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 給牡丹江市和穆稜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信

  • 致省婦幼醫護人員的一封信

  • 對參與綁架朱鳳真的人說幾句話

  • 給牡丹江市和穆稜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信

    四月初,穆稜市國保大隊周新生等和牡丹江國保大隊人員,以安裝新唐人衛星電視天線為由,相繼綁架了宮呈閣、吳國立等多名法輪功學員,並於近日非法批捕。宮呈閣、吳國立等現被非法關押在穆稜市第一看守所。

    安裝「新唐人」衛星電視天線也就是老百姓俗稱的「大鍋」,收看電視效果非常好。一是安裝費用低,一次投資一勞永逸;二是衛星接收到的電視台播放的內容廣泛,打開了人們的視野,人們坐在自己的家裏就能知道天下大事。

    憲法第四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衛星電視的廣播和接收受也在法律的保護之內,每個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權。老百姓安「大鍋」,收看衛星轉播節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個人收看境外衛星電視廣播的所有行徑(如查抄衛星天線、罰款等)都是違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訊自由,剝奪了公民的知情權,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且,安裝的衛星天線都是在市場上買的,既然在市場上賣是合法的,消費者去買當然也是合法的。能多收一個電視台的節目看,有甚麼不好?我們不知道老百姓為甚麼不能看?看了就被迫害?國家政策不也是對外開放、言論自由的嗎?當今社會已進入互聯網時代,全球信息共享,美國的電視台卻不能在中國播出,真不知道是甚麼道理。

    所有器材和物品都是屬於正當合法的私有財產。作為執法人員,職權範圍所繳收的都應該是非法所得的不明財物。而法律也是針對人的行為和行為產生的後果進行制裁的,我們並沒有危害到任何人,沒給他人造成傷害。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也是公民的權利。

    那麼新唐人電視台是個甚麼電視台哪!新唐人電視是勇於講真話的自由媒體,在大陸已逐漸進入了千家萬戶,人們看過新唐人電視後,評價都非常好。你們自己應該去看看,了解一下他們到底播放了一些甚麼。

    請看新唐人電視台「簡介」:

    NTDTV新唐人電視台秉承中華文明之精粹,構建傳統與現代的橋樑,豐富的新聞與文化節目,呈現中國和世界的繽紛景象。新唐人電視台是海外華人創立的非營利獨立媒體,致力於服務全球華人和熱愛中華文化的觀眾,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諮詢,豐富你的生活。創建於2001年的新唐人電台總部設在紐約,24小時通過不鎖碼的衛星信號向美洲、亞洲、歐洲、澳洲播放。新唐人已進入美國16個大都市的有線電視網,包括華人聚居的紐約、芝加哥、洛杉磯、舊金山、和華盛頓特區。新唐人努力創造一個獨特的電視網絡,真實呈現世界風貌,增進人與人的聯繫,提高生活品質。

    新唐人何以在華人媒體中,獨樹一幟?

    當薩斯在中國爆發時,新唐人比北京當局早三個星期公布這一消息;當50萬香港市民為制止23條立法走上街頭時,新唐人做了持續報導;當台灣總統選舉一波三折時,新唐人每日跟進提供最新消息,並在開票當日做現場直播;當上百萬人加入退黨大潮,大部份媒體仍保持沉默時,新唐人及時報導了這一消息。六四屠殺雖然過去十幾年,紀念的聲音卻絲毫沒有減弱。新唐人自建台之日起,每年推出專題報導,珍貴資料已成為觀眾期待的收藏。新唐人不懼壓力長期跟蹤報導法輪功民眾遭到迫害的真相,傳播自由民主理念。新唐人關注弱勢群體、民間維權、經濟動態、國情民聲,每當重大事件發生時,人們依賴新唐人帶來真實的消息。國際記者聯合會稱:新唐人自建立以來因其「對政治、經濟、文化事件客觀及時的報導」而贏得了國際聲譽。新唐人的主打節目是新聞,24小時通過俄語、粵語和英語滾動播出,向華人觀眾報導國際和當地要聞,全球50多個記者站及時傳遞最新消息,新唐人不斷開闢新的領域,更好的服務華人社會。

    所以新唐人電視台是一個合法公正自由的媒體,根本沒有甚麼秘密,人人都可以看,可以關注,這也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是不能被剝奪的。

    那麼中共為甚麼這麼怕老百姓安「大鍋」呢?不就是怕人們了解事實真相嗎。因為中共壟斷和控制的有線電視都是它的「喉舌」,要根據它的「需要」決定讓人知道甚麼,該播放甚麼。所以中共的電視台和電台,報紙和雜誌,處處充斥著騙人的假貨。遠的不說,今天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功製造輿論、灌輸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而製造、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就是通過它的媒體特別是電視欺騙了全國甚至世界人民的!至於惡黨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當前各地維權抗暴等事件的真實情況,這在中共控制的有線電視上是根本看不到的。

    幾十年來中共牢牢的控制一切輿論工具,以此來改造、教化、鉗制人的思想,灌輸對惡黨的恐懼,將人都改造成了親共、恐共、失去了自己獨立思考和自我的人。新唐人電視台播放的都是中國的傳統文化及揭露惡黨如何欺騙百姓的事實真相,是中國人民的喜愛。這當然就是中共最怕的。因為老百姓一旦都明白了事實真相,就決不會再與它為伍,再受它欺騙,作它的陪葬品。它要阻撓人們了解真相。它不但違法,也是在害人!

    幾年來法輪功學員無怨無恨,冒著危險苦口婆心的向人們講真相,安裝「新唐人」衛星電視天線,為甚麼?不就是為了救人嗎!告訴大家不要受中共謊言的欺騙,不要抵制法輪大法,不要反對真善忍,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要對大法犯罪,告訴人們,在歷史上迫害正信的最後都受到歷史的懲罰。

    其實天災人禍已經大量出現了,遠的不說,就說說咱們牡丹江和穆稜有關惡報的事例:

    牡丹江市原政法委書記田立軍、副書記李長青(「六一零」頭目)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相繼患癌症。李長青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死亡,只有五十來歲。

    韓健,牡丹江市公安局長,其在職期間,牡丹江市至少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酷刑迫害致死,這些法輪功學員分別慘死在市公安局,看守所,派出所。數十人被非法判刑,上百人被非法勞教,被非法拘留、綁架、洗腦、監控的至少有二千多人。韓健最終遭報被法辦,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愛民區法院副院長孫寶良,負責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於2003年5月患食道癌,已經不能上班。

    李彥春,穆稜市國保大隊教導員,任職期間多次參與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2004年9、10月期間李彥春參與綁架在下城子仁裏講真相的三位老年法輪功修煉者,並且親自勒索他們家人錢財6000元,給大法修煉者的家庭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2005年9、10月間,李彥春、周新生等惡警在看守所對大法修煉者孫示偉(穆稜市進修學校高級教師)等人進行刑訊逼供。孫示偉每次被送回牢房都是鮮血淋漓,多次昏迷不醒。2006年五月,李彥春又在看守所刑訊逼供60多歲的女大法修煉者朱力岩,致使朱力岩多日不能舉手梳頭,吃飯都很困難。迫害大法必遭天譴。李彥春的惡行禍及家人,李彥春的妻子鄭波,現已患腦出血,多方求醫不見明顯的效果。中共宣揚無神論,李彥春是中共邪黨的幫兇。依據可靠人士透露,其家人在無藥可醫的情況下去求「大仙」問卜,「大仙」開始支支吾吾的不敢說實話,把其家人支走。第二次,其家人又托人哀求「大仙」。「大仙」說出這樣一番話來:你家人幹了最殘酷害人的事了,對甚麼功的迫害,不該抓的給抓了,損德了。

    范維民,穆稜市610辦公室(中共專門對付法輪功,相當於法西斯蓋世太保的一種凌駕法律之上的機構)頭目,兼政法委副書記。幾年來一直死心塌地的為虎作倀,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孫示偉2002年間非法勞教期已經到期了,在勞教所與610聯繫應該接回並且釋放的過程中,范維民又強行私自追加孫示偉勞教期數月。范維民現也遭惡報,2006年6月下旬,突然一隻眼視物不清,上牡丹江市大醫院檢查後立即去了北京治療,7月下旬返回,至今還在痛苦的煎熬中。

    這只是我們牡丹江地區惡報事例的一小部份,以上這些人是江羅集團和中共惡黨的犧牲品,而你們現在還是被利用和欺騙著。你們要知道,今日已不同往昔,在人們都知道「法輪大法好」的今天,你們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只會遭到人們的唾棄和天理的報應。

    歷史如舞台,一幕去了,一幕又來。這是自然,也是必然,您能否坦然面對?

    近幾年,中國司法界出現怪現象,就是利用兩高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濫用《刑法》第三百條迫害法輪功學員。你們目前用這個「三百條」指控宮呈閣名法輪功學員正是如此。關於兩高的「解釋」和這個「三百條」老百姓不懂,你們應該懂:「三百條」中「邪教」這個詞與法輪功絲毫不沾邊!因為法輪功不是邪教!

    一九九九年十月,兩高院針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出台了名曰《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此「解釋」已成為這些年國家司法部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法律依據。兩高院究竟有沒有對法輪功定性定罪的法律解釋權?解開這個謎團,是揭開對法輪功這場大迫害中是誰在犯罪的關鍵。

    請看事實真相。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四十二條:「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由此可見,法律解釋權在人大。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由此可見,兩高院的權利和職能受憲法制約,憲法沒有賦予兩高院法律解釋的權利。然而,兩高院擅自解釋法律,出台名曰《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此「解釋」是非法解釋法律,沒有法律效應,絕不可作為法律依據。任何人以此作為法律依據迫害法輪功學員都是錯誤的。你們沿用此「解釋」同樣是犯了大的原則錯誤。

    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一個法輪功與「邪教組織」沒有任何關係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以下簡稱《防懲決定》)。法輪功教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在祛病健身方面創造了許多人間奇蹟,許多絕症患者重獲新生。法輪功是現實社會中最善良的民眾團體,他們連抽煙喝酒這種不良習性都沒有,更沒有任何犯罪行為。因此《防懲決定》隻字未提法輪功。《防懲決定》是唯一擁有立法權的最高權力機構人大的立法,它的產生就是宣告:法輪功不是邪教組織。

    各位檢察官、法官,你們的職責是對人大的立法負責,執行和維護人大的立法,你們說說看,人大沒有對法輪功定罪定性,檢察院怎麼可以以邪教的罪名指控法輪功學員呢?法院又怎麼能給這類的指控定罪呢?這不是破壞法律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嗎?

    關於刑法第三百條,當這條法律產生時,人間還沒有出現法輪功,刑法第三百條中提出的「邪教」所指的對像就肯定不是法輪功。中國那麼多的宗教、團體、黨派以及後來出現的眾多的氣功功派誰是「邪教」?如何定?誰來定?法律解釋權在人大。憲法第四十二條明文規定:「法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一)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二)法律制定後出現新情況,需要明確說明法律依據的。」比如「三百條」中的「邪教」問題,在實用中所指具體對像必須由人大作出法律解釋,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事實上,人大從沒有對「三百條」中「邪教」的具體含義、所指對像作出進一步的法律解釋,當然也就是說明:目前中國沒有誰是邪教,法輪功與邪教沒有關係,法輪功不是「邪教」。由此可知,如果沒有人大的解釋,任何人不可濫用「三百條」,將「邪教」的罪名亂扣,否則,就是破壞法律,違法犯罪。

    2000年5月10日,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該文件附件中說,「1983年開始,公安部多次部署開展集中查禁取締工作,……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呼喊派,門徒會,全範圍會,靈靈教,新約教會,觀音法門,主神教;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有7種:被立王,統一教,三班僕人派,靈仙真佛宗,天父的女兒,達米宣教會,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

    這是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最新的一個正式文件。公安部在認定邪教組織時,明確是根據《刑法》和一系列處理邪教組織的文件精神,參考了兩高司法解釋的定義,然後自行重新定義,但依舊沒有把法輪功作為邪教組織認定在其中。

    所以,迄今為止並無任何已成定論的法律認定法輪功為×教。法官怎麼能牽強的依此作為判決法輪功學員有罪的依據呢?「兩高」(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本身就與《憲法》67條和《立法法》42條相違背,屬無效解釋。因為「兩高」只有司法解釋權而無法律解釋權,即其無權解釋甚麼是邪教或邪教組織,也無權解釋甚麼是情節特別嚴重,而「刑法」第三百條的具體解釋權歸全國人大常委會。

    「法無明文規定者不為罪」,全世界的法官都是依據法律斷案的,維護司法公正是法官的天職,怎麼能隨意的枉判呢?!根據「上面」某些人的意願判決,更是愚昧與無知的犯法,是被某些個人所利用,實違法和犯法行為。是不是「邪教」不是由政府定義的,更不是由哪一個個人枉加的。「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教導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是有益於社會的,按其所倡導的宗旨來看都是教人向善、與邪教根本不沾邊;修煉法輪功的人處處與人為善,行為上根本沒有危害社會。如果非把倡導真、善、忍定是邪,那麼倡導假、惡、暴就是正的了?

    公民的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是《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闡明的公民重要權利之一,也是被中國憲法所確認的。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基本人權,憲法第36條對此亦已確認。因此信仰根本不存在犯罪問題,不能追究信仰的責任。一個人信仰甚麼完全是他自己有權決定之事,信神也好,信無神也罷,都是憲法保護的信仰自由範疇。

    你們知道你們在做著一件甚麼事情嗎?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教人以「真善忍」作為準則來歸正自己的思想與行為,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這對任何一個國家和政權都是天大的好事啊,為甚麼你們要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定罪判刑投入監獄呢?你們反對的是佛法修煉,迫害的是修佛之人,做了這麼大的傷天害理之事,沒有想一想會給自己留下甚麼惡果?

    也許你們還會說:「我們執行上頭的命令。」你們是執法的,相信你們很清楚上頭的命令不是法律,做錯了也一定會承擔責任,誰有罪誰無罪,你們應該清楚。如果你們早已知道法輪功真相,知道法輪功根本沒有罪,那為甚麼還要昧著良心對法輪功學員判刑呢?

    據悉,你們的上級「六一零」正緊急收回所有下發的文件及材料,企圖銷毀罪證。如果因為眼前的利益而依據上面命令和所謂司法實踐中的慣例參與到迫害中,當歷史開始對迫害者進行審判的時候,所有法庭審理的音像和文字記錄,起訴書和判決書上的簽字,都將成為參與迫害的罪證。作為法律人不能褻瀆法律的神聖,要為自己負責,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啊!

    請你們認真想一想,到了真相大白的那一天,誰會為你們所犯下的罪買單?誰也保你們呀?所有對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一切罪行被一一記錄在案,並會成為將來審判的證據。

    作為在法輪大法修煉中受益者來說,我們沒有憎恨任何人的心,只是想讓你們知道,中共利用你們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犯罪,從而在不久的將來和它一起被送上歷史的審判台。「審判中共國際司法委員會」已於2005年6月15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宣告成立;2005年10月9日「追查國際」全面啟動了「全球監視追蹤系統」,涉案兇手和直接責任人會被列入全球監視追蹤名單。

    律師、檢察官、法官本應是社會正義與公正的象徵,而當今的中國司法,卻淪為為匍匐在中共腳下的狂犬,參與到對自己同胞─最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中來,這不能不說是中國人的悲哀、中華民族的悲哀和恥辱。

    最後,我們誠懇希望你們放棄惡念,善待好人,並在天滅中共來臨之際退出惡黨,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牡丹江法輪功學員


    致省婦幼醫護人員的一封信

    全體省婦幼醫護人員及領導們:大家好!

    感謝你們的辛勞付出,百姓的健康生活因為有許許多多像你們一樣盡責的醫護人員得以保障。

    十多天前,咱們周圍發生了件不愉快的事情:4月23日晚,醫院門診手術室的護士賀祥姑在自己家中被抓了,他的家也被伍家嶺派出所的警察翻了個底朝天,電腦等私人物品全被搜走。

    賀祥姑拒絕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已被抓八次了。

    《憲法》明確規定:「宗教信仰自由」,但在一言堂的統治中,這個「自由」的尺度是由中共來操控的:無神論的共產黨必須高於一切對神佛的信仰,它成了上帝的上帝,佛祖的佛祖,和尚尼姑、神父們等還必須對無神論的共產黨表達「要永遠跟黨走」的決心,而那些「不聽指揮」的群體與個人,就成了中共的打壓對像。

    99年,中共大肆打壓,抓捕法輪功修煉者。因為這些人堅持要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堅持說「法輪大法好」,為此,十幾萬甚至更多的人被非法勞教,數千人上萬人被非法判刑,據不完全統計,被迫害致死的人數已超過三千人。那個「天安門自焚」就是由中共自己編造的,其目的是將法輪功妖魔化,挑起廣大不明真相的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使它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合法化。據電視報導,警察在兩分鐘內就把火熄滅了,請問,他們哪來的滅火器啊?還有那些燒傷的人被包裹得那麼緊,不符合醫療常識啊(燒傷病人要裸露治療);那個小孩劉思影被切開氣管療傷,怎麼還能接受採訪,還能唱歌?哪來的這種醫學奇蹟?還有其它的許多疑點。

    因為堅持信仰,許多法輪功學員承受了太多不為人知的磨難與痛苦,賀祥姑就是其中之一。

    99年12月,因上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賀祥姑被非法拘留15天。從拘留所出來,又被省婦幼強行送去了省腦科醫院,被注射××癸酸酯長效劑,全身發僵、無力,坐臥不寧,噁心、嘔吐等等。她被非法關在精神病院兩個月。

    2000年下半年,賀祥姑在醫院的私人櫃子被撬開,《轉法輪》書被搶走。她第二次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達3個多月。

    01年4月,賀祥姑被迫離婚。離婚後的第二天,省婦幼把她轉到一招待所內,每2人一班24小時看守。期間,她還曾兩次被送到拘留所。當時省婦幼某部門的負責人曾對賀祥姑叫囂:「你要堅持就讓你沒有家庭,沒有兒子,沒有丈夫,沒有工作,沒有錢!」

    為抵制這一切非人的對待,01年6月賀祥姑從單位出走,到深圳一個餐館做洗碗工。02年5月底她回長沙看兒子,被抓,非法判勞教一年半。

    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160天的絕食抵制後,出現生命垂危,被送回株洲攸縣家中。

    回家後的十多天裏,賀祥姑的頭髮脫掉了三分之二,全身浮腫,每天拉稀7、8次,走路遇到上坡只能爬……通過學法煉功,一個多月後,身體恢復正常。

    03年新年間,賀祥姑在老家講述法輪功真相,再次被抓。絕食絕水7天後,被釋放。

    03年4月,她終於被同意回院裏上班了。但仍被逼簽字,被人盯梢……但她按照法輪功的教導,在哪裏都要做個道德高尚的好人,賀祥姑兢兢業業地工作,從不挑撥是非、不爭事端。

    03年9月,因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賀祥姑第6次被非法抓捕。省婦幼請「辦案人員」幫忙,一定要將她送到勞教所。

    在勞教所,賀祥姑又一次用生命抗爭──絕食絕水。在她絕食的第28天,她的手腕、胸部、腹部、腳踝等處被綁緊,一人按住頭,一人捏住鼻子,一人從前面用舌鉗撐開上下牙並固定,往裏倒稀飯,直到快要窒息,才鬆開舌鉗。如此反覆達40多分鐘。當天,賀祥姑的心臟衰竭,呼吸困難,臉、耳發烏發紫,送去株化醫院搶救。

    03年10月15日,賀祥姑被送回家。回家後,她曾三次到省婦幼要求上班,遭院領導的吼罵:「滾!快滾出去!」為此,她來到開福區人民政府信訪局上訪,被轟了出來;她寫信給湖南省省長、長沙市市長、開福區區長,都沒有得到任何回音……

    05年4月,以身上有法輪功書籍為由,賀祥姑第3次被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二個多月的絕食抵制後,出現病危症狀,被送回家中。

    歷經種種磨難,賀祥姑始終以她從法輪大法中領悟到的「真善忍」法理,平和善良、無怨無悔地對待周圍的一切人。她的善良純樸與忠厚感動了周遭,也贏得了善意的回饋:工作恢復了,終於有了自己的安身住所,兒子也由以前的不理解轉變……,生活終於又走上了正軌。但平靜的生活不到3年,這次她就在自己家中,被第8次綁架!

    了解賀祥姑的坎坷遭遇,每個人心裏頭都不會太好受,好人不應該遭這樣的罪啊!

    其實,像我們這代人,都領教過中共政治鬥爭的殘酷。「三反」、「五反」、「肅反」「反右」、「大躍進」「反右傾」「文革」、「六四」鎮壓學生,加上此次迫害法輪功,每次運動中國人民遭受的劫難歷歷在目。中共為了維護其既得利益,壓制民聲,鏟除異己,向來不擇手段。他們自己的國家主席、元帥也不能倖免,何況我們平民百姓呢。

    對法輪功的迫害快九年了,你們也都看到了,法輪功學員平和、堅持不懈地向廣大同胞講述法輪功的美好,揭露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他們的一張張傳單,善意地講述了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情,我們通過這些傳單明白了真相。想想啊,您若能在中共「一言堂」的抹黑宣傳中明白了真相,沒在無知中隨波逐流地參與仇恨、迫害這些好人,避免了在無知中造孽、償還,那可真是萬幸啊!而中共卻在這場鎮壓中,讓更多人看清了它的真面目。

    自從二零零四年底《九評共產黨》系列社論發表以來,人們逐漸都認清了中國共產黨的邪惡,並已有三千五百多萬人在海外《大紀元》網站發表聲明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

    高樓林立,人心間隔,咫尺天涯。究其原因,就是共產黨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破壞,人性和良知被徹底扭曲。在「破四舊、立四新」中,共產黨砸爛了中國人傳承五千年的「仁、義、禮、智、信」的道德標準,卻在中共幾十年各種政治運動中和暴政下被洗腦。人性在壓制中扭曲,造成了彼此之間互不信任,甚至人人為近敵,惟恐被別人出賣成了中共「專政」的對像。沒有了道德約束的中國人,道德一日千里向下滑。現在的黃、賭、毒遍地,「假惡鬥」充斥一切。不怪《九評共產黨》裏說「中共把人變成了鬼」,生活在這樣的社會裏,哪有一點安全感!想想不可怕嗎?

    老話講,善惡有報。人心都有一桿秤,誰正誰邪都能分得清。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中共鎮壓迫害好人,不得人心,那才是天理不容的。現在流行一句話「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我看,這就是天意,您說呢?

    謝謝您抽出時間看完這封信。同您一樣,我們都是關心賀祥姑的朋友,大家只有一個願望:好人不再遭罪,盼望賀祥姑能早些回家。

    祝您
    全家平安如意!

    一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五月


    對參與綁架朱鳳真的人說幾句話

    濟寧大法弟子朱鳳真二零零五年曾被邪黨惡徒綁架、非法勞教兩年,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份才從濟南女子勞教所出獄。近日獲悉,朱鳳真因發放真相資料,二十多天前又被惡警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濟寧看守所。

    在此勸參與綁架大法弟子的濟寧相關人員,你也有妻兒老小,你也需要有個美好的生活環境,你參與綁架向善而又誠實的人,難道你就那麼心安嗎?當社會上善良而又可信的人少之又少的時候,你能舒服到那裏去呢?你也不要覺得不管怎麼欺負這群善良的人都有上面給你撐著。你沒聽過善惡有報嗎?不管是誰種下邪惡收穫的一定是災難。別人教你抓你就抓,別人讓你打你就打,你的主心骨到哪裏去了?將來老天懲罰你的時候,那罪誰替你受?

    你用心看過一張真相資料嗎?那上面寫的都是讓人良知復甦,恢復人性的東西,看了就能讓人清醒,看了就能讓人知道中國人所處的環境,看了就能找到人生的方向,看了能知道迫害大法弟子的惡徒都會遭惡報,這些案例很多很多,真相資料裏都有。

    真相資料說出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手段與招法,以及中共各次運動的殘暴及中國百姓曾經歷的磨難。法輪大法救度一切眾生,讓人心歸正,重德行善,你如果平和理性的找一些真相資料看看,那才叫聰明呢,也許會轉而支持大法呢。本來大法就是救度一切眾生的天法。

    再說真相資料也是新聞資料,本應該由國家辦的報紙報導及電視台播放的,或者給百姓支付款項給以支持。它們不但不報,還阻擋我們百姓自己出資報導,想把老百姓都弄成愚民,你還糊塗,哎,讓我們怎麼說呢?

    大家快醒醒吧!大法洪傳,機緣一過後悔就晚了,別糊塗了,快把關押的大法弟子放了。也許老天看你知錯改錯,你的罪過就大大減輕了。再說你們那單位本身應是維護社會秩序、抑惡揚善的,你們遇事用良心衡量一下,順天者昌,順惡者亡。為了你們家人的幸福,為了國家的興旺,停止迫害這個向善的團體吧,好人多了,大家都過的舒服些。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