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中共邪黨今天的法律,雖然是一紙空文,在一定情況下也可以拿來為抵制迫害所用。2000年中共迫害大法嚴重的時候,邪黨在每個單位搞針對所謂揭批法輪功徵簽。電視台的人來錄像,領導在前面講一些污衊大法的內容,最後說大家自願簽名。不管你心裏怎麼想的,在那種情況下就是公開表明自己的態度。同樣是中共邪黨在脅迫人就範。我在所有人面前堂堂正正的走了,沒有理他們。後來領導找我談話,我就告訴他:你說是自願的啊!我不願意我就不簽這是法律給我的權利。他無話可說。
一次自己在修煉過程中出現很大的漏,就被舊勢力鑽空子,邪惡指使有壞思想的人迫害我。在修煉上我意識到自己有漏,可是我會在法上修好,不能讓人的表面行為干擾我。從人的理講人間還有正理在呢!我諮詢了律師如何從法律上取證,用法律保護。後來我到領導那裏揭露他的行為,希望領導能處理。並且和領導聲明,如果還有類似的行為,下一次就是法律問題了。當然我也沒有按照律師告訴我的方法怎樣取證,而是在法上提高自己,但是從人的表面遏制迫害,也是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以來,舊勢力就安排了中共邪黨那個隨時賣身的法律不保護大法弟子,可是我們不能承認這種邪惡的安排。
由海外大法弟子所做的給我一個啟示,特別是法拉盛事件──在證據面前惡人無法抵賴。我給母親講真相的過程中,提到中共邪黨歷史的罪行,她不承認我說的事情,說自己經歷過那個年代,當我給她放《九評共產黨》光盤時候,在大量的歷史紀錄面前,她承認那時候消息不發達,自己不知道。這使我想到大陸大法弟子揭露迫害有不成熟的地方。現在對邪惡壞人的行為曝光,單單文字已經不夠了,不足以遏制惡人行兇,解體中共。奧運前網上發表一名大法弟子被抓的文章,看到後我就想如果能給這些惡人的惡行錄下來,將是多麼有力的證據。今天我們使用的現代化設備已經很發達了,這些設備也不是給常人享樂用的,都是為救人用的,那我們就用它們曝光邪惡,讓這些現代化設備發揮正面的作用。
當惡人迫害大法弟子時,能將惡人的行為拍下來、錄下來或者錄音,這會是非常有利的遏制惡行的證據。當大法弟子的親人看望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時,能有錄音、照片、錄像。有條件的同修也能想辦法弄到關押大法弟子的地方的錄音、錄像、照片等證據。那麼海外大法弟子取證也不會那麼艱難,我們是一個整體,應該裏應外合,不能等、靠海外大法弟子。大陸大法弟子能保持強大的正念,今天的邪惡將不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