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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英被非法開庭 四十親友要求無罪釋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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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2008年10月31日,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對女法輪功學員王三英的案件非法開庭審理,兩位律師依據憲法為王三英做了無罪辯護;公訴人和法官最後也無異議。王三英親友20餘人出庭旁聽,對這件事有非常清晰的認識:王三英並沒有做任何壞事,而且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權利,不違法,更不犯罪。目前王三英仍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王三英親友近40人聯合簽名要求新華區法院無罪釋放王三英:我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們的親人(朋友)王三英是無罪的。在事實和法律公正面前,要求法院給我們一個令人信服的結果,釋放王三英回家和親人團聚!


法輪功學員王三英

情況反映──請立即無罪釋放王三英

各位領導:

我們是法輪功學員王三英的親人、同事和朋友,對王三英非常關心和了解。三英為人善良、心直口快、樂於助人,就是性格有點倔強。在家裏孝順老人、關心丈夫孩子;在單位裏,任勞任怨,工作認真努力,親人、朋友和同事對她的評價都很高。三英修煉法輪功就是為了修心養性、祛病健身,這在家裏呆著、好好的,怎麼就變成罪犯了。10月31日在新華區法院開庭審理王三英的案子,我們都去旁聽開庭。三英這麼好的一個人,竟然被當成犯罪嫌疑人押上法庭,我們都很心酸想流淚。

我們以前只是從感性上知道三英煉法輪功受益良多,都很認可;通過旁聽對三英的法庭調查審理,我們從法律角度也明確了修煉法輪功是受憲法保護的信仰自由權利,不違法,更不犯罪。我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請各位領導監督法院做出令人信服的判決結果,立即無罪釋放王三英回家和親人團聚!

三英以前身體不好,經常頭暈乏力,有關節炎和婦科病。煉法輪功後,這些病都好了。因為法輪功講究「真善忍」,這使得她變得心態平和,再也不和別人頂撞了。那時國家很支持,我們對她煉法輪功也很理解。後來得知有些煉法輪功的人被抓、被打、被單位開除,我們也很擔心害怕,提醒她多注意安全。

2008年6月3日,警察竟然跑到三英家裏踹壞門,把她抓走了,還抄了家,拿走了7萬多元的存摺、現金和給孩子學習用的電腦等物品。警察欺騙我們給三英做工作,讓她承認寄過法輪功傳單,說只要是個人行為,就可以結案回家了。可是2008年6月12日突然將三英拘留、轉捕、起訴。我們真以為她犯法了,心裏非常著急也沒辦法,就從北京請來兩位北京律師為她辯護。

其中李和平律師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兼任聯合國歐洲金融投資局(EFIB)法律顧問、聯合國工發組織項目協調代表,具有很高的業務水準。

法庭上,李律師從適用法律方面做了系統的闡述: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與憲法相抵觸的法律、法規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是97年公布的,而那時法輪功還是受國家支持的,所以刑法第300條跟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用刑法300條起訴法輪功修煉者王三英,是適用法律錯誤。同時,李律師還強調在全世界8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人修煉法輪功,都是合法的。

另一位代理律師指出警察違反法律程序,沒有立案就抓人並上門搜查,所謂的證據是在抓人後在住處查抄的一些法輪功真相信;而且扣押清單上也沒有三英本人簽字,辦案警察塗改文件,更可笑的是,6月3日當天同一時間裏,辦案警察發了兩個處罰決定──「行政的」和「刑事的」,自相矛盾。

王三英在法庭上陳述,法輪功就是叫人做好人,嚴格要求自己,現在為了做好人而被抓進牢房,不知道是讓做好人還是不讓做好人呢?

事實確實是這麼回事,我們親友都知道,她從小就脾氣很犟,好與人頂撞。煉功後,她比以前能忍讓了,心胸開闊,關心周圍的每一個人,是同事的貼心好姐妹;在家是個好母親、好妻子、好兒媳,這是我們有目共睹的。對這麼一個公認的好人要判刑,我們實在無法接受!

整個法庭審理過程,律師的辯護條理清楚、有理有據、令人信服。連我們非專業人士也聽的非常明白,王三英無罪,警察執法犯法。

王三英突然被抓走,她的整個家庭陷入恐慌,正上大學的兒子整日悶悶不樂;她丈夫打工的收入微薄,家計難以維持;她的公公有病住院,見不到兒媳床前照顧,老人時常問起,家人只能搪塞說她工作太忙。好好的一家人真的家不成家了!這不是往絕路上逼嗎?這也違背當局倡導的法制社會、和諧社會建設呀!

作為普通公民,我們也進一句忠言,法律的神聖不容玷污,法律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請各位相關領導從法理人情兩個角度考量,請立即無罪釋放王三英!

呈報河北省各相關領導

(王三英親友近40人簽了名要求無罪釋放王三英。)

相關單位及個人:
 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地址:石家莊市康樂街1號  郵編:050051,
刑一庭: 87018949 87030843
主審法官 張中全 87030843,法官張濤、劉玉英
值班室電話:87038637 辦公室:87039433
院長:隋玉林、郝建峰
具體辦案單位:石家莊革新街派出所 地址: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
責任人:王重剛(參與迫害):指導員 辦公電話:8520100
翟中旗(用腳踢開王三英家門者) 民警 85270138 手機 13722860766

趙承捷 所長 85270098
石家莊市新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地址:石家莊市聯盟路(水上公園北門)695 號

政保大隊長:王雲飛 0311-85188078
郭世賢 民警 85188080
朱曉光 民警 85188085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莊郊區趙陵鋪東三街 ,
郵政編碼:050000;電話:0311-87782024;
所長:劉曉: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副所長:王志彬,辦公室:87755202;
指導員:張宏齊,辦公室:87755202;

石家莊市新華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趙更林 辦公電話:87872954轉9011
手機:13930486368
批捕科科長:王維 科長 辦公電話:87872954轉9036 手機:13930119494
羅萬群:主辦此案,13315135932
革新街居委會書記:王軍(參與迫害) 86782153 、86881912 薄紅軍(參與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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