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反迫害」與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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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

同修:你好。

你家人被迫害一事,大致情況已知,談談我自己在法上的一些認識。

我們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任何形式的對大法弟子的迫害,這是肯定的。我們採取任何形式去揭露迫害這本身也是值得肯定的。我個人認為,在下面幾個環節上,要注意如何按照法的要求去做,真正破除舊勢力的安排。舊勢力的安排當中包括了迫害,可舊勢力的安排不僅僅是迫害,它想安排一切修煉、正法的路,所以,只是著眼於反迫害,還是不夠的。我們是決不能承認舊勢力的任何安排。但如何能夠做到這一點呢?

我認為做任何事情的出發點、事情的整個過程中的心態、以及事情的效果上都能夠符合大法的要求,就可以破除舊勢力的安排。

揭露迫害本身不是我們大法弟子做事的目地。思想只是侷限於揭露迫害,會被舊勢力利用。救度眾生才是大法弟子的偉大使命。所以,無論是想再次開庭審判,還是借助海外力量也好,出發點一定是救度眾生,而且不能摻雜任何一顆人心。對家人的擔心,想減輕家人的承受,可以理解,但這樣的人情反而會加重舊勢力的迫害。或者想把事情搞大,轟動大,這其中的沒有怕心的正念是值得肯定的。但修煉不只是修去一個怕心的問題。有沒有幹事心?證實自己不怕的心?追求常人中的轟動效應之心?目前家人已經被迫害,任何一顆心都是危險的。所以,在這種環境下的反迫害的確對心性的方方面面考驗都是很嚴格的。對海外力量的依賴是不是一顆人心?

曝光邪惡的方式有很多種。其中之一的向當地講清真相,曝光邪惡,使眾生明白從而得救,這是目前最應該採取的方式。同時也可以通過網絡曝光。這就是周圍大法弟子整體在法上提高上來的問題,都能夠做到慈悲眾生,乘著揭露迫害的機會去救人,這才能達到效果。為揭露邪惡而揭露,在法上是有漏的。家人同修的痛苦是應該減輕,但不能把這個當作目地,否則就是偏離法的要求。

我個人不建議這件事情通過海外來人做。二零零三年、零四年,海外來了弟子,國內人沒接到就被捕,影響到兩名海外弟子落入魔掌!我們就靠當地的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轟轟烈烈不在常人這個空間展現,越平凡,只要符合法的要求,也許效果越好。讓海外來人介入,在時間和空間以及交涉方面會多很多手續,本身會加大揭露邪惡的難度,需要參與的每一個弟子在法上都能夠跟上來,需要事情的可操作性,也要考慮經濟成本和達到的實際效果,這個實際效果,第一條要看能否真正使眾生明白真相,把眾生給救了,還要適當考慮投入了多少人力、財力,與實際的救人效果相不相稱。

各地包括河北有幾件做的很大的事,常人空間表現的也很轟轟烈烈,但我們仍然要考慮方方面面的因素,那就是實際效果到底如何?是不是投入多,效果一般,同修還受到了損失,只是表面的影響大?還是的確救了很多人,同修沒有損失,正常的其它的救人的事也沒有因此而耽擱。這的確需要考慮。

神做事情,要看事情的幾個面,多個面,而不是只看一個面,或者被某一個方面的效果阻礙住。大法弟子在正法後期更應該理性思考問題。

為甚麼,有些弟子怕心很少仍然被迫害?為甚麼有些弟子寧可頭斷了也不妥協,但仍然遭受迫害?我們是不承認舊勢力的迫害的,但並不是有了這一念就夠了,還要找自己的執著心在哪,不是說一找執著心就等於承認舊勢力了,我認為不是這個概念。沒有大法,我們能夠找到人心嗎?我們是按照法的要求在找,不是按照舊勢力的標準在找,我們向內找,也不是為了暫時擺脫被迫害的痛苦,不是這樣的,是修煉大法本身的要求,找到了,邪惡自然也就迫害不了了。

很堅定的同修,我想可能還不是因為怕心的問題。我想還是一個大法弟子的責任與出發點與心態的問題。很多弟子在監獄裏被迫害時間長了,容易把這種迫害當作了人對人的迫害,反迫害也容易當作人對專政機器的反對,形成抵抗的心態。因為要拒絕邪惡轉化的要求,容易在心態上對被邪惡操控的人形成抵抗情緒。要扭轉這個心態。哪裏都是救度眾生的好場所。

既然死都放下了,為甚麼不乾脆就地救人呢?明慧網上登了一個同修體會。一個老年大法弟子發「九評」光盤,被迫害了,開庭審判,來了很多警察,老年大法弟子心裏想,來的警察越多越好,來的越多,得救的人越多,然後他樂呵呵的向開庭的所有人講真相,心裏對任何人都沒有抵觸情緒。結果這個大法弟子被釋放了。這個釋放的結果不是求來的,也不是他事先設計的,是他的境界修來的。

當然,修煉沒有榜樣,個人因素也千差萬別,不可效仿,也效仿不來。但到哪就是樂呵呵的救人這是不變的。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特別是在裏面沒有法的指導,難。周圍的同修對此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我個人認為,比較可取的做法是,想辦法讓裏面的同修明白法理。家人、周圍大法弟子、當地大法弟子持續不斷的向當地民眾揭露迫害,同時上網曝光迫害行為,曝光時也要考慮到同修的安全與承受能力。

在做好上述工作外,還可延伸一下,但一定要根據條件。把迫害的證據搜集一下,做成電子版本、圖片等,讓懂技術的同修傳到明慧網,電子信箱裏再放上一份,然後家人想辦法出國,在國外開記者招待會,揭露迫害,對於不可救藥的惡人,可以在國外起訴。但這樣做,涉及的面也很廣,可不可操作,出國後還能不能回來,出不出的去,同修能不能夠承受,都要考慮,慎重把握。

或者,不通過海外,就在國內上訴,逐級逐級上訴,先研究一下法律,上訴不是目地,過程中的救度眾生才是目地。能從新開庭就開庭,沒有海外聲援照樣講真相。然後把消息傳到明慧。當然,也要根據承受能力來做。

你的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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