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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把她迫害致殘?是誰將她再度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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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大法弟子田素華現年四十三歲,河南省項城市城郊鄉文樓村人,她於零八年七月三日被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八月七日遭周口市川匯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並被非法關押到周口市看守所,後又轉入項城市看守所。

田素華有過三次痛苦而失敗的婚姻,因無力撫養唯一的女兒,只好把女兒送給了弟弟一家。她本人為生活所迫,學過裁縫,開過理髮店,均以失敗告終,後來淪落到歌舞廳,靠打掃衛生和賣唱為生。

修煉法輪大法後,她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收入雖十分微薄,生活清貧,但她安貧樂道,謹慎做人。她曾於二零零零年因修煉法輪功遭惡人舉報,被投入項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一年盛夏,周口市六一零把項城市作為迫害大法弟子的試點,對被非法劫持的大法弟子搞所謂的「軍訓」,拘留所所長吳勇的姪子吳振是個大學生,適逢暑假,也被招來參與迫害。這吳振曾連續幾腳把田素華踢的昏死過去。在搶救的過程中,醫生在她身上插了二十多根針,其中一根深深的紮在腳跟上。隨後,田素華的雙腿便失去了知覺,導致殘疾,雙目也變得視力模糊。在這樣的情況下,因她堅定修煉法輪大法不動搖,又把她劫持到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進行迫害。

從新回到社會上後,田素華的生活更加困苦。娘家的生活本來就夠艱難的,加上家中已沒有她的地,而她本人又是殘疾。面對自己如此險惡的處境,她只好走出家門。

當時的田素華,不借助外物是根本就走不了路的。即使借助外物每分鐘也走不了十步。她用弟弟和朋友接濟給她的一點錢做了一輛手搖三輪車,開始了艱苦的流浪生活。

就這樣她靠三輪車撿過破爛、要過飯、賣過花生、賣過饅頭。後來,弟弟聯繫到她後,又資助她買了一輛機動三輪車。田素華跑車也是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和人爭,不蒙人,加上她視力不好,所以收入也很有限,她就這樣靠開三輪車載人的一點收入過著艱難的生活。

就是這樣一個被迫害致殘、生活艱難的弱女子,卻遭到周口沙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非法劫持。劫持她的理由很簡單,說是有人舉報她送法輪功的資料給周口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個隊長周常青,而舉報人正是這個周常青。

逮捕她的理由也很荒唐,照例是共產邪黨的那一套說辭: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十一時許,田素華被非法劫持到項城市南頓法庭。兩個警察架著田素華艱難的下了車,她的妹妹連忙上前扶住了她。因她幾乎走不成路,所以警察也就允許她倆坐在了一起。

法庭上的田素華不怯不懼,面對構陷據理力爭。對造成她身體殘疾的警察的暴行進行了揭露,並且要求無條件釋放自己。

家人也很理解她,既同情她的遭遇,又擔心她的身體。她妹妹坐在她旁邊,面對惡人對姐姐的構陷不屑一顧,說:「法輪功有啥不好?就她這身體,你叫她上哪去印法輪功資料?人家放她車上的,她順手發出去,還犯法了?」

她的弟弟以前也曾受株連被無辜非法關押到項城市看守所,在休庭時,他弟弟也用自身的經歷說明姐姐的無辜。

事後,面對田素華的堅持和她家人的據理力爭,一個警察說:「法輪功好就在家煉唄,案子送到法院,法院不管行嗎?」

是啊,法院的理由是檢察院送來了案子,不審不行;那檢察院的理由就是公安局把材料都報上來了,不批捕不行;公安局的理由是有人舉報了不抓捕不行。那麼,造成大法弟子如此殘酷迫害的真正的幕後黑手是誰呢?就是中共邪黨及維持其獨裁統治的這套專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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