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也一直在幫我,從法理上跟我切磋,說我不要總看別人,要修自己。其實我也知道自己不對,不能總挑別人的毛病,我也找自己了,但為甚麼還這樣呢?原因一是結婚這麼多年來,一直自己過,家裏甚麼事都是我說了算,所以養成了一種霸道的性格,脾氣暴、不容人、包括去我父母那兒他們都得看我的臉色行事;原因二是對自己要求不嚴格,我們在外面與人接觸的時候都知道自己是修煉人,事事都要做好,不與人爭鬥,不能給大法抹黑,但是一回到家裏就放鬆了,心裏不舒服雖然也找自己了,不好的心也找到了,但一遇事就不在法上了跟著事跑了,自己不僅沒提高,反而掉下去還互相干擾,就是把她們還當作家裏人,如果是別的同修我能那麼挑人家的毛病嗎?其實心裏不平衡就是自己的問題,怎麼還能去挑別人的毛病、非要別人按照我的要求去做呢?這不是在同修間形成間隔了嗎?證實的是自己,不是證實法。
所以婆婆到我這兒來決不是偶然的,都是師父安排的,目地是讓我修去自私的心、分別心、爭鬥心、不讓人說、妒嫉心、顯示心,同時我們還得共同從法上提高上來,以達到整體提高、整體昇華,圓容師父所要的,如果我們做不好那不辜負了師父一片苦心嗎?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說:「正法需要,你就應該把它做好,沒有甚麼可說的。也不要以自己的身份自居,也不要自己覺的和別人不一樣。你們都是一個粒子,在我的眼裏,誰都不比誰強,因為你們都是我同時撈起來的。有的在這方面能力強一些,有的在那方面能力強一些,你可不要因此而想入非非,你說我有這麼大本事啊,怎麼怎麼樣,那是法賦予你的啊!」而且我們大法弟子才是真正的一家人,當初一起下來的時候互相叮嚀到大法開傳的時候,如果有誰還迷在世間別忘了叫醒他告訴他回家的路,這是我們當時自己說的呀,現在怎麼能不兌現呢?那一家人怎麼還能分你我呢?在人這兒小住幾日那些雞毛蒜皮的事算甚麼呢?還有甚麼值得計較的呢?能頂著邪惡的壓力走到今天已經都是相當了不起的了,風風雨雨我們都走過來了,面對邪惡我們都不害怕,這點兒不好的心就去不掉嗎?
這回終於找到根源了,心裏的物質馬上就沒了。明白了就得做到,同修之間互相幫助這是法的需要,我們得一起完成助師正法的洪願一起回去才行。修煉就是吃苦來的不是享受來的,修掉那些不好的心就得不斷的加大自己的容量,我們都是大法中的一個粒子,我們的一切都是師父給的,誰都不比誰強要想回去就得同化法,多看人好處少看人不好處,無條件向內找才是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