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
尊敬的師父好!同修們好!
我出生在五十年代。一歲就沒了父親,沒有文化的母親為了養家糊口,總是天沒亮就出去工作,天黑了才回來。看到別人家的孩子有父母的百般呵護,我心裏真是羨慕至極。
到了上學的年齡了,又趕上「文化大革命」。我上學上到初中。可是,十年的學業卻被「文革」給荒廢了,我基本上就沒學到多少東西。初中剛畢業,我就被要求「上山下鄉」,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在那個「廣闊的天地」,我一個剛剛二十歲的單純、無助的女孩,被人奪走了少女最寶貴的東西。我承受多次人工流產的痛苦,以致我的身體極度虛弱,各種疾病也相繼而來。因此,我不得不接受了一個令我無法容忍的痛苦婚姻。
婚後,我想要孩子卻成為奢望,因為「習慣性流產」保不住孩子。後來,我尋醫問藥、臥床保胎,剖腹取子,千辛萬苦的才得一孩子。在孩子四週歲後,我解除了痛苦的婚姻。然而,被我視為精神依托的孩子卻被奪走。從此,我與孩子咫尺天涯,不許相見。此時我的身體就更加不好,最後連吃藥都過敏。當時的我,真是滿腹苦水無人理,一身疾病自己扛。
恰在此時,我有幸得法了!從此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心胸也變的開闊起來,同時也擺脫了疾病帶給我的困苦,我的腎病、貧血、關節炎、習慣性扁桃體發炎、腸粘連等疾病一掃而光,渾身充滿了力量。我真切的感受到:修煉法輪大法是我最大的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瘋狂的迫害大法。我作為大法徒,義不容辭的踏上去北京證實大法的路。在走過來的九年中,我經歷了許多艱難險阻和風風雨雨。在這過程中,許多同修都遭到很大程度的迫害,甚至失去了寶貴的生命。我所受到的迫害卻很小。
我悟到:作為大法中的一個弟子,不僅要做好「三件事」,而且在做的過程中「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狀態」(《新加坡法會講法》)去修;「順其自然」; 「無所求而自得」。總而言之:聽師父的話才是最安全的。下面,我想借幾個自己所經歷過的小故事,進一步談談在修煉中的體悟。以此和大家切磋、交流。由於自己的境界有限,如有不妥之處,懇請大家給予指正。
對「最大符合常人狀態去修」的認識
在那個邪惡的狂風暴雨來臨之前,我們在法會上看了師父一九九九年五月八日在《新西蘭法會講法》的錄像。當我看到師父說:「我講了最大符合常人狀態去修,包含的涵義很廣。」當時我感到真是如雷貫耳。師父的話彷彿就是對我說的,法理一下就溶進了我的腦海中。我知道了以後在日常生活中,自己應該如何去「最大符合常人狀態」的具體內涵。在以後的修煉路上,我處理事情時,就會自覺的站到旁觀者的角度去看看這是不是「最大限度的符合」了常人的狀態。
比如:我工作的場所是公眾性質的。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我先後去北京四次。我既想要有充份的時間去證實法,又想要不影響工作,又想要領導和同事能支持與理解我,當時看來是不可能的。為了不讓別人有藉口來指責大法弟子的行為和迫害我,我就採用「符合常人狀態」的做法──「停薪留職」。
辦妥後,我就毅然離開單位。這樣做,雖然我個人有經濟損失,但是,我沒有因為去北京而給單位造成損失。所以,在「上面」的壓力面前,單位領導不僅有充份的理由為單位開脫,並且還為我說了許多好話,也因此而保護了我。如此一來,我既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別人也沒有為我的事而造業。我也避免了很多麻煩。
再比如:我做資料的地方是個居民區,鄰居們喜歡有事沒事都聚在路口管事、閒談,也喜歡互相走動、串門。為了避免被查戶口、為了避免鄰居多事、為了安全起見,我們對外宣稱:這是民房,家人偶爾來住。
這樣一說,如果這一家的用水用電量過大、或家裏有響聲不斷、或人員進出頻繁等等異常現象,那就不「符合常人狀態」了。為此,我不僅在用水用電方面儘量節約,而且,家裏的亮光、聲音我非常注意去控制。如果晚上要用電燈,無論再熱我也會遮掩門窗。我生活非常簡單,吃不吃飯都無所謂,做資料期間基本不出門。不僅如此,我還在每次工作結束後,總是把用過的東西全部處理到「符合常人狀態」才休息。家人偶爾過來,也看不到有資料點運行的痕跡。來往人員也只是一個同修一週一次的來送取東西。
由於比較「符合常人狀態」,所以,在幾次普查戶口時有人敲門,鄰居就主動告訴:「這家沒人住」,直接就把來人支走了,愛管事的鄰居無意中還做了好事。因此,我們資料點一直平穩度過四、五年,直到後來同修在別處被綁架,資料點才改變了狀況。因為我平時的行為比較注意「符合常人狀態」,這是符合了大法的法理,所以才比較安全。
「順其自然、悟在其中」
一九九九年九月底,正趕上邪黨的所謂「五十年大慶」,街面崗哨密布,盤查嚴格,在街面上行走都有隨時被抓的可能。旅館裏被要求拒絕法輪功人員入住。
一貫路盲、不愛出頭管事的我,遇到這陣式真是不知所措。初上北京,師父被誣陷、大法被攻擊、同修被迫害,千頭萬緒,只知道有很多事要做,卻又不知該如何去做,心裏非常茫然和痛苦。
我與一同修找過幾家旅館,都是因為我們的身份而不許我們入住。深夜了,我們還是漫無目標的走在街上。月夜下,我們都已筋疲力盡。我的腳走出了血泡。就在這般艱難的時刻,突然傳來一句親切的問候:「你們要住旅館嗎?」我們迫不及待,「要!」知道這一定是師父法身的安排。二話沒說,我們被帶進旅館並且順利辦了入住手續,服務員帶我們進了挺不錯的房間,然後我們洗澡入睡。一覺醒來,我們都很高興,發現:旅館離天安門很近,出入非常方便;房間乾淨便宜,每人二十元/天。這是求之不得的好處。我們是「無求而自得」啦。突然,我被手上的鑰匙墜給驚呆了:分明在那有機玻璃內,一面有「順其自然」,另一面有「悟在其中」八個醒目文字!
頓時,我內心感慨萬千,無以言表的感激師父對弟子的教化之恩!由此我自己悟到:
一、師父給每個弟子安排的路都是不同的,沒有模式,沒有榜樣。要以法為師,真修、實修。
二、修煉人所遇到的一切都不是偶然的,要一切「順其自然」。我告訴自己:即使別人認為是再好的事,如果沒有讓我碰到,就不要去有為或強為;即使別人認為是危險的、勞而無功的事,只要我碰到了,也應該全力以赴去為之。
三、行動的有為或有所不為都要用大法去衡量,因為「悟在其中」。而不能用人心去考量。
心正挨打不痛,行惡者遭報
我去北京上訪沒有被抓過,即使闖進信訪辦,不是被人帶出來,就是被拒絕接見。沒有辦法,為了能說事,二零零零年我直接就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喊口號。結果就被綁架。在北京填了上訪表,然後被非法拘禁。幾天後被戶口轄區辦事人員接回,被非法拘留十幾天。
在被拘留期間,由於我和同修們堅持學法煉功,惡警就慫恿一個十幾歲的女孩(小偷)來打我們。
一天,那女孩在我學法煉功時來阻止我,見我不從,她就拿鞋子打我、拿盆子砸我、拿掃把抽我,對我又打又罵。當時我心很正,也很平靜。結果她打我打累了,我卻一點也不疼。而她卻當時遭報:只見她哭著直喊頭痛、心口疼。她還就看著我在哭。當時我心裏沒有氣,只有慈悲。我拿毛巾、打水,就像對自己女兒一樣幫她洗洗臉,然後哄勸她:「你看你現在哭成這樣,你怎麼不想想,我們都是在做好人的,又沒有惹你甚麼事,你怎麼能打我們?況且,我比你媽媽還大,你怎麼能打呢?你知錯了吧?以後可不要這樣了。」她哭著點頭答應。可是比我後出來的人告訴我說:「後來她的嘴歪掉了」。「善惡有報」是天理,這女孩造業遭報,實際是被邪黨害的。
神奇體驗-雨不濕衣
過去,我是受邪黨無神論毒害很重的人,能走入大法中修煉,初期的很大成份是因為身體不好和對師父的感恩戴德,缺乏對修煉的理解和認識。初上北京,我是帶著很重的情和人心去的。師父就針對我這個狀態給我點化和啟悟:
那天,我和一同修早晨出門,在回來的路途中天空突然下起了小雨。途經商店時,同修要買傘,我說:「不買,也許馬上就不下了。」
雨越下越大,同修又要買雨具,我說,快到「家」了,別買吧。終於到「家」了,同修忙著換衣服、擦頭髮。突然,她很奇怪:「你的身上怎麼沒有濕呢?」我說:「我們不是一樣嗎?」她拿我的手摸摸她,又摸摸我。真是不一樣!我驚呆了:我倆一直是並肩走在一起的,雨不濕衣,如果不是親自的神奇體驗,我是難以相信的。
我歡喜心起來了,又去雨中轉一圈回來,結果卻被雨淋了個透濕。
這件事對我的思想衝擊很大。由此更加理解了師父所講 「無求而自得」(《悉尼法會講法》)、「越求越沒有」(《轉法輪》〈第二講〉)的法理。通過這件事,我領悟到了:修煉是嚴肅的。
蒙難中結善緣
修煉以後,我壓根就沒有再婚的想法。別人有介紹我就一概回絕。一九九九年六月底,我朋友微(化名)多次提到要我見一見耀(化名,現在是我丈夫),我總是拒絕,但是微仍然勸我見面。因此我想:為甚麼會這樣?他會不會是被這樣安排來得法的呀?為此,我就同意見面了。心想,如果他與大法有緣,我就向他洪法,否則,我再當面回絕他不遲。
因此,當我們見面後,我就開門見山的坦誠告訴他:微是好意撮合我們,但是我已經習慣了獨身的生活,不太想有甚麼改變;我是修煉人,對生活的態度與一般人有差別,如果對方不能理解,不能接受,家庭可能不會很和諧。我又是一個婚姻的失敗者,因此我沒有信心再婚。
耀很理解我的話,就問我大法是怎麼回事。我就開始向他洪法。臨走時,我借給他一本《轉法輪》,叮囑他要抓緊看完。能不能修煉,要看緣份。
第二次見面時,他說《轉法輪》已經看完了。他說大法很好,要求很高,他修不了。我說,那就隨緣吧。我請他幫我抄寫幾本大法書,他也愉快的答應了。我們都很坦誠,說好了我們只做普通朋友。
不料,邪黨突然對大法開始鎮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們在省政府上訪,結果被綁架強迫看誣蔑師父和大法的電視新聞。
晚上剛到家,我就接到耀的電話。他說他看到新聞了,很擔心我。我本來就是在強忍著淚水,經他一提,我一下就哭出聲來:「我們連普通朋友也別做了,我不想連累你……。」他說:「我知道你是好人,這個時候我更想應該關心你、幫助你。」他的正念,讓我心裏很安慰。緊接著,我就是一次次去北京上訪,他主動提出要幫我處理一些事務,並且一次次為我送行。
在最後一次,我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綁架。回來時他一見我就流淚了。他說:「我在夢裏見你被抓,挨打了,我在夢裏哭醒了。」他說他要照顧我,保護我。他要和我結婚。我說:「你要結婚也別找我,因為我有很多不足和毛病,再說現在的形勢這麼惡劣,我也不想連累你。」我越是這麼說,他越是很堅定。
此時,我又想起師父「順其自然」、 「最大符合常人狀態」的法理。但是,我也悟不明白:這究竟是偶然還是緣份?我一再拒絕究竟是有為還是無為?我決定「順其自然」,聽從師父的安排。
於是,我就給他出個難題:「我不出面,你去我們單位開申請結婚的介紹信(按說這是不可能辦到的),如果你能辦成,就說明我們應該結婚的,如果辦不成,可能就不該結婚。」結果奇蹟出現了:在干擾面前,他不但辦成了,而且還堂堂正正的宣傳我作為大法弟子的好,這就是他要和我結婚的充份理由。我們終於結婚了。
婚後,他理解我,支持我,關心我。而他卻又很敬重我。在許多次危難來臨時,他都擋在我的前面保護著我。我長期流離失所,我不僅顧不到家,而且還有許多事務都要他去幫我辦理。我很內疚沒能減輕他的負擔,而他卻說他現在是最幸福的。
我們的婚姻也是經得起考驗的。有一次,一同修被綁架,在被迫害到承受不了的情況下把我供出來了。因此,刑警隊到處抓我,抓我不成就逼我丈夫協助他們,還用工作來威脅他。當時他壓力很大:自己是失業人員,年歲半百的人了,沒有甚麼專業特長,又要養家糊口,他真是很需要這份工作。我理解他的苦衷,就寫信告訴他:如果實在承受不了這個巨大的壓力,你可以選擇和我離婚,我不會怪你。但是無論如何請你不要對不起大法和大法弟子。我希望婚姻穩定,但是不能夠為難你。他卻一狠心:我寧願失去工作,也不要失去你!結果,他心念一正,結果反而甚麼也沒有失去。
我現在的婚姻是個善緣,也是個奇蹟。我明白這奇蹟的出現,是為我的修煉能提高而來的。在保護妻子的同時,他為大法做了一些善事,積了大德。況且,他了解真相後又退了邪黨,有了美好的未來。我們既符合著常人的狀態,又能圓容著大法。
我們夫妻雖然感情很好,卻超脫了人身的慾望。我們純淨的像孩子一般。婚姻非但沒有成為我修煉的阻力,反而給我洪法、證實法提供有利的環境。
話說到此,我想順便與同修交流一下:有同修把婚姻、男女視為雷區。我說其實不然。我悟到:婚姻問題、男女問題的本身並不是問題,而是人心的問題。有同修不敢結婚,不敢接觸異性,其實是不敢面對自己這執著心,不敢修去自己這執著心。其實,婚姻問題正如師父講的「吃肉問題」一樣,師父說:「吃肉不吃肉本身不是目地,去掉那個執著心才是關鍵所在。」(《轉法輪》〈第七講〉)師父還說:「不讓吃肉本身不是目地,目地是不讓你有這種執著心。如果在不能吃肉這段時間裏,你把這個執著心去掉了,以後可能又能夠吃肉了,聞起來不腥了,吃起來也不那麼難吃了,這個時候你就吃,沒有關係。」(《轉法輪》〈第七講〉)
由於自己修煉的層次與境界有限,表達的也不盡心意。所有,如有不妥之處,希望同修指正。最後,祝大家以法為師,共同精進!
謝謝師父!謝謝大家!
(明慧網第五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