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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的一些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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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七中隊(迫害法輪功的專管中隊)惡警策劃了一套殘忍讓法輪功學員「轉化」的手段(2007年5月份以前)。一開始,惡警把剛入所的法輪功學員分到不同的各個寢室一對一的包夾(一個吸毒犯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有的幾個包夾一個),每天從早晨起床到夜裏一點、二點、三點……(答應寫三書的就十二點睡覺,不答應的由包夾人員說了算)。她們任意強迫法輪功學員站軍姿,坐軍姿,蹲馬步……,剛睡下就被包夾人員喊起床;不准隨便踏出寢室門半步;不准站在窗戶前看外面,不准法輪功學員相互說話;不准隨便拿一樣甚麼東西,如拿件衣服、倒杯水喝、拿支筆……之類,必須向包夾人員打報告,經包夾人員同意後才可以;不准隨便上廁所,從早晨五點三十起床至夜裏十二點、一點、二點、三點……睡覺時只准上三次廁所。法輪功學員為了減少上廁所次數,不敢輕易的喝一口水,飯也不敢多吃,有的法輪功學員近一個月沒解過一次大便,肚子又脹又解不出來,有時解出來的基本上都像「羊子屎」一樣的(包夾人員不給法輪功學員解手的足夠時間)。

每天每間寢室門都是關著的,除幾個幫教外,其他的人幾乎一個都看不見;如果還是堅持不寫放棄信仰的「三書」的法輪功學員,她們就用「打」來解決還逼法輪功學員讀誹謗大法和罵師父的書,就這樣一部份法輪功學員承受不了邪惡的種種迫害,痛心而又含著眼淚違心的寫了「三書」。

楠木寺勞教所惡警逼法輪功學員吃藥,灌藥、按著打針是常有的事,有的法輪功學員根本沒有病的狀態,工作、飯量一切正常,她們騙去後,幾個吸毒犯按著打針。

2007年4月底七中隊(專管中隊)與五中隊(入所隊)合併,現命名為七中隊(法輪功專管中隊)。從此中隊開始到食堂吃飯,2007年5月前七中隊是抬飯回中隊吃的,合併後她們用同樣的方法讓剛入所的法輪功學員寫「三書」,只不過吃飯時能見到中隊其他學員,但不能與任何人說話。

2007年8月27日,從遂寧送了幾位法輪功學員到七中隊。當天因身體不合格打回了三個;剩下有一個叫鄧莉的法輪功學員(五十多歲),8月28日至29日間鄧莉不配合邪惡,被吸毒犯包夾人員陳玉君、黃利君、鄧英等人打成粉碎性骨折(腿),當天值班的幹部有:吳玉慧、付美玲、楊翼摯等人。當鄧莉確實不能走路時,吳玉慧還說鄧莉是裝的,是不想走路。後來經檢查確認顧莉的腿為粉碎性骨折時,獄醫又無能醫治,才通知家人接回。

另一個叫周蓉的法輪功學員(開江縣供銷社人,50歲)在一次回答教管科科長問話時,沒有達到她們想要的答案,後來七中隊隊長任鳳鳴找周蓉談話,周蓉從正面講大法真相。任鳳鳴急得暴跳如雷,任鳳鳴找幫教給周蓉談判,說是再給周蓉一次機會,希望她能回心轉意,能成為幹部得力助手「幫教」。周蓉堅持自己的信仰,讓她們失望了,隨後又一次把周蓉嚴管起來(周蓉在嚴管期間已寫了嚴正聲明),同時被加了勞教期,於10月29日被下到四中隊,(四中隊電話:0832-5212443)生產中隊每天的任務很重,成天做豬毛,豬毛被藥水浸泡過,時間長了做的人手錶皮都會爛。周蓉到四中隊後由於不寫所謂的「思想認識」和讀誹謗大法的書,隊長方曉清、副隊長陳曉庭、王珊、惡警龍蘭等人罰她站到深夜很晚(因沒時間,不知幾點鐘)才讓她睡覺,還用加教來恐嚇。(陳曉庭專管法輪功學員思想)

還有一個叫王開碧的法輪功學員(蒼溪縣人,請同修打電話查她所在鄉鎮,電話:0839-5667502,堂兄白賢松0839-5667248、生產隊鄰居0839-5661392),2006年12月被抓,2007年1月被送入楠木寺,剛入所的時候頭腦是清醒的,後來由於精神承受不了太大的壓力,開始精神失常,直到2007年9月底下到四中隊。11月20日晚,她精神不很正常,但她一直明白大法好,成天惦記著給幹部講真相,多救幾個人,於是就去給隊長方曉清講真相,過一會數名吸毒犯有的抬腳,有的抬手把王開碧從方曉清的身邊抬走,當她們把王開碧放在地上的時候,她還繼續在講大法好,隨後一個叫曾娟的惡警從護衛隊拿手銬把王開碧的手和腳都銬上,扔在一個垃圾很多的地方,不知過了多久,她們又把王開碧關進了小監。從這以後,王開碧的精神失常現象越來越嚴重,嘴總是要不停地說話,那些包夾人員李金星、黃瑾等人聽不慣,就任意地打、罵、踢,用穿髒了的襪子塞她的嘴,一姓黎的警官還指使其他吸毒犯用透明膠布貼她的嘴,後來成天關小監、專人看管(王開碧2007年12月13日勞教期滿)。她被逼瘋的主要責任人有四中隊的隊長方曉清、幹警曾娟,原七中隊的副隊長江南,現已調到六中隊,七中隊的段園園(原為管教,現為隊長)等人,抓她的當地公安也有責任。

2007年10月29日教管科科長、所長、七中隊幹部和其他一些人慌忙召開了大會,在七中隊寢室,教管科科長宣布法輪功學員閆中方(60多歲,廣元人)因絕食被加勞教期,肖桂英(60歲左右,成都人)因絕食被加勞教期,周雲豔因撕毀誹謗大法的書被加勞教期,李澤芬在回答邪惡的問題時向她們口述以前所寫的「三書」作廢被加勞教期,現被關在四中隊的何俊華因寫嚴正聲明被加勞教期。現閆中方、肖桂英仍在絕食。

2007年5月份,肖桂英還因煉功雙手雙腳被吸毒犯鄧巧玲、陳佳等人捆綁,有時綁到凌晨四點左右。肖桂英因絕食經常被吸毒犯拖、抬去灌食,灌食還要自己出手術費。(裏面加有其它藥物)

還有眉山市金花鄉的法輪功學員郭利君,四十歲左右,因上訪被關。2007年夏天,經常遭到包夾人員寧琴英、林小紅、曾悅等多人的毒打、罵,她們有時把郭利君的衣服脫光毒打,郭利君不知承受了多少虐待,這些都是七中隊的幹部指使的。

2007年夏天,在37度、38度的高溫下七中隊民管會謝小衛、陳佳有時不讓法輪功學員洗澡、洗腳,她們可以自己任意決定時間任意停水,還說一套做一套如她們說洗漱時間是十五分鐘,實際只有幾分鐘,這些只針對法輪功學員。四中隊長時間不准法輪功學員打電話,其他雜案每天都可以打。她們的理由是不配合她們寫思想認識。

進了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有這樣的幾種形式:一種是在各種沒有人性的迫害下,違心的寫了不該寫的東西,含淚「轉化」了;另一種是抵制迫害,吃了許多常人難以想像的苦挺了過來;再一種就是走向了大法的對立面,成了所謂的「幫教」,幫助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她們教會了那些吸毒犯如何包夾法輪功學員,幫教逼法輪功學員讀破壞大法的書,還假裝用討論的方式來辨別是否真的「轉化」。幫教組組長每天把了解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記錄下來,交給值班幹部,值班幹部主要是看幫教組長的記錄來了解每一個法輪功學員的情況。

現七中隊不告訴學員出所的日期,她們規定必須要辦案單位接人,否則勞教所不放人,有的當地公安不按時接人,這樣他們變相地給一些法輪功學員加教。

民管會(每個在隊幹部身邊協助幹部工作的人)每一個人每月要在被關押的人身上開支幾十元錢,一些家庭經濟困難的學員為此很苦惱。七中隊要出所的學員,只要她們寫了總結就拿不到每個月的十五塊錢的零花錢,幹部荒唐的要這部份學員在自己零花錢的表上簽了字,最後這錢卻沒上在學員的卡上。

楠木寺長期以來,對所有勞教人員都很殘忍,甚麼「感化、教育、挽救」全是騙人的鬼話。2004年到2005年三中隊有完不成任務的學員,足足一個星期沒上床睡過覺,幹部逼她們完成奴役任務,不准睡覺;2007年生產中隊從早晨六點起床到晚上十點,有的中隊十一點才下班,如果任務完得少的,下班後幹部罰她們在其他人下班後再加班;生產中隊對任務完成得少的人加勞教期。三、四中隊長年在地下室工作,特別是四中隊選毛的學員,一年四季在燈光下選毛,對眼睛傷害很大。

勞教所為了讓學員做出更多的產品來,她們對學員實行獎勵制度:在完成所裏規定的任務外,超額的按百分之幾提成,當學員得到一定的資金時,所裏又規定新的任務,如每個學員每月的任務是五百元,當一部份學員超出了五百時,所裏又規定任務為六百元,學員又很努力的完成了任務並能獲得一定的獎金時,那麼所裏新的任務又上升為七百元或八百元。就這樣不停的長任務,學員們無論怎麼努力永遠得不到多少資金,勞教所惡警們根本沒把勞教人員當人看,只不過把勞教人員當作賺錢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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