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610主任鄭豔芳,起初是王店派出所所長,因其在迫害大法中特別賣力,心狠手辣,被提拔到淮陽公安局任副局長兼國保大隊隊長(公安系統專門迫害大法的邪惡機構),後來又調到縣政法委,任610頭目。鄭豔芳多次指揮、領頭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搶掠、綁架,親自下手毒打,在迫害大法弟子,將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非法送勞教、判刑,大量的敲詐錢財(敲詐次數多、數額大,待以後全面查證曝光),罪惡累累,罄竹難書。下面僅舉幾個具體案例。
例一:毒打法輪功女學員蘇玉金、霸佔其私人財產。
2001年9月15日上午,大連鄉趙寨行政村陳新莊的蘇玉金和另一位女法輪功學員在騎著摩托車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劫持。所長鄭豔芳用繩子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捆綁起來,然後指使惡警拉著繩子,把那位學員拉起來往地上撞,也不知撞了多少次;同時鄭豔芳毒打蘇玉金。後來鄭豔芳從蘇玉金屋裏搬出一摞子資料,硬說是她帶的,把她們綁架到淮陽610.蘇玉金在遭受毒打後被投進監獄,在裏面又遭受毒打、戴馬夾、腳鐐、粗暴灌食等殘酷迫害。
蘇玉金出獄後,到派出所向鄭豔芳索要被非法扣押的摩托,鄭豔芳不但不給,反而藉機訛詐,無恥地向她榨取兩千元錢「取車罰款」。那摩托車最後也被鄭豔芳霸佔了。
例二:敲詐法輪功學員李超。
李超,男,四十五歲。由於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而被邪惡非法關押三次。 其中第三次,李超在自己家中被惡警無故劫持關押,恢復自由時被鄭豔芳等惡人非法敲詐現金8000元,其中鄭豔芳三千元,李昌鋒四千元,常怡軍一千元。
例三:迫害法輪功女學員王桂金及其家人。
2004年2月,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女學員王桂金和丈夫、兒子一家三口再次遭邪惡特務綁架,投進看守所迫害。王桂金絕食抵制無理關押,獄醫給她灌食。在灌食時發現她處於妊娠期,經610批准後,讓其娘家人接回去「監視居住」。
2004年4月11號,魯台派出所又開始到王桂金娘家抓她,把她父親帶到派出所,又搜查了所有的親戚,也沒找到人。其間她三哥打電話叫她「注意點」,惡人竟以此為把柄把她三哥抓走關押,罰款六千元「取保候審」;時任公安局副局長的鄭豔芳又指使惡警編造虛假材料,報檢察院起訴,將她父親以所謂「包庇罪」非法判刑一年。不久王桂金也陷入魔掌,在淮陽計劃生育指導站被強行引產(目的是引產後把她收監),引產未滿月,王桂金就被投進看守所。期間以絕食反迫害遭到野蠻灌食,身體極度虛弱,最後 ,被非法判五年徒刑,其丈夫被判刑十年。
例四:帶人持槍綁架法輪功學員雷邦慈、搶劫錢財。
雷邦慈,60多歲,淮陽縣新站鎮曾樓行政村人,曾從事教師工作四十多年,是一位優秀教師,他因不放棄真善忍信仰,遭到鄭豔芳等惡人的殘酷迫害。
2004年10月2號,鄭豔芳指使國保大隊和新站派出所惡警十餘人乘坐兩部警車,非法闖進雷邦慈家裏,沒見人。到晚上九點以後,又闖入他家,仍沒抓到人。惡警在沒有出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私闖雷邦慈的大哥雷邦訊、二哥雷邦禮的家中進行搜索,把雷邦慈從他大哥雷邦訊家綁架走,並在雷邦訊家翻箱倒櫃的找東西,搶走現金6200元和上面存有1500元的存摺,還有雷邦慈的《教師工資代領卡》,還搶走其大哥雷邦訊的現金1700元,共計人民幣9400元。
例五:非法劫持法輪功學員袁煥運及其家人、綁架同村多名學員。
2004年農曆8月25日晚8點,鄭豔芳帶領國保大隊及朱集鄉派出所十幾名惡警,開著警車,持槍闖進法輪功學員袁煥運家,惡警們揣著槍恐嚇圍觀群眾說:「誰往前來打誰」!把袁煥運非法劫持後,又劫持他的妻子朱某和年近八旬的父母親,連他十歲的兒子也不放過,惡警們架著小孩的胳膊、掂著皮帶往車上抬,在圍觀群眾的譴責阻止下,孩子才得以倖免。在此前後該村有5名法輪功學員被鄭豔芳這伙惡人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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