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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輪功學員宋文華、李立新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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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天津法輪功修煉者宋文華(女)、李立新(女)於2008年1月25日被抓,拘留在天津北辰看守所,2月4日被書面通知所謂的「逮捕」,4月25日上午被天津北辰法院非法開庭,所謂的「開庭」只准進親屬倆人為旁聽,其餘親屬朋友一律不讓進庭;律師也是由法院指定安排的。

宋文華於2008年1月25日下午2點30分左右,被民警以查戶口為由闖入家中,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財產,由於家中有涉及法輪功的東西,於23時被邪黨人員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為藉口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在在北辰看守所。至2008年4月25日剛好三個月整。

4月25日上午8點半邪黨人員在北辰法院進行所謂的「開庭受理」,聲稱宋文華在家中製作九評、小冊子、護身符等有關法輪功資料,企圖傳播未遂,屬所謂的「預備犯罪」,根據所謂有關「法律」判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期間,邪黨所謂的「法官」、「律師」們反覆詢問宋文華具體情況,情節很細微,利用其不懂法律企圖誘導宋文華承認種種罪行。宋文華反覆強調他們在提供的所謂「證據」在數量上明顯是不實際的,但「法官」卻讓她不要管數量,只要回答有沒有這些東西(《九評共產黨》、小冊子等)就可以,對宋文華一步一步設圈套,所問問題均含含糊糊。

宋文華為自己辯護的時候指出,全世界人都信仰自由,我覺得我的信仰也是自由的,所以我沒錯!但隨後卻被法官駁回,理由是在中國法輪功是×教,還一直強調宋文華只許說自己,不許說其他的內容。宋文華最後為自己辯護時,還是強調了其上述的辯護:全世界信仰自由,她也是!另外宋文華還說,我們以這種方式相遇,這也算是緣份吧,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認清楚這一點,我希望你們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律師要求宋文華在開庭中對指控宋的罪行簽字,宋文華說我沒錯不能簽字,律師應允了她的要求。

另外,宋的女兒在開庭完畢後向主管宋的聶律師詢問被拿的電腦並沒有法輪功的資料為何還要沒收時,律師卻推脫搪塞不是法院的問題,具體還得問公安局,但公安局卻說電腦裏有關於法輪功的資料,所以被沒收。這不難讓人想像他們是想要湊套完整的工具來證明宋是有罪的。

與宋文華在同一天被邪黨警察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李立新(女),也在4月25日上午被非法開庭,情節相似,主要是指控其安裝天線接收新唐人電視台,在開庭中由於家人的脅迫訓斥,最後被迫在審判書上簽字了。

李立新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被邪黨警察綁架。當天下午兩點多共五輛警車、數十名警察闖入她家、強行拆走電視收視設備,搶劫了一台電腦,和一箱子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錄音帶等物品。在此前一天晚上,宜興阜派出所警察去她家察看,謊說有人舉報他們家聚賭(其實她丈夫從不賭錢)。

奉勸現仍然還在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國安、公、檢、法的人們:人世間不管誰做了甚麼將來都要自食其果,分清善惡、明辨是非、作出理智的選擇,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任,選擇好自己光明的未來,免得禍至自身,殃及子孫,善惡有報是天理。也望社會各界給予關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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