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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俊英自述河南淮陽惡人對她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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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三日】我叫郝俊英,一九五八年出生,是淮陽縣一個普通的農家婦女。九八年三月,正當我重病纏身、經濟陷入困境而走投無路時候,我得到了寶書《轉法輪》。讀了一遍,整個世界觀都變了。我師父給了我在這世上活下去的勇氣。後悔的是,當時我沒有珍惜難得的機緣,為了供孩子們上學,我在河南、安徽城鄉到處跑著一門心思做小生意掙錢,把修煉的事放在了腦後,一放就是三年半。直到舊病復發動手術、感覺生不如死的時候,才想起曾經救了自己一命的法輪大法,才按「真、善、忍」 的標準真正的開始修煉。

做夢也沒想到,九九年七月,俺們這些一心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卻遭到了惡黨一次次殘酷的迫害。

一、第一次遭綁架

二零零二年,我在鄲城做生意,住在縣城南關朱家店二樓。

臘月初七深夜時分,突然有人喊「開門」。我問「找誰」?那人說:「就找你」。我說:「我一沒偷,二沒搶,半夜三更的找我幹甚麼?」說著就去開門。門剛開開,就闖進來四個人,三人進屋翻東西,一人站門口。

他們翻出一本大法書《洪吟》,書裏夾個小紙條,然後讓我上警車到了鄲城南關派出所。下車進屋後,六、七個人看著我,其中一個警察客氣的說:「給你一個棉被蓋著,別凍傷了腿」。所長吩咐一下就走了。我坐下來給他們講真相,他們聽的都很認真,我一直講到天亮。天亮後,所長來了,派人給我買了吃的。所長問我叫甚麼名、家庭情況和住址,我都一五一十的告訴他了。所長問我小紙條是誰寫的,我說「我寫的」,他問我「為啥寫這個」?我說:「同屋住的有個年輕女子是湖北襄樊的,被壞男孩騙到此地,回家沒路費,我賣日用品一天只賣了五十元錢,都給她了還不夠,我打算再賣一天,夠路費就勸她回家。她讓我給她留地址,我就寫了這個小紙條。你們把我抓來了,她錢不夠咋回去呀?」

之後,我被帶到鄲城公安局。有個警察問我:「看過電視嗎?」我說:「沒有。」他說:「國家把法輪功取締了,你知不知道?」我說「不知道」。他問「法輪功被列為邪教了,你知道嗎」?我看著他,慈悲而又威嚴的說:「法輪功叫人學會真、善、忍,堂堂正正,真、善、忍三個字邪嗎?邪到哪?」他被反問的張口結舌。接著,他轉換話題,又問了很多,最後問我:「你煉法輪功,你丈夫管不管你?」我說,法輪功能使人心歸正、道德回升,身體好,對人善良,家裏人更是直接受益,他管我幹啥?他叫我蹲下,我不配合,他狠狠的踹了我一腳,嘴裏說:「叫淮陽縣公安局管你!」

半個多小時以後,過來一個麵包車,下來兩個淮陽的公安,交接一番後叫我上車,一路無話。我被帶到淮陽縣國保大隊三樓辦公室,看到幾個大櫃裏放的全是非法抓大法弟子時搶的大法書籍。國保大隊頭目趙繼山偽善的問了我幾句,我坦誠的給他講了法輪功真相。最後我問他:「我們一心做好人,難道錯了嗎?錯在哪裏?你說說。」他說:「我們是執行上級命令」。然後非法把我投進淮陽看守所關押了四天。

回到家裏我才知道,趙繼山敲詐我丈夫一千五百元錢,沒有開任何手續。他對我丈夫說這是最低的罰款了,多了不限,還拿著厚厚的帳本叫我丈夫看,還不讓我丈夫跟別人說。我丈夫跟我說,帳本上罰上萬的都有。

二、被非法送勞教

二零零三年農曆七月初五上午十一點多,我在淮陽縣魯台鄉花莊學校門前的路上賣日用品,那會沒人,就抽空在樹陰下乘涼學法。這時,從北邊過來兩輛摩托,車上三個魯台派出所便衣警察發現我在看書,就像土匪一樣撲過來搶走了我所有的東西,並打手機叫來了警車。我對他們說:「你們好好看一看我看的是甚麼書,上面寫的都是教人學好的。」他們根本就聽不進去,把我塞進警車,開往魯台派出所。副所長於東風還把我從魯台農業銀行取的四百元現金和賣日用品的六十元零錢私吞了。

接著,他們又把我劫持到淮陽縣公安局。而後,我又被非法關押。

在被非法關押兩個月後的一天,國保大隊惡警王全棟騙我說:「你在釋放證上按上指印,簽上名,就送你回家。」我照辦了。出來後才知道是一個騙局:惡人們是要把我送勞教。

出了監獄的門,讓我上了二門外停著的一輛警車。車裏面已經有四個人,都戴著手銬。其中兩個是朱集鄉的大法弟子曹參舉、曹貴義(上車後知道的)。還有個男的我也不認識,他向警察要煙吸。原來,他沒煉過法輪功,公安抓他的妻子沒抓住,就把他抓去湊數,塞進勞教所。

警車開到許昌一所醫院裏,給他們四個男的檢查身體後,送河南許昌勞教所。曹貴文沒送掉,又拉到醫院二次檢查。國保大隊的頭目肖震跟同伙張睿(女,小矮個,三十多歲)說:「給醫生送錢,也得叫他進去。」就這樣又把曹貴文硬塞進勞教所。在車上,張睿問我對她印象怎麼樣?我說:「在看守所關押的朱振英(六十五歲)漱口時,從嘴裏掉出一顆大牙,她說是個小矮個女的使勁打她的臉打掉的,是你打的吧?」她紅著臉不承認,說是何立群打的。

中午吃飯時,司機問我「在看守所能吃飽嗎?」我說:「那裏做的飯連豬食都不如,一碗麵條吃了,碗底上淨是碗渣、石灰片,能吃好嗎?」他們喝酒時,有個六一零成員把幾樣菜並一塊兒,送到我跟前。吃飯時,司機怕我吃不飽,又給我添吃的。我至今也不知道他倆的名字,但從這點可以看出,有好多中共官員對迫害法輪功是被迫的、不情願的。

警車開到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檢查身體時,獄醫叫我罵師父,我心平氣和的跟她們說:「俺師父教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罵誰都招罪,我誰都不罵。」第一關過去了。第二關就是逼著寫所謂的「三書」。鄭州市的張雲清是專門為邪黨服務做「轉化」的,她用一套偽善的面目和手段迷惑法輪功學員,還成立個「轉化小組」,如不「轉化」,就關小號,用「人渣子」看著,不讓睡覺和大小便,罰站。有一次我實在站不穩腿,腳腫的要崩,又瞌睡,眼一黑栽倒了。吸毒犯陳傑和另一個吸毒犯拽著我的頭髮拳打腳踢,說我是裝的,一會兒我甚麼都不知道了。第二天梳頭時,才發現頭髮被拽掉一大把。吸毒犯王姍還用腳使勁踩著我的腳,用手捏著我的奶頭往上拽,拽出了血,她還說是奶水出來了。

在勞教所期間,我受到多種刑法的殘酷折磨,最後被迫害的肚子浮腫的要爆炸,昏了幾次。大隊長胡照霞怕我死了,帶著醫生把我送回淮陽國保大隊。

在我被非法關押的一年裏,家庭沒有了經濟來源,孩子們沒錢上學,我丈夫只好到親朋好友家借錢、貸款,借遍了還不夠,還借了私人的八百元高利貸(一元錢一個月三分錢利息,用一年多)。回家後,我身體極度虛弱,病狀嚴重,又沒治病錢。我想,只有靠師父了,我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堅持煉功,漸漸的有了精神,最後慢慢的恢復了,是師父又一次救了我的命。

三、第三次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五年農曆三月初四晚上十點多鐘,我回家的時候,看到村頭停一輛白色的車,我圍車轉了一圈,看看沒人,心想:這車像抓人的車。我想是抓壞人的,不是抓我的,我做的都是好事、善事,肯定不是抓我的,也沒在意,就回家了。剛到大門口,就看見魯台派出所的五個警察(在我家已等候多時),他們聽見有走路聲,就往外跑,問是不是我,我說是的。到了屋裏,有個警察說他是淮陽公安局的,說「有人舉報你,讓你走一趟」。我說:「哪個公安局對我無所謂。說實話,你們就是共產黨養活的一幫流氓,跟著江魔頭做壞事的小丑,不叫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不去。」他們幾個架著胳膊把我塞進了車裏,扔到魯台派出所的屋子裏,幾個人看著我。派出所惡警王世民把我從床上拉到水泥地上,不讓我睡覺。天明瞭,他們把我押在警車裏,我還是抱著善意給在場的警察講真相,讓他們不要再跟著惡黨幹壞事,當替罪羊。

在被劫持著去縣城的路上,王世民問我說:「你們煉法輪功的為甚麼都是夜裏掛橫幅、貼條幅、散資料?」我說:「邪黨有幾百萬軍隊,有坦克、飛機、大炮,有江魔頭撐腰專抓好人,可你們為啥都是夜裏抓?」他啞口無言。停了一會,王世民拉開他的手提包,拿出一個小本的大法書讓我看,說是在我家收的。到了國保大隊,他們幾個去領賞。我發現有個秘密:車上幾個警察互相之間不喊名字,喊代號。這證明知道自己做的是見不得人的壞事,怕曝光。可笑的是,喊代號還沒演習成熟,光漏嘴,還是被我聽清楚了:同車去的有王世民、劉華春、王寧,一個姓曹的年輕女警察,還有一個不知姓名,共五人。

上午九點多就到了,天快黑時,還是這幫人,開車把我送到看守所大門口,有王世民、劉華春二人架著我的胳膊,得意洋洋的說:「非把你關進看守所。」

第二天,國保大隊李昌鋒對我非法審問。他說:「你在本字上簽個名、按個指印。這本子上寫的都是在你家搜的東西,這就是證據。」我說:「本子上寫的那些東西,都是江魔頭教你們這幫小丑瞎編的,你們一貫是想咋栽贓咋栽贓,想陷害誰就陷害誰。國保大隊辦公室裏大法書多著呢,隨便拿幾本,往誰家一扔,這就是證據。」李昌鋒無言以對。但是,惡警們還是無理把我關進了監獄。

後來,魯台派出所警察到我家,請我丈夫去領我。我丈夫說:「我老婆沒做過壞事,你們想抓就抓,想放就放。我不去。」警察們勸了好一會,我丈夫才同意去接我。到了公安局,檢察院不知哪位檢察官跟我丈夫要一百五十元甚麼費。我丈夫說「沒錢,人我不要了」。說著就走。有個人趕快攔住他說:「交一塊錢,就放人。」把我無條件釋放了。

最近這幾年,邪黨表面上對法輪功的迫害放鬆了,其實是變換了手法,搞的是內緊外鬆,仍然在偷偷的搞迫害。特別是零七年七月以後,我家就沒有過上平安日子。每到邪黨所謂的「敏感日」,馮塘派出所都是傾巢出洞,有姓陸的所長帶頭,開著警車,也不分白天夜晚,無故竄到我家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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