明久腦袋,說是讓腦袋清醒。惡警們看楊明久這樣還沒有屈服,就把楊明久關進小號繼續迫害。
二十三日晚,他們又在小號裏把楊明久吊起來,還不讓睡覺,往身上澆涼水,以此來逼迫他寫所謂的「五書」。面對迫害,楊明久開始絕食抗議。
到二十五日中午,楊明久已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惡警們害怕擔責任,才把他放下,還強行灌食。直到三十日下午,他們才把楊明久放回三大隊。
由於被手銬長時間吊銬,楊明久的雙手麻木,大小臂疼痛,晚上經常疼的睡不著覺。即使這樣,惡警還多次逼迫楊明久參加奴役勞動,都被拒絕。
零八年二月初,惡警又把楊明久從三大隊調回一大隊新生嚴管。二月二日,一大隊大隊長吳東明、副大隊長李保國以不參加奴役勞動為由,還打了楊明久幾個耳光。
零八年三月八日,楊明久的勞教期滿。勞教所以不參加奴役勞動、不穿所服為藉口拒絕放人,要加期,企圖繼續迫害,楊明久於是開始第二次絕食抗議。在這期間,王延偉指使惡警對楊明久進行迫害。每天早六點到晚十二點把楊明久吊起來,晚十二點以後才放下來,而且這期間每天還要進行兩次強行灌食。到三月十一日,王延偉才答應三月十四日放人。十四日下午五點多,楊明久才被放出勞教所。
出勞教所之後,楊明久又被長春市朝陽區「六一零」劫持到九台,直到晚上九點多才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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