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回家,丈夫臉色大變,無緣無故發脾氣,指責你,你所做的事、說的話他都反對你,無故吵鬧,每次都提出離婚,分開過,把工資卡還給他(因家中購物、家務全是我一人在做)。莫名其妙,問題到底出現在哪兒呢?學法心靜不下來,看看師父的經文吧!
師父講:「你把自己的這些痛苦啊、你自己的魔難啊都當作是壞事,那就是常人。」(《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讀到師父講的這段經文中的法理,我明白了這都是自己的心促成的矛盾,突然想到師父講的「七年穀子,八年糠」。恍然大悟,我得從根本上找啊,回想對婚姻的失望不順心,生活方式的不同,家庭教育不規範,門不當戶不對,怎麼看也不順眼,瞧不起他,對他不屑一顧,和他生活委屈、不平……。自從我有緣有福份得了大法,走上修煉的路後,出現矛盾知道修煉人要做到「忍」,認為不忍,今天就白煉白學了,還把德給他了,不上算,而不是從根本上做到「忍」,是有所求的忍,為私的忍。作為修煉人,要從心裏做到「真善忍」。所以矛盾發生與自己的心是相輔相成的,你對他甚麼樣,他就對你甚麼樣;因為你有氣,他才有氣。
自己有爭鬥心,不慈悲的第一個原因是生活中有顯示心,從小就養成購買欲,花錢無節制,大手大腳,同修提出還以為管閒事,嫉妒丈夫花錢吃喝隨便請客,亂花錢,我為甚麼不能花錢,從妒嫉心變為怨恨心。第二個原因婚姻不滿,未修煉時曾默默許願等兒子長大生活自立後有三條路我選:一條是離婚;一條是身體很差不活了;一條出家當尼姑。現在的關係是互相利用,把孩子養大。兒子的成長支撐著我麻木活著,所以當他現在提出離婚分手,我心裏一點反應都沒有,只是想修煉人不能隨便離婚,這是你提的,本來對婚姻無所謂,離就離,很不負責任,想法也不像個修煉人。
想到這我心裏一驚:你不是修「真善忍」嗎?你的慈悲心哪去了,這全是我的錯。想到此,馬上我就心裏對他說:你有福份你就和我生活,你要沒福份那我們就分手,把工資卡還給你。這時感到心裏很輕鬆。說來也奇怪,他馬上說話態度也變了,你敬他他敬你,也不吵不鬧、心平氣和了。由此我悟到師父講「七年穀子,八年糠」的一層涵義:向內找一定要從心靈深處找,不能從表面找;要從根上找,徹底去掉執著心。一定要用慈悲心對待世人,善良的忍耐,無私無我的忍耐。一定要不斷用大法修正自己,用大慈悲心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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