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密山市張傳富、薛顏榮遭綁架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2007年7月28日,密山市大法弟子張傳富、薛顏榮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被擋壁鎮派出所綁架,非法送密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後又被國保大隊李剛、高世同非法關押到密山市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

7月28日,張傳富、薛顏榮在密山市擋壁鎮實邊村,向當地民眾發送法輪功弟子受迫害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而遭綁架。在國保大隊,李剛叫人在擋壁鎮派出所交來的所謂「證據」上,用各種角度拍照後,作為進一步迫害張傳富、薛顏榮的「證據」,上交給大隊長王耀光。

當被害者家屬找到李剛要人時,李剛說是王耀光讓把張傳富、薛顏榮送進看守所的。家屬問王耀光,王耀光先說不知道此事,後看家屬要的緊迫,卻說:「撒法輪功傳單是犯法,等幾天把材料上交給610、政法委以後,你們就知道了,你們也不用去找了」等等。家屬讓其拿出《憲法》來對照一下,看是誰觸犯法律時,他卻拿出一本警察法來。當家屬問到,如果警察法和《憲法》相抵觸時,應以哪個法為準時,他回答是以《憲法〉》為準。再問那是誰在犯法時,他回答不出來,卻蠻橫的說:你們趕快出去,要不以後不再接待你們。就這樣家屬被蠻橫的推了出去。

被害者家屬找到市610頭目於曉峰要人,於曉峰說:「共產黨不讓幹的事你幹了就是犯罪」, 並且告訴保安「以後不許再放法輪功的人進來」。

被害者家屬找到市政法委副書記趙樹賢,趙樹賢卻欺騙家屬說:「這事我不管,你們找副書記王魁秀吧,他主抓法輪功的事」,可是當家屬從趙樹賢的辦公室出來後,趙樹賢馬上叫來兩個保安,叫他們把被害人家屬攆出去,並且威脅兩個保安說;「你們兩個每人罰款5元,今後再放他們進來,你們就失業回家。」

被害者家屬無奈,找到一位熟人幫忙。公安局局長馮曉東勒索1萬元就放人,被害人家屬拿不出這麼多錢,最後公安局副局長韓景欣答應交5千元放人。被害人家屬湊夠5千元後送去給韓景欣,韓景欣讓交給法制科的一個女警察,女警察把錢收下,家屬問她要收據,她說:「我們從來都不給開收據」。

兩位大法弟子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公安局拿了錢並未放人。

參與迫害的有關人員:
密山市政法委
趙樹賢5288011(辦公室)、5224463(住宅)、13945846266(手機)
王奎秀5241610(辦公室)、5224331(住宅)、13946862639(手機)
密山市公安局
局長馮曉東5222376(辦公室)、5178676(住宅)、13945822917(手機)
副局長韓景欣5211158(辦公室)、5222275(住宅)、13903675995(手機)
國保大隊
大隊長王耀光5210737(辦公室)、5178676(住宅)、13945822917(手機)
副隊長李剛5229088(住宅)、13946806333(手機)
警察高世同5240908(住宅)、13836546911(手機)(此人1999年以前學過大法,現在越來越向大法的對立面方向下滑)
法制科宇海霞5212366(住宅)、8621786(手機)
李文良13945806911(手機)
擋壁鎮派出所5112005(辦公室)
警察遲宏光5229228(住宅)、13945846766(手機),郭固福13945812033(手機),趙長柏13946822038(手機),趙廣軍13946846944(手機),馬洪宇13796422006(手機)
密山電話區號:0467
郵政編碼:15830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