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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於佔春在長春三個勞教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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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10日】於佔春,男,47歲,2000年3月份被關入長春葦子溝勞教所,7月份轉入奮進勞教所,2001年5月份又被轉入朝陽溝勞教所,被非法判1年勞教,超期非法關押5個月。最初時因進京上訪被送到葦子溝勞教所,在那裏警察指使犯人用各種流氓手段,想改變大法弟子對佛法真理的堅定信念。暴徒用硬木鋪板往他後背、腿和屁股上毒打,他後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一個多月才好。後來警察又給他轉到奮進勞教所。當時正是7月份,警察把堅強不屈的二十多位大法弟子弄到一個小監舍裏,門窗都封閉,7人坐一張床,熱得都喘不過氣來,每個人的衣服都濕透了,於佔春和劉海波、姜全德、梁振興,他們坐在後邊,靠在鐵床的橫欄上,把後腰背部烙成很深的一個槽。就是那樣,稍微活動一下,值班的管教就開始打人。向幹部反映他們也不管,用這種方式摧殘。

2001年,於佔春又被轉到朝陽溝勞教所。他到那拒絕穿勞改服,在一樓大廳裏,當著100多大法學員的面,幹部和犯人對於佔春進行毆打,王所長在旁邊看著,還不時地數落於佔春,慫恿幹部和犯人更加瘋狂地打他,把臉打得腫得好高,都變型了,一隻耳朵打得失去聽覺了。後來給他拽到登記室,好幾個犯人強行把勞改服給於佔春穿上,王延偉所長和其他管教幹部在旁邊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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