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自己與證實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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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證實自己與證實大法有本質的區別,其結果大相徑庭。

大法是永恆的,是宇宙的法則。證實大法向眾人展示了大法的真實與美好,為後人提供了參照和嚮導,具有利他性。

個體的因素是各不相同的,修煉的道路各不相同。證實自己除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外,沒有其它作用。不但不具利他性,而且會增加自己的私心,阻礙自己真正的提高,耽誤對眾生的救度。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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