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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錦州勞教所遭受的「坐板」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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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據悉,錦州勞教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已經被轉往馬三家勞教所集中迫害,但歷史永遠不會忘記這個邪惡的魔窟迫害過多少法輪功學員。我在錦州勞教所二大隊曾經被手銬銬住長達四個月。

那時,我反對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所謂「坐板」(坐小板凳)。這是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一種手段,一般新來的法輪功學員要坐長達十六七個小時,以達到他們的嚴管要求,而且要求不能互相說話,保持坐姿正直。在零八年,有一個錦州的六十七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也被迫害的天天坐板。

我告訴勞教所二大隊的警察,法輪功學員無罪,不應該用這種方式來對待我們,以後我不再坐這個板凳。由於我的不坐板凳,他們給我強行戴上手銬,雙手銬在床的兩側角鐵上,身體平躺在床上不許動彈。我當時問二大隊的大隊長李松濤,雙腿為甚麼不讓動。他說:這是我規定的,不行,你出去時告我。這樣一躺就是二十五個晝夜。只有到了它規定的上廁所時,才打開,吃飯時,解開一個,兩個「四防」日夜看守。

後來看我沒有屈服,他們就強行讓我站在床頭,雙手銬在兩側的立柱上。每天站立,早五點到晚近十點。當到第四天時,雙腿就已經浮腫,一按就是一個坑。在第六天時,又將我平躺鎖在床上,過兩天,浮腫消了,就又天天站立,這樣一直折磨了我四個月。看我最終也沒答應邪惡的坐板要求,才勉強放棄了對我的每天坐板凳的要求,但給我加了二十天的期。

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見不得人的,是違反法律的。他們倚仗強權,大行迫害,是一種喪失人性的行為,在他們的眼裏迫害是升官發財的途徑,於是就在這種邪惡的勞教體制下,放縱自己的惡行。

善惡到頭終有報,最終會給自己帶來甚麼?不要在對大法犯罪了。真的希望所有迫害過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想一想,我也希望你們有一個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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