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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隆昌縣大法學員喻斌被迫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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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我叫喻斌,女,50多歲,1996年得法,修煉法輪功。得法後,身心健康,多年的胃潰瘍痊癒,精神也變得更好了。

一、第一次到北京證實大法

2000年5月13日,我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煉功,被北京巡邏惡警抓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因不報姓名,被非法關押一週,絕食抗議一週,沒喝一口水,北京惡警騙我說出名字,送我回家,當我說出後,就被送到內江駐京辦,非法關押了兩天。隆昌第一派出所把我從北京接回來後又非法關押我1天,其後又被非法關押在隆昌縣看守所50多天,絕食一段時間,然後被非法轉移關押在四川省隆昌縣精神病醫院2個月,前後絕食21天左右,被強迫服用多種藥物後,全身無力,說不出話來,四肢抬不起來,手腳不聽使喚,頭腦迷糊。只是心裏非常明白。當時還有同修高慧芳(被迫害10個月),同修藍珠江(被迫害3個月),同修汪友筆等被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醫院迫害。

在精神病院被非法迫害兩個月,我沒有簽任何字。家人被惡人敲詐,我二姐交了1000塊錢後,我才被放出來,被迫流離失所。

二、第二次到北京證實法

2000年12月,我和另外兩個功友(史雅文,陳某某),一起到北京天安門。打開橫幅:「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喊口號:「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北京惡警對我們拳打腳踢,我身子痛了幾個月。被打後,我被非法拖上警車,在車上有好幾個功友。我看見車上有功友帶的橫幅,又長又大,我想辦法把橫幅掛在車窗口上,從窗口飄出去,證實大法。我後來被非法關押在崇陽區看守所,我絕食一週,我發了一念:「我一定從這裏走出去。」在師父的加持下,我正念走出了看守所。

三、被非法勞教送往人間地獄──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2001年大年初二,被姓趙的惡人舉報,我被非法關押在廣州看守所半個月,被隆昌縣國安隊長和隆昌金峨鎮鎮主任接回,送到隆昌縣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月,又被非法勞教兩年半。在隆昌縣看守所跟我在一起的另外有7個功友。我又被非法送到楠木寺勞教所,被關押在七中隊。有一次,我看經文時被王惡警看到,被周惡警電棍電,拖出去曬,拳打腳踢一下午,把手銬起,逼我說出是哪個同修給我的。吃飯時,周惡警叫我對全隊講,我說:「我身上的東西就是我的。」他們就不打我了。

我又被非法關押在九中隊,我衝出來證實大法。點名時,喊大法弟子到,被罰站,每天被嚴管,在露天壩日曬雨淋兩年。被拳打腳踢,打,罵,日曬雨淋,長時間罰站軍姿,坐軍姿,屁股上的肉坐爛了,還要強迫坐。平時睡很少的時間。

四、抵制揭批大會

2002年夏季的一天,九中隊惡警李奇、尹丹開誹謗大法的揭批會,我站起來呼口號:「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被惡警拳打腳踢、用電棍電,被雜案犯暴打一頓。過了一會惡警又叫雜案犯張雪梅、趙衛東把我帶在小房間裏毒打,我口裏仍然是在不停的呼口號,木棍打斷了,又拿兩個鐵衣架再打。

五、抵制做操

2002年9月17日,我站著不動,不出操,被惡警李霞叫到辦公室,我說我是清白無辜的,沒有罪錯,我不做操。惡警叫了8個犯人打了我一下午,打得我氣都出不來,昏倒在地,他們就在地上拖我,我的牛仔褲被拖爛了,裏面的襯衣拖爛了。打到最後,8個犯人把我的四根肋骨打斷,腰直不起,動不得,翻不了身,痛了幾個月。在我被打的疼痛難忍,痛苦叫喊時,吳所長、惡警李奇就站在對面假裝沒看到,惡警李奇還說:「哪個打你?你別亂說。」

有一次,犯人罵髒話,我問犯人罵髒話對不對,管教胡某某說:對呀,就是說的對。我說了一句「物以類聚」,被惡警胡管教和另外二個惡警毒打了二、三個小時,被電棍電胸部,電太陽穴。用拳頭打胸,打頭。整個頭、臉被打的全部紅腫。

惡警對不出操、堅持抵制邪惡的大法弟子毒打了一下午,在操場上目睹了這一切的大法學員,個個流下了眼淚。其中有:遂寧大法學員龔素英,被惡警暴打至無法站立,回家後被遂寧的邪惡迫害死。丸英:成都大法學員,被12個犯人打了一下午,打全身是傷,被打得的躺在地上站不起來。陶玉群:被10個雜案犯毒打了一下午,倒在地上不能動,全身上下傷痕累累。此外大法學員胡士翠(後被簡陽邪惡迫害致死)、劉忠義、肖紅俊等人也遭到邪惡毒打。

惡警李奇指使雜案犯打人。打人後,有大法學員指責他打人違反所規所紀。李奇為掩蓋自己的罪行竟無恥的說:沒人打人。

六、堅持不讀誹謗大法書籍遭迫害情況

2003年正月十七日,眾大法學員堅決抵制讀誹謗大法的書籍,10多名大法學員被打。邪惡將大法學員的衣服脫光,打倒在地。其後還繼續用雙皮帶,拖鞋打。

其中大法學員童桂琴:被非法勞教一年後,又被非法加期(被峨眉當地邪惡非法送到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沒回家就又被非法勞教)。在第二次勞教期間,在楠木寺勞教所被灌藥後,被迫害成痴呆。犯人陳芳(陳其)幾乎天天用腳踢童桂琴的小肚子。上午打,下午打,晚上打,每一次都是五至六個雜案犯一起毒打一名大法學員,惡警李奇,尹丹,李霞每天都指使雜案犯:陳其(真名:陳芳),鄧愛玲,李紅等六個雜案犯毒打大法學員,一個比一個殘暴的打,她們打累了就歇會兒繼續打,每天除了打人就是罵下流話。一天到晚的毒打一個個大法學員,把大法學員都打得死去活來。

雜案犯陳其當過兵,從很遠地方衝過來踢大法學員的肚子,被他迫害的大法學員有:羅蒙,汪慧英,童桂琴。

2003年正月十八、十九日,大法學員天天被打,灌水,24小時只讓上一次廁所,尿流到身上,惡警尹丹不讓洗,三個月才洗一次澡。

其中大法學員羅蒙:惡警李奇指使犯人李紅,陳芳(陳其),鄧愛玲,把羅蒙脫光上午打,下午打,並侮辱羅蒙兩、三個小時(童桂琴,黃敏和我都目睹了這一切罪惡)。

李紅等抓扯住黃敏的頭髮,把她的嘴不斷的觸及羅蒙的陰部。在邪惡的楠木寺勞教所,這種對學員的侮辱與迫害稱作「舔X」。

因堅決不讀誹謗大法的書,遭迫害的大法學員有:彭世群、羅蒙、段文嚴、陶玉群(被邪惡吊到鐵床上綁起,腳尖挨地,上下午打)、汪慧英(被雜犯用腳踩肚皮)、劉忠義(絕食抗議時,雜案犯李佳情指使盧丹灌食中牙被撬錯位)。

七、非法關小間迫害情況

惡警李奇、尹丹,挑出30個雜案犯專門折磨大法學員還不夠,又再從其它中隊選出20個個頭較高的犯人迫害大法學員。

我們被非法關押在小間期間,惡警天天刁難雜案犯鄧愛零、陳其(陳芳),指示其對我們大法學員一定要心狠手辣,殘忍。他們使用各種迫害手段,採用強迫和強暴的方法,逼迫我們每天寫一篇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邪惡文章。我不寫,就被惡警們往死裏整,如打頭,踢肚皮,全身每天都是傷,腳腫得不能穿鞋,臉和頭天天都是被打的腫的大大的,臉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惡警李奇、尹丹、李霞等還要雜案犯鄧愛零天天向他們彙報(迫害我的情況)。

我們被非法關押在小間的大法學員,任何雜案犯想打我們,想罵我們都是很隨便的,這是惡警李奇、尹丹、李霞每天叫他們做的。

有幾個雜案犯在殘暴的打我時說:「這是幹部(指三個惡警李奇、尹丹、李霞)指使的,如果我不這樣打你,罵你,幹部看到了,我們是要挨整的。」經常都聽到雜案犯說:「你看李奇或李霞或尹丹她們在那邊看著呢,如果我們不殘暴的打你們大法學員,我們雜案犯以後的日子不好過。」所以,這些被叫來迫害我們的雜案犯一見到或聽到這幾個惡警的腳步聲或說話聲時,雜案犯就要對我們凶暴的打、罵、吼。

有一次,我連續21天被罰站,不讓睡覺的站。在這期間,天天都要遭受邪惡的毒打,站著時頭頂著書,書如果掉在地上,就是一頓拳打腳踢。書掉一次就被惡人們打一次,雜案犯嘴裏罵著粗野下流的話。還有就是頭頂著書做俯臥撐100次,書掉下來一次雜案犯就記一次,然後按照書掉的次數罰做下蹲。要不了多久就是一千多二千次,每天都是這樣。我在連續罰站不讓睡覺21天後,她們不讓站了而是用另一種迫害方式,罰我長時間的蹲馬步。蹲馬步時,大腿與腰部要成直角,雙手伸直,兩手上面還要放書報,若書報掉在地上,就是拳打腳踢並且還要被罰做上千個的下蹲。動作不規範也要挨打。每天打我們大法學員像是打皮球一樣,我的全身包括頭、臉都是腫的,皮膚青一塊紫一塊的。我當時想要用生命來捍衛大法,堅定的跟著師父走,死也不寫那邪惡的所謂「悔過書」。實在受不了了,我想死了算了,就悄悄地喝洗衣粉水,強迫自己和著自來水吞下去。吞下去後,馬上就要拉肚子,但又不讓上廁所,又不能拉在身上。在這種想拉肚子而又不讓上廁所的情況下,人分分秒秒都難以忍受。死又死不了,還得繼續被強迫受各種體罰,即使難過,還要被逼迫寫邪惡所謂的「悔過書」,否則就不讓我上廁所。我違心的妥協了。從那天起,每天惡警李奇、李霞、尹丹,都叫雜案犯鄧愛玲、吳志清不管用甚麼手段要逼迫我寫一篇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邪惡的、錯誤的、萬惡的文章(它們寫好,叫我抄下來)。那段時間我整天含著淚水,吃不下飯,心裏的那種痛苦,真是讓人生不如死,心裏從來沒有過的痛苦,煎熬,同時還要被強迫看那邪惡的誹謗師父與大法的書。我那時天天想如何能死。後來我想起聽人說過「喝精鹽」可以死。我又悄悄叫它們(雜案犯)幫我買來兩斤鹽兌水喝。喝後的感覺和喝洗衣粉水的是一樣的,讓人很難受,又拉又吐,但是還是死不了。我想死,因為我不願寫那邪惡萬惡的文章,心裏的苦無處說。那樣的日子,前後有二十多天。在此我向師父認錯,我錯了,我願意彌補我的過錯。終於那個迫害我的殘忍的邪惡的雜案犯鄧愛玲遭報了,她突然得癌症死了。我終於有機會寫下嚴正聲明了,徹底取消那邪惡的「悔過書」和「保證書」;徹底取消那邪惡的20多篇文章。所有不符合修煉人的所說所寫所言所想徹底作廢。這樣我心裏也舒暢多了。

在此我想對大家說明一點,我根本就不應該想到去死,更不應該尋死,那是非常錯誤而危險的念頭,那種執著心是危險而又可怕的,是不應該做的。

在那段時間裏關小間的大法學員還有羅蒙,童桂琴(一個在我的左邊房間,一個在右面的房間)。我每天都能聽到雜案犯殘暴的毒打她們的聲音,她們痛苦的呼喊聲。童桂琴,我初見到她時,她很漂亮,身體非常健康,也非常結實。在這裏被迫害後,身體變得骨瘦如柴,並且變得有些傻呆,她們說是因為給她灌了藥造成的,每當我聽到邪惡打她們的聲音,我心裏都發痛,不停的悄悄流淚。

劉忠義,蔣雲鳳,段文嚴,陶玉群被以同樣殘暴的手段逼迫轉化,寫邪惡的「悔過書」和「保證書」。無論誰被逼迫寫了那邪惡的 「悔過書」,「保證書」,被強迫轉化後還不准任何人寫嚴正聲明。邪惡啊,真是地地道道的邪惡。

被迫害的大法學員還有:

張鳳清:因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遭6個雜案犯每天毒打,早上打起來,每天只讓上一次廁所,銬起來,想打就打。有一次洗漱時看到她的腿全是一塊塊紫的青的,都腫起來了。

張世清:也因呼喊:「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被邪惡殘酷的迫害著。

汪慧英:四川簡陽大法學員。只弄出一點響聲,就被逼站軍姿,被三個吸毒犯踢、暴打,打得讓人看著都感到膽戰心驚。

八、大法學員說了句真話遭迫害的情況

一次國外人士參觀勞教所,看見幾個法輪功學員站起來沒睡覺,惡警李奇便謊說大法學員自己喜歡站。四個大法學員說是惡警強迫她們站的,我們不喜歡站。這四名大法學員是:羅蒙,彭世群,段文嚴,汪慧英。惡警李奇指使犯人陳其(陳芳),鄧愛玲等五六個犯人使出各種邪惡的招術,大法學員從下午被打到晚上。打得讓旁人都心驚膽寒,四個大法學員被打得死去活來,生不如死。晚上惡警李奇還不罷休,又把羅蒙,彭世群拖到外面看不見人的地方去打。

此時大法學員高慧芳站出來說:「誰敢碰羅蒙一下,我死給你們看。」雜案犯陳其、鄧愛玲幾個說拖羅蒙出去玩。遭毒打拖回來後,高慧芳問羅蒙:「她們打你沒有?」高慧芳看了我一眼,猛地撞向陽台,當時就流血昏過去了。惡警李奇嚇得連忙給高慧芳輸氧氣。這時惡警和犯人們強迫羅蒙寫保證書說犯人沒打她,還要蓋手印。

大法學員汪慧英58歲了,惡警犯人極殘暴的不分白天晚上的毒打,踩肚皮,強制盤腿綁起四天半,不睡覺,吃喝小便都不鬆開。尿流在身上,導致屁股上的肉腐爛了,股骨頭都得看見,骨頭白的、肉紅色的爛了一個大洞。

另外大法學員彭世群被拖出去也打得很慘。邪惡用毛巾把他的頭包住,將雙手抱在大樹上銬起。

最後,邪惡的李奇還逼使高慧芳,羅蒙,彭世群連續站20天,24小時不准睡覺,不讓動一下。

九、強迫大法學員喊報告

惡警李奇、尹丹、李霞,迫使大法學員在上廁所時,必須給她們打報告。報告中,要承認自己有罪有錯,向幹部報告上廁所,請幹部指示,以此來侮辱大法學員,不讓大法學員上廁所。甚至洗漱時還要說某某警官好。

十、邪惡的謊言

楠木寺勞教所惡警假裝組成調查團,把大法學員張鳳清叫到辦公室,問張鳳清幹警對你怎麼樣。張鳳清說出真相後,以此來迫害大法學員,惡警把張鳳清迫害的更加殘忍。

十一、兩位大法學員被迫害的情況

大法學員劉勁林:被惡警灌藥後,耳朵,鼻子,嘴巴,眼睛全都在出血。祝躍輝:被罰站,連續三個月通天不睡覺,被邪惡護衛隊用鋼條打,鋼條都彎成了90度。屁股上腿上的肉打爛,肋骨被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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